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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首个安居房昨起申购 单身居民不可申请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14 07:36 来源: 深圳特区报

  我市首个安居型商品房昨起申购 销售基准价格为6467元/平方米,网上申报19日17∶30截止

  深圳特区报讯 (记者 窦延文)昨天,深圳市富通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在永福苑申购网站(http://yfy.szhome.com)发布公告,宣布永福苑安居型商品房项目正式开始发售,接受市民申购。

  销售基准价格为6467元/平方米

  永福苑位于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宝安大道与下十围路交汇处,是我市首个安居型商品房项目。本次共销售房源504套,其中64.04-65.98平方米的二房住宅476套,84.62-86.5平方米的三房住宅28套,均为精装修房,预计2013年8月底前交付。

  本项目的基准价格为6467元/平方米(按建筑面积计算,此价格含装修),依据楼层、朝向不同,价格在6262-6582元/平方米之间。

  单身居民不可申请

  该房源以家庭为单位申请,申请人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及以投靠子女方式取得深圳市户籍的父或母作为共同申请人,且未成年子女及以投靠子女方式取得深圳市户籍的父或母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二至三口家庭配售建筑面积标准为约65平方米,四口及以上家庭配售建筑面积标准为约85平方米或约65平方米。

  公告特别提醒说,根据《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年满35周岁的单身居民可以个人名义申请购买一居室安居型商品房”,因本项目没有一居室户型,所以单身居民不可申请。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均具有深圳市户籍;申请人参加深圳市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累计缴费5年以上,或者申请人依照《深圳市人才认定办法》经认定为人才且参加深圳市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深圳市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在深圳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在申请受理日之前5年内未在深圳市转让过自有住房;申请人及其配偶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公告说,申请人、共同申请人曾经离婚的,离婚前其原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深圳市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但在离婚后归其原配偶或者未成年子女所有,且离婚时间距申请受理日不满5年的,不得申购安居型商品房。

  申请人通过进入永福苑申购网站的“网络申购”模块进行网上申报。网络申购时间自2012年6月13日8:00至2012年6月19日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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