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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7-14 04:00 来源: 证券日报

  股票代码:600439股票简称: 瑞贝卡编号:临2012-021

  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无修改提案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2年7月13日上午9点在公司科技大楼三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6人,代表股份307,767,763股,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2.6%。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列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2年-2014年)》两项议案。

  二、提案审议情况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2011年度公积金转增股本工作已经完成,以及公司经营范围需要变更,同时为贯彻落实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现行《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见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赞成:307,767,76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2年-2014年)》

  《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2 年—2014 年)》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2012 年 6 月 21日公司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307,767,76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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