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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贯彻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

2011年05月11日 16:14 来源:《国有资产管理》

  推动监事会工作科学发展

  文 / 孟建民

  一、关于2010年监事会工作总结

  2010年是中央企业改革发展取得积极进展的一年,也是探索加强和改进监事会工作取得重要成果的一年。2010年,中央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积极应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经济形势,大力开拓市场,努力调整结构,不断强化管理,生产经营和经济效益大幅提升,多项指标创历史新高。2010年,监事会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55次和117次常务会议精神,牢牢把握监督定位,不断加大监督力度,积极创新工作方法,认真推进合力监督,努力拓展成果运用,着力加强队伍建设,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取得了新成效。

  1.当期监督不断深化,检查力度进一步加大。各位监事会主席带领办事处的同志们,统筹规划,精心组织,积极探索,锐意开拓,成效显著。一是深入企业开展日常监督,灵敏捕捉重大信息,及时报告重大情况,当期监督能力不断提高;二是集中检查有序开展,重点检查有所突破,境外检查迈出步伐,监事会在完善检查手段、扩大检查范围方面做了重要探索,同时加强了对企业会计信息质量、财务风险及负责人业绩情况的检查,监督的深入性不断加强;三是专项检查有效开展,专项报告作用明显,监督力度明显加大,开展了2007~2009年度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与职务消费等事项专项检查,组织了2004~2009年度中央企业对外并购专项核查,尤其是对影响企业经营发展的重大问题,加大了及时化解、推动解决和参与协调力度,使监督与帮扶有机结合,为企业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监事会全年实地检查企业集团总部及重要子企业1711户,提交年度监督检查报告121份,专项(情况)报告 39份,专题报告241份,专项检查报告122份,集中重点检查报告10份,境外资产监督检查报告6份。各办平均提交当期监督信息简报10份,平均列席企业重要会议82人次,平均与企业负责人及其他人员谈话161人次,平均在企业召开相关人员座谈会21次。

  2.工作协同不断推进,监督合力进一步强化。监事会紧紧围绕国有资产监管中心任务,以全局工作视野、协同作战思维,在监管协同中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一是加强制度衔接。监事会与委内厅局在拟订国资监管政策法规和制度办法时,积极沟通,互相配合,尤其是通过制度建设和制度衔接,推动业务协同和工作对接,通过研究制定《关于建设规范董事会的中央企业董事会和监事会工作关系的意见(试行)》,推动了中央企业规范董事会建设。二是加大业务融合。10位监事会主席、50位专职监事参加了国资委评价局组织开展的“小金库”专项治理重点检查工作,主席们从繁重的工作中抽出时间,担任了重点检查组组长,不辞辛苦,亲临一线,督促检查,为“小金库”专项治理重点检查工作做出了重要贡献。2010年有12个办事处的38名专职监事参加了国资委收益局组织开展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除27办外,有7个办事处的18名专职监事参加了国资委纪委组织开展的巡视工作。评价局在财务决算审核批复前就财务管理事项与监事会相关办事处进行了深入沟通和交换意见。三是增进信息交流。监事会充分发挥在监管一线的优势,及时向委领导报告企业重大事项和问题,与委内厅局共享监督信息资源。除了年度报告、专项报告、专题情况报告外,全年编发《情况反映》55期、《内部情况通报》53期、《研讨与交流》21期、《网上信息摘编》12期、《财务经营监测快报》及增刊114期、《监事会每周要报》49期,得到委领导的充分肯定,监事会的报告、分析、信息成为委内业务厅局工作的重要抓手或工作参考。

  3.成果运用不断拓展,监督闭环进一步形成。2010年,国务院领导对监事会2009年度监督检查报告做出了一系列重要批示。国务院领导的批示精神,既是对监事会工作的充分肯定,也是对监事会工作提出更高要求。2010年,监事会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指示和批示精神,及时改进报告处理落实有关工作程序,积极拓展成果运用范围,分类逐项跟踪反馈有关问题,监督工作逐步形成有效闭环。监事会报告涉及有关部门处理落实的事项,以国资委厅函形式分送相关部门,请他们限期反馈落实情况;涉及委内厅局落实的事项,报请分管委领导批转相关厅局处理落实;涉及企业自行整改的事项,通过《监事会提醒函》、召开座谈会等方式与企业交换意见。对集中重点检查发现的问题,也以国资厅函的形式向企业发出整改通知。

