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5月10日 02:47 来源:东方今报
□记者 朱国艳 通讯员 王媛媛
东方今报郑州讯 昨日,记者从郑州市地税局获悉,郑州市将从5月20日起实施地税一级稽查管理。也就是说,区级稽查局权力“上提”,由市级稽查机构统一管选案、统一稽查、统一执行、统一入库。到今年8月,全省范围也将实施地税一级稽查管理体制。“以郑州市来说,同样一家企业被稽查时,在不同的区可能面临的处罚尺度也不同,这对于纳税人是不公平的。”郑州市地税局有关人士介绍,今年年初,国家税务总局提出,要对现行稽查管理方式进行调整和完善,全面实施市(地)级一级稽查体制。
随后,河南省地税局出台了《进一步加强一级稽查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要求各省辖市和郑州新区于今年8月前全面推行一级稽查管理体制。而郑州市的一级稽查工作将在5月20日之前完成,取消中原区、金水区、二七区、管城区、惠济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地税局和郑州市地税局税务直属分局的稽查分局,其原有稽查职能、稽查业务、稽查人员划归郑州市地税局稽查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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