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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晒三公消费既要纵向比照也好横向赛跑

2011年05月09日 11:40 来源:中国经济网

  晒“三公”消费,既是一个技术活,也是良心活,更是现代政治文明的基本伦理。

  晒“三公”消费没有止境,公开预算也没有终点,晒得范围越广阔越好、越详细越好、越浅显易懂越好。

  地方政府要比照中央财政做法,公开“三公”经费(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中央财政预算部分重点支出的公开要细化到“项”级科目……近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推进财政预算公开工作,“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会议指出,财政预算公开对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具有重要意义。

  多年来民众一直期待政府部门公开“三公”消费,但“三公”消费一直“待字闺中”,民众难以睹其真容,今年4月14日,科技部率先公开2011年“三公”经费预算为4018.72万元,成为第一个公布“三公”预算的中央部委。消息传来,民众失望大于欣喜,究其因,该“三公”经费稍嫌粗陋,与民众期待尚有距离。

  需要一提的是,这次会议明确指出,要公开“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支出情况,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比照中央财政做法,公开经同级人大或其常委会审查批准的政府财政总预算和总决算,并做好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公开工作。很显然,这是令人快慰的好消息。

  笔者认为,晒“三公”费用,固然需要地方部门比照中央部门,同时也需要中央和地方互相赛跑,形成你追我赶的竞争局面。之所以要赛跑,原因很简单:

  其一,中央部门晒“三公”费用,并未形成健全机制。正如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叶青所称,中央部门公布的格式并不统一。以目前公布的部委为例,一些公布比较好的部门如科技部、财政部、审计署等,都公布到了类、款、项,有的甚至公布到了目。但也有比较差的,非常简单。在这种语境中,地方要比照中央部门,该如何比照?如果比照粗陋的,意义近乎为零,即便比照详细的,也未必契合民众诉求。

  其二,晒“三公”消费,是自我约束、取信于民的一大途径,地方不必非要等到中央部门晒了才晒。国务院常务会议强调,财政预算公开对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具有重要意义,是“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基于此,即便中央部门没有主动晒“三公”消费,地方政府部门也有理由、有责任晒“三公”消费,如果凡事靠等,那么不仅诚意大打折扣,而民众也等不起、等得心慌意乱、啧有烦言。因此,地方政府部门不妨主动晒、晒得彻底。

  其三,只有互相竞争,比拼式晒“三公”消费,才能构建制度化平台,完善机制。晒“三公”消费,既是一个技术活,也是良心活,更是现代政治文明的基本伦理。晒“三公”消费没有止境,公开预算也没有终点,晒得范围越广阔越好、越详细越好、越浅显易懂越好。如果地方政府部门有足够的诚意,以及愿意构建健全的制度设计,完全可以先行一步,这样做的好处在于,可以倒逼中央部门晒“三公”消费晒得详细。众所周知,我国一些地方已经实施了官员财产申报制度,这已经走在了中央部门前面,如果地方全面铺开,势必对中央部门形成良性的引导作用。同样的道理是,地方部门和中央部门都应该在晒“三公”消费上集中发力。

  当然,仅靠自觉,无论是中央部门还是地方部门,都未必有激情、有兴趣。全国人大代表叶青建议,财政部应当公布一个统一的格式,要求具体公开的范围以及相关的文字说明。笔者认为,不仅应公布统一格式,还应该建立配套措施以及问责机制,不仅要晒“三公”消费,而且要晒全部、晒得详细、晒得通俗易懂、晒得更彻底。

  温家宝总理说:“一个国家的财政史是惊心动魄的。如果你读它,会从中看到不仅是经济的发展,而且是社会的结构和公平正义。”晒预算、晒“三公”消费,同样关涉到公平正义,还关系到权利尊严,关系到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三公”消费要晒得令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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