  4.监督方法不断创新,检查效率进一步提升。监事会在当期监督实践中,积极探索创新监督方法,不断优化配置监督资源。有的主席带领办事处注重结合宏观经济形势和行业发展特征,以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开阔的工作视野,深入研究企业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有的主席带领办事处注重发挥综合组织协调作用,探索通过企业自查、监事会核查、项目组抽查等形式,不断提高监督效率,推动检查工作持续深入开展;有的主席带领办事处注重构建监督工作闭环,完善监督环节,规范业务流程,突出成果落实,加大促进整改、检查整改、落实整改力度,优化反馈机制,不断完善监事会监督体系。各办事处结合自身实际,积极探索具有自身特色的监督方法。有的办事处针对不同企业情况,确定检查重点,研究检查方法,实行“一企一策”,增强了监督的针对性;有的办事处采取“纵向以重点联系人为主开展监督检查,横向以组为主研究分析和评价企业”的检查模式,有效利用了监督资源;有的办事处要求进驻企业,做到“事先有方案,进入有通报,检查有重点,结束有小结”,每次外埠检查归来召开情况分析会,通报检查情况,开展工作讲评,提高了监督质量;有的办事处将具体工作内容、方式及时间安排与企业内部经营管理活动和工作节奏有效结合,取得了事半功倍的效果等。监事会检查方法的探索实践,增强了监督能力,健全了监督机制,完善了工作模式,推动了当期监督持续深入发展。

  5.调研工作不断深入,探索视野进一步扩大。监事会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探索视野不断拓展,研究成效逐步显现。一是完成重要软课题研究。由监事会主席亲自挂帅,相关办事处参加,开展了钢铁、电力等行业共性问题课题研究,提出了对当前钢铁、电力行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两年来,监事会共完成了13项软课题研究,促进了监督实践与理论研究的有机结合,拓展了视野,锻炼了队伍,形成了一批重要成果。二是开展相关调查活动。围绕相关软课题研究,监事会主席亲自带队,分赴各地了解情况,走访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地方国资委、科研院所等进行交流,收集了大量第一手资料,形成调研报告,为课题研究奠定了基础。三是开展境外考察和检查。对境外有关政府部门、跨国企业、科研机构进行深入调研,形成了一批有质量的考察报告。尤其是2010年组织开展了境外资产检查试点,是监事会监督工作领域的重要突破,一定要认真总结,稳步推进,为加强境外国有资产监管做出积极努力。

  6.党的建设不断加强,队伍素质进一步提高。监事会围绕打造专业化国有资产监督队伍,着力抓好党建、人事和培训工作。一是以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推进党建工作。按照国资委党委和直属机关关于创先争优活动的总体部署,监事会党总支组织领导28个党支部、347名党员,以“党组织发挥作用创先进、党员立足岗位争优秀”为主要内容,以做“思想过硬、业务精湛、作风优良、清正廉洁”的国有资产监管忠诚卫士为细化目标,将创先争优活动不断引向深入。党总支创建《监事会党建工作》刊物,建立创先争优活动学习园地,促进了活动宣传交流。二是以学习型办事处建设为抓手加强队伍培训工作。举办“六要六不”行为规范和中央企业兼职监事专题培训班;开展业务培训8次,召开各类培训讲座95次,累计现场培训54天,参加现场培训5420人次;网络课堂累计完成5881学时;312人报名参加了手机短信课堂。

  2010年监事会工作局围绕监督检查中心任务,工作服务与业务组织并举,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努力做好监事会主席服务工作,扎实提供监事会工作后勤保障;认真起草一系列讲话、汇报、报告稿件,精心编撰《监事会每周要报》、《情况反映》以及内部资料;周密组织各项专项检查,积极推进监事会制度体系建设;认真研究改进报告编制,逐步规范报告运转程序;加强与监事会办事处、委内厅局、中央企业和地方国资委的沟通交流,努力推动监事会工作不断加强与改进。

