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保险(601336):银保期交占优 个代发展空间较大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2-05 12:40 来源: 中航证券新华保险的前三大股东中央汇金、宝钢集团和苏黎世保险分别持股38.815%、18.775%和15%。国有股东控股将为新华保险提供强有力的资金支持,并保证公司稳定发展。
尽管是排名前五的大型寿险公司,新华保险最近几年保持了较好发展势头,保费增长迅速。2008-2010年,公司原保险保费收入年均复合增长率达29.7%,增速在中国前五大寿险公司中排名第一,并超过同期中国寿险业平均19.6%的增速。
作为业内较早通过银行保险渠道销售期交保险的寿险公司,新华保险银保期交业务优势明显。2010年,公司银保收入占个人寿险新单保费收入的79%,银保期交业务占银保首年保费的28%,在期交业务中, 91%的业务为5年期以上业务。
新华保险2008-2010年未达到保监会偿付能力充足率的要求,分支机构开设受到影响,分支机构数量较少。经股东增资补充资本金140亿元以及上市以后,公司偿付能力将提升至150%以上,未来公司将加大分支机构开设力度,从而为公司带来更多保费收入,也为公司提供较其他上市公司更大的成长空间。
新华保险销售的产品主要是保额分红险。公司同时着力发展养老及健康产业,并以此带动养老保险及健康保险的销售。
新华保险历史投资收益率显著低于同业。2010年,新华资产管理公司引入了新的高层。同时,随着偿付能力提升,公司将能够投资于无担保债券、基础设施项目债权投资计划、不动产,并可增加股票投资比例,投资收益率有望得到提升。
使用内含价值法,参考A股上市保险公司估值,给予新华保险5-10倍新业务价值倍数,短期价格区间为25.8至32.9元。采用绝对估值法,假设2012-2016年标准保费增长率15%,公司新业务价值利润率18%,2017-2021年标准保费增长率10%,新业务价值利润率15%,标准保费永续增长率3%,新业务价值利润率保持在12%。得到公司长期合理估值区间为41.4至47.6元。建议“申购”。
风险提示:高层变动、银保业务增长缓慢、分支机构业务发展低于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