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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拦飞机维权因航空法倾向航空公司利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4-13 17:13 来源: 现代金报
  漫画:李宏宇   漫画:李宏宇

  4月11日,上海浦东机场20余名旅客冲入跑道逼停飞机。乘客称航班因天气延误,航空公司没有及时安置旅客,亦未道歉,旅客多番辗转维权以致情绪失控。拦机事件发生后,航空公司给每位乘客赔偿了1000元。对此,有律师表示此风不可长,擅闯跑道危害公共安全应受罚。(4月12日《东方早报》)

  公民维权的方式有多种,显然这是最不理智的一种,20多名旅客不仅是拿自己的生命去维权,而且还危及到公共安全,有违法之嫌。尽管旅客拦飞机维权时的心情能够理解,但不应该如此冲动和鲁莽,跨越维权的红线。让人意外的是,这样的维权方式还收到了相关各方“满意的结果”。

  笔者看来,这样的维权方式、这样的赔偿态度,很容易形成一种恶性循环,即旅客权益被侵害之后,似乎只有采取激烈的方式维权才能收到想要的效果,而航空公司则喜欢采取息事宁人、花钱了事的做法。此例一开,不排除今后有人跟风效仿。

  与过去类似事件处置相比,发生在浦东机场的拦飞机事件的处置似乎倒退了。比如,2010年5月7日,一名旅客因所乘坐的航班发生延误,情急之下冲击登机口,并站在准备起飞的飞机机头前方,导致航班无法正常起飞。该旅客被处以治安拘留7日的行政处罚。同样是拦飞机事件,结果却不一样。

  很多人会同情和理解这种拦飞机的维权方式,因为在强势的航空公司和机场面前,旅客明显弱势,再加上维权路径不畅、维权成本较高,过激维权是在没有办法情况下的办法。但是,笔者坚持认为,维权需要遵循基本常识,不能以生命去冒险,不能无视法律法规和公共道德的存在。

  试想一下,如果正在滑行的那架航班停不下来,后果不堪设想,不仅拦飞机的人的安全难以保证,而且,滑行的这架航班的安全同样难以保证。在事故没有发生之前,只能说这是一次侥幸的维权,不可能每次拦飞机维权都会这么侥幸。从公共安全角度来说,这种行为不可原谅。

  这起拦飞机事件,看似旅客与航空公司之间的矛盾,但需要反思和批评的不仅是旅客和航空公司,浦东机场、民航监管部门甚至有关立法部门,也需要反思。比如,20多名旅客轻而易举冲入跑道,可见机场的管理存在隐患。

  像航班延误这样的常见现象,按理说,民航监管部门理应制定合理的赔偿标准和延误之后的服务规范,然而,长期以来各航空公司自行制定赔偿标准,而且,愿意赔偿就赔偿,不想赔偿就不赔偿;或者说,旅客闹事才会重视,事情闹得越大赔偿越多。这是旅客拦飞机维权的原因之一。

  有人可能会说,我们不是有《航空运输服务质量不正常航班承运人服务和补偿规范(试行)》吗?中国航空运输协会在2010年下发的这个规范性文件实际没有什么约束力。比如,这次涉及拦飞机事件的深航,所赔偿的1000元就没有按照这个规范所说的标准进行赔偿。

  虽然我们也有《民用航空法》和相关行业规定,但实施的时候往往更倾向航空公司利益,而不是旅客利益。所以,要想杜绝拦飞机事件再次重演,需要公平、公正、完善的法律保障和有力的行业监管。

  张海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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