  二、关于“十二五”监事会主要任务

  “十一五”时期是监事会改革和工作发展取得重大进展的五年。在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国资委党委的正确领导下,监事会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监督方式实现了新突破,制度建设迈出了新步伐,组织架构发生了新变化,监督机制取得了新进展。五年来,各位监事会主席牢记党和国家赋予的历史使命,坚持深入企业、深入一线,率先垂范、身体力行,认真履行了国有资产监督职责。全体专职监事积极适应体制机制变化,克服各种困难,尽心尽责,为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做出了积极贡献。长期以来,监事会培育了政治坚定、清正廉洁、甘于奉献的核心价值理念,发扬了坚持原则、勤勉务实、严守纪律的工作作风,营造了团结和谐、积极向上、高效有序的监督氛围,这是我们监事会优秀的品德和光荣的传统。“十一五”期间,监事会工作在不断改进中前行,在不断深化中发展,在不断加强中提升。

  一是开展当期监督,实现监督方式的重大转变。2006年,国资委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标志着监事会工作方式的重大转变和工作业务的重大突破。监事会监督方式由事后监督转变为当期监督,监督形式由集中检查转变为日常监督、集中检查、专项检查有机结合,监督内容由以财务监督为核心转变为以财务监督为核心和以企业重大决策的合法合规性为重点有机结合,监督成果由揭示问题为主转变为揭示问题、督促整改、促进发展有机结合,强化了实时动态监督,建立了快速反应机制,提高了监督检查成效。

  二是推进“三个探索”,促进监事会工作进一步深化。2008年国务院张德江副总理关于“三个探索”的指示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监事会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张德江副总理指示精神,近年来监事会加大了专项检查力度,组织了专项情况调查,创新了监督检查方法;积极推进中央企业规范董事会建设工作,规范与董事会的工作关系,评价董事会和经理层的履职情况;开展了股权多元化企业、整体改制上市企业监事会监督研究,探索监事会监督与现代企业制度相结合的有效途径;推进了监事会与委内有关厅局规章制度衔接、监管工作融合、信息资源共享,充分体现了出资人统筹监督管理的体制优势;开展了集中重点检查和境外资产检查试点,促进了监事会监督工作进一步深化。

  三是实行大办体制,优化监事会内部资源配置。2009年,监事会推进了内部组织结构改革,将履行监督职能的60个办事处整合为27个大办事处。大办事处组建后,监督资源由分散到集中,监督业务与行政事务相互促进,有效推进了当期监督;加强制度建设,梳理业务流程,规范了内部运行机制;强化班子建设,细化内部管理,高效运行的体制优势逐步显现。

  四是加强委内协同,促进形成国有资产监管合力。监事会牢牢把握出资人监督职责,不断加强与委内监管工作的协同配合。近年来,监事会始终将出资人关注的重大事项纳入监督检查重点,对企业执行国资委相关政策规定的情况进行有效监督;积极运用监事会工作成果,提供有效监督信息,发表书面评价意见,为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提供重要参考;加强监管协同,共同推动企业重大问题的处理和落实;配合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经济责任审计和巡视工作,充分发挥自身“一线”监督优势。监事会工作已成为国资监管工作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是出资人监督的重要形式、重要手段和重要途径。

  五是增强监督能力,提高质量效率。适应国资监管工作和国有企业改革发展需要,切实提高监事会监督能力和水平,开展定期培训,优化培训方式,完善培训内容,不断强化业务素质;通过监督检查试点,积累监督工作经验,努力增强监督能力;加大专项报告力度,及时反映企业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积极提高监督质量;深入开展课题研究,积极拓展工作视野,探索国资监督规律,着力提升工作能力。

  六是坚持“六要六不”,加强队伍建设。“六要六不”行为规范是监事会制度的生命线。五年来,监事会每年召开专题会议对照检查,已将其融入思想意识,纳入规章制度,贯彻于实际工作中,形成了特有的优良传统。监事会主席和全体专职监事坚持学习,掌握政策理论,努力钻研业务,坚持原则,把握定位,恪尽职守,坚持纪律,划清利益边界,筑牢思想防线,造就了一支思想作风硬、业务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的国有资产监督队伍,为监事会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

  监事会“十一五”时期的改革和发展,为“十二五”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今后五年,是中央企业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是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发展完善的关键时期,也是监事会工作科学发展的重要时期。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分析监督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我国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战略机遇期。但面对复杂的国内外形势,中央企业和国有资产监管工作存在的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不容忽视。从整体看,中央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国际竞争力不强,技术创新能力不足,管理水平和资源配置效率不高,布局结构调整任务仍然十分艰巨,现代企业制度建设需要进一步推进;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和制度需要不断完善,监管工作的能力和水平需要不断提高,监管的方式方法需要不断改进;监事会监督作为出资人监督的重要制度安排,监督有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优化,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总的来看,“十二五”时期,国有资产规模越来越大,国有企业业务越来越复杂,监事会监督的任务越来越重,要求也越来越高。这对于我们监事会,既是机遇,又是挑战。适应新形势、新情况、新要求,我们必须明确方向,把握职责,坚定信心,开拓进取,努力完成以下五项工作目标:

