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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延迟退休年龄须遵循契约规则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7-03 16:52 来源: 重庆晨报

  观点延伸

  7月1日,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研讨会在北京召开。人社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何平称,建议中国从2016年实行延长退休年龄的政策,并每两年延长1岁退休年龄,到2045年不论男女退休年龄均为65岁。(7月2日《京华时报》)

  退休年龄是不是一定只能是铁板一块,动弹不得?答案其实是否定的。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寿命的延长,如果年龄段的划分却维持一成不变,显然有些不合时宜。

  除了人口年龄分布本身这一自然因素之外,由此导致的养老负担增长,适龄劳动人口的短缺,才是触发退休年龄延长更为关键的要素。有道是“人无远虑,必有近忧”,面对愈发严峻的老龄化趋势,连保监会都公开承认养老金存在巨大缺口,当然不能毫无应对之策。这个时候,延长退休年龄,一方面可以延缓养老金的支付,另一方面则增加了缴付养老金的人群基数,以此来应对老龄化压力,弥合养老金缺口,要说也再自然不过。

  尽管延迟退休政策遭来激烈反对,但反对声非但没有成为障碍,延迟退休的政策信号反倒在反对声中得到了不断细化和强化,从此次人社部专家的建言来看,已然是万事俱备,只欠发令了。这似乎也在一定程度上印证了延迟退休的不可逆转与大势所趋。

  不过,延长退休年龄固然可以是应对老龄化社会的选项之一,但对于中国社会而言,这究竟是否最恰当的选择,又是否唯一选择,显然需要有审慎的权衡与考量。不可否认,延长退休年龄的确更为直接和一劳永逸,但填补养老金缺口,只是应对老龄化的手段,而绝非最终目的,假如为了保障前者,而以老龄人口的权利和选择为代价,显然是一种本末倒置。

  事实上,老龄化社会缺的是青壮年劳动力,而这些缺口其实很难由老年人不退休来填补。例如,生产线、建筑行业的工人,常常要通宵达旦的研发人员,恐怕不能指望延迟退休的老人来胜任。可见,延迟退休并非适合所有的行业与工种,一刀切的延迟,也就必然会引发更多的不公。延长退休年龄的结果,极有可能并未真正缓解劳动力的短缺,反而导致一些权力与管理部门的人员老化与效率低下。

  此外,延迟退休年龄,会不会引发更多的健康问题,从而使得医疗消耗抵销甚至超越其工作价值,因此,即便纯粹从收益角度进行评价,其实也仍需仔细测算。

  对当下中国而言,延迟退休即便也是趋势但却绝非唯一路径。养老制度的并轨化改革,破除养老权利不公,以及生育政策的调整,其实才更当紧,而“延长退休年龄”则更应是穷尽所有可能之后的选择。而即便真的迫不得已要延长退休年龄,也同样需要充分尊重养老金缴纳者的权益,毕竟,对于正在缴纳养老金的人员来说,单方面的延长缴纳时限,推迟养老金的发放,其实相当于违约,延长退休年龄政策的调整至少不应违背这一最基本的契约规则。□吴江(自由撰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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