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外来工享用公租房莫成空头支票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13 08:35 来源: 深圳特区报于德清
昨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布了《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对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条件、运营监管、退出机制等作出明确规定。其中还进一步明确提出,外来务工人员可以申请公租房;外来务工人员也应该享受政府提供的公共住房服务。这充分体现了对外来务工人员民生权利的保障。
然而,权利不能只是停留在文件上,只有落实为真正的福利,让大家能切身感受得到,才有实际的意义。现在,不容乐观的情况则是,虽然很多地方都表示,外来务工人员也可以申请公租房,但是在实际当中却难以兑现,颇有成为“空头支票”的嫌疑。
比如,在公租房建设比较快的北京,市一级的政策很明确:外来人员可以根据一定年限申请公租房。但是公租房建设和分配指标层层分解到区县之后,就开始打折扣了。很多区县就公开表示,关于外来人员申请公租房的问题,目前尚未有计划安排。实际上,还是将公租房优先安排给当地户籍人口,并未对所有的目标人群一视同仁。
这样的情况在全国来说,也并非个案。有的地方虽然也会把一些公租房分给外来务工人员,但基本上都是照顾当地那些重点企业的职工;而且针对外来务工人员建设的公租房,往往都选择一些比较偏僻的区域,让那些真想去住的外来务工人员望而生畏。因而,外来务工人员能否申请上公租房,能住上什么样的公租房,都非常不确定。
当然,这两年公租房制度毕竟刚刚实施。各地能不能保质保量完成公租房建设任务仍然是个问题。在这样的前提下,解决外来务工人员的公租房需求,或许在很多地方政府看来还是过高要求。这说明一些地方实际上还是没有理解,中央为什么要不遗余力地推进保障房建设。现在之所以大规模建设保障性住房,就是要从根本上理顺政府提供住房的公共服务职能与住房市场之间的关系。也就是说,政府要把住房领域该做的事情做了。如果不能实质保障外来务工人员享受公租房的权利,那么这些人的住房需求仍然要靠市场解决;而这样下去,房市就仍然不能建立起合理的市场定价机制。
有鉴于此,住建部出台了公租房管理办法,将相关制度完善了起来。但是,制度要发挥好的社会效果,还是应该防止在执行环节、在地方层面将其架空。接下来,有关方面,还应该就此情况进行专项督察,看看都有哪些地方政府口惠而实不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