  1.健全一个制度体系。以《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为统领,抓紧完成《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修订,建立形成以《条例》为主体,以《若干意见》及一系列监督检查工作规则为支撑的制度体系,进一步促进监事会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和标准化。

  2.完善两项报告制度。一是完善年度报告制度。调整报送形式,改进报告内容,提高报告质量,强化报告闭环,进一步提高监事会年度报告的时效性和有效性。二是完善日常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加大日常监督力度,密切关注企业重大事项和重要情况,创新日常监督成果载体,建立重大事项报告机制,为决策提供重要参考。

  3.深化“三个探索”。进一步探索监事会有效监督的新办法,努力提升当期监督质量;进一步探索监事会监督与现代企业制度结合的有效途径,加快实现监事会对各种类型企业国有资产的有效监督;进一步探索监事会监督与国资委监督管理的协同配合,推进监事会工作与国资委工作的有效融合。

  4.培育四个工作机制。一是规范监督检查、分析报告、督促整改、跟踪落实等相关业务流程,加强各环节之间的工作联系,健全监事会监督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和责任体系,打造监督闭环,形成科学的监督工作机制。二是围绕国资监管业务共同点,加强监管协同,完善协同形式,深化协同内容,规范协同程序,共同推动企业问题的有效解决,打造协同闭环,形成高效的委内“一线”与“二线”工作协同配合机制。三是加强监督成果运用,推动报告反映问题的有效落实,检查并反馈整改情况,向出资人完整反映问题的“报告、处理、落实、反馈”过程,打造报告闭环,形成快捷的报告落实机制。四是根据监事会队伍特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的学习培训、考核评价、选拔任命和工作问责等制度,加强大办事处内部建设,打造管理闭环,形成完善有效的监事会内部管理机制。

  5.做好五个改进。一是进一步改进监督方法。认真完善日常监督、集中检查、专项检查以及相互结合的方法,推进集中重点检查,探索境外资产监督的有效方式;进一步优化监督资源配置,加大协同监督力度,有效提升监督水平。二是进一步改进组织结构。重点推动中央企业建立专门的监事会工作机构,形成监事会办事处、监事会工作局、企业监事会工作办公室等相结合的监督组织体系,不断强化监督组织功能。三是进一步改进研究工作。建立研究长效机制,加强与国家有关部门、中央企业、科研院所、中介机构等单位的合作,深化行业和企业共性问题研究,推进成果运用,促使研究工作更好地为监事会服务。四是进一步改进业务组织。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工作基础,完善组织协调,加强业务支持,加大信息交流,改进技术支撑,为监督检查工作提供有效保障。五是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增强使命意识,兴实事求是之风,正确行使监督权力;增强责任意识,兴清正廉洁之风,自觉维护出资人利益;增强质量意识,兴勤勉务实之风,努力提高监督检查效果。

  三、关于2011年监事会的主要工作安排

  2011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企业负责人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国资监管中心任务,进一步夯实制度和管理基础,深化当期监督,为全面实施“十二五”各项任务开好局、起好步。

  1.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紧密围绕监事会中心工作,继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一要加强组织领导。监事会党总支要按照直属机关党委部署,根据《国资委直属机关下一阶段创先争优活动工作安排》,全面总结第一阶段活动开展情况,统筹安排下一阶段活动进程,把握重要活动节点,精心组织,狠抓落实。二要推进全面争创。各党支部要紧紧围绕“在推进国资监管央企改革发展中创先争优”的活动主题,以“立足岗位出精品”为载体,把创先争优活动与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做好本职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以“争创佳绩促发展”为载体,把创先争优活动落实到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90周年的各项工作之中,形成工作亮点,掀起争创高潮。三要确保活动效果。要把深入学习贯彻五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创先争优活动的首要任务,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方式,不断增强活动的吸引力和感染力。要把创先争优和岗位职责融为一体,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与机关建设互相促进,突出实践特色,共同推动监督检查工作再上新水平、机关建设再上新台阶。

