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更多
字体:

西风:阶梯电价听证会民声不能沉没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5-16 11:18 来源: 现代快报

  西风

  今天,广东将召开阶梯电价方案听证会。至此,全国已经举行阶梯电价听证会的有北京、上海、浙江、江苏等17个省市。

  纵观所有这些听证会,除了极个别如北京“全票”通过听证方案外,绝大多数听证会都展开了热烈的讨论、争议甚至激辩。江苏的电价听证会,据报道说代表们很“较真”,没有一个消费者代表对方案轻易说“OK”。除了电力行业和政府代表外,几乎所有听证会与会人员都认为第一档电量额度偏低。有人说江苏的这场听证会堪称史上反对声最多的听证会,似乎并无夸张。

  我们应该怎么来看待阶梯电价方案听证会出现的这种“听证阻力”?

  今年是国家确定的资源类商品价格改革年,居民阶梯用电价格调整,仅仅是这一系列重大能源产品价格改革的开始。这是一个大的背景。此外,为了贯彻节能减排的国家战略,合理分配、使用公共资源,使社会公平在能源领域得到切实体现,有必要对长期以来扭曲的电价进行调整。这是另一个大的背景。因此,改变明显不合理的居民电价结构,用阶梯电价这样的价格杠杆理顺电力产业秩序,缓解上游成本之困,是必由之路。我们的听证会,不能成为阻碍这项事业的“民意栅栏”。

  但是,我们的有关部门也不能因为大政方针的正确性,就视听证会的反对声为噪音,或者如物价部门有关人士指出的,“听证会只是一个参照”,拒绝倾听、采纳听证人员的建议、异见。价格与民生密切相关,听证会发出异声是正常现象,我们的政府部门应该充分重视群众的表达。听而不闻,闻而不动,不但会降低听证会的公信力,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将损害这项政策的合法性。

  近年来,为了人民有序政治参与,拓展百姓参与立法、决策的渠道,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我国确立了以政务公开打造“阳光政府”的思路,价格听证会制度应运而生并逐步发展。听证会成为广大人民依法行使参与管理国家、社会事务权利的重要抓手。

  听证会制度从设立之初,就理应成为一座桥梁,沟通部门决策和民意征询,平衡政府意志和群众权益,特别是改变以往“部门决策”所造成的利益部门化、利益单向化等现象,限制权力的滥用,从而更好地保障群众的权利,实现社会公共事业的公正性和普惠性。

  在很多时候,听证会确能成为政府与群众之间的良性互动,可以让政府更多更深地了解社情民意,使社情民意成为政府工作的导向;而尊重民意、懂得协商、善于妥协的政府工作也必定会在群众的理解中得以顺利进行。尤其是在民生敏感点的价格问题上,好的、建设性的听证会对化解民怨、减少震动、达成共识,起到积极的作用。

  但毋庸讳言,不少地方的听证会也的确沦为群众诟病的那样:走过场、作作秀。你听你的证,我干我的事,对价格调整方案而言,听证会再怎么反对,听证代表再怎么陈情,该涨的价照涨,该收的费一样不少,听证会沦为听涨会。广大群众于是对听证会兴趣骤减,报名参会的人越来越少,听证制度面临极大的挑战。

  听证会出现的这种不正常社会反响,一方面是有关政府部门抱着不正确的“听证观”,消极对待群众参与管理社会事务的权利,拒绝接受与决策不合拍、不和谐甚至对立的听证意见,更重要的,是有关政府部门没有把群众利益放在一切利益的首位,不是让利于民而是与民争利。这二者都严重违背了听证会乃至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初衷。

  拿这次阶梯电价方案听证会来说,包括江苏在内的绝大多数听证会都集中地反映了以下几点市民呼声――基础电量应保证家庭用电的“幸福感”,第一档用电量标准应该提高;城乡一条线不公平,基础电量不宜“一刀切”;应参照阶梯水价做法,按家庭人口数量划分电量标准;应进一步提高给予低收入群体的免费用电量,增加一档优惠电价,以实现阶梯电价“奖贫罚富”的初衷。

  不管各地的听证意见是否完全站得住脚,但是既然我们的听证会在制度设计的时候就规定:听证会中获取的信息和公众意见,应当作为立法或决策的重要依据;对听证会中公众反映强烈的、重要的意见,法案没有采纳的应当作出说明,那么,我们希望,阶梯电价方案听证会的上述主要公众意见,即使最终结果没有形成拘束力,有关方面还是应当第一时间向广大公众作出充分的、合理的解释。

  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核心和本质。也许,一个小小的听证会,能够帮助我们正确理解这个大是大非问题。

分享更多
字体:

网友评论

以下留言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MSN观点更多>>
共有 0 条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发表评论

请登录:
内 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