  2.扎实推进各项制度建设。2011年要力争在修订《条例》、出台规则、制定细则等方面取得明显进展,为完善监事会工作法规制度体系奠定基础。一要健全核心制度体系。继续推进《条例》修定工作,申请将《条例》修订工作列入国资委2011年立法计划,稳步推进监事会工作法制化进程。按照成熟一批推出一批的原则,抓紧制定印发《监事会监督检查作业基本规则(试行)》、《企业经营管理监督检查工作规则(试行)》等后续工作规则,为监督检查提供工作指引。二要研究配套工作办法。结合《条例》修订、国资监管法规体系建设和监管资源整合情况,研究建立适应新任务要求的监事会工作配套办法。认真总结集中重点检查、境外资产检查试点经验,梳理工作流程,逐步形成工作规范。进一步加强办事处内部管理、对外行文、重大信息报告管理等制度建设,促进实现监事会工作制度化。三要狠抓制度落实。各办事处要认真贯彻落实已经印发的各项工作制度,紧密结合办事处实际,细化内部工作规则,制定具体操作程序,夯实当期监督工作基础。

  3.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监事会工作要在增强监督灵敏性、针对性和有效性上进一步下大力气,切实提高工作质量。一要努力提升监督工作质量。加大日常监督力度,以信息收集、程序监督、风险分析、内控评价、整改落实为工作切入点,把日常监督做实、做深、做透。改进集中检查方式,以发现和揭露问题、提示和防范风险为工作主线,集中时间、力量组织对重要子公司、重点监督内容、重大事项的检查,有效运用其他监督部门的检查成果,提升集中检查效率。深入挖掘问题,及时组织专项检查,提高检查的针对性。二要继续做好检查试点。2011年继续组织开展集中重点检查试点,适度扩大试点范围,完善“监事会主席领导,办事处牵头实施,工作局组织协调”的工作模式,充分利用中介机构力量,为进一步深化监事会工作奠定基础。进一步做好境外国有资产监督试点和启动对整体改制上市企业的监事会监督试点工作。三要积极探索推进分类监督。动态调整重点监督企业名单,灵活配置监督力量,对不同类型企业采取差异化的监督模式,逐步探索对不同行业、不同规模、不同公司治理结构的企业实施分类监督的方式方法,进一步突出监督重点。

  4.切实提高年度报告实效。监事会年度监督检查报告是监事会重要工作成果,是监督质量和效率的重要体现。关于改进年度报告制度有关意见,经委党委讨论议定,已报国务院。主要内容:一要提高报告质量。调整年度报告编报形式,将报告和摘要合二为一;改进和完善报告内容,侧重反映企业存在问题和风险;切实提高报告的可读性、有用性、可批性;反复论证监事会建议,确保建议事项依据充分、可行性强。二要前移提交时间。为实现报告提前,53户企业的报告各办自3月下旬开始按计划分批提交,力争于4月底前提交完毕;非53户企业的报告也应在4月底前完成提交。各办事处要统筹安排,在日常监督的基础上,提前做好工作安排,提早动手开展现场监督检查,尽快形成年度报告初稿。三要加快报告运转。建立工作责任制度,确保报告内部运转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办事处内部要建立周密、细致的报告审核程序,对文字、数据、格式进行合规性审查,把握报送节奏;监事会工作局要加强与办事处的沟通,进一步改进报告运转流程,不断提高核稿、报批、印刷等各环节的工作效率。

  5.逐步完善日常报告体系。监事会工作重心要进一步向日常监督转移。完善日常报告的内容和方式,是提高监督质量和效果的重要抓手。一要及时报送专项(情况)报告。要把专项(情况)报告作为当期监督的重要抓手和灵敏快速反映问题的主要方式,切实加大专项(情况)报告力度。二要探索建立企业日常重大事项专报制度。加强对企业“三重一大”等事项的监督和报告;探索建立《中央企业要情专报》,作为报告企业重大事项和情况的载体,进一步加强委内“一线”与“二线”的工作协同、衔接、融合。三要提高当期监督信息质量。进一步加强与改进当期监督信息报送,各办事处要完善《当期监督信息简报》报送制度,不断提高简报质量。

  6.分类推动监督成果落实。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精神,完善监督成果分类处理落实制度,提高处理落实效率。一要加大委外转办催办力度。对报告批示需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处理落实的问题,及时摘录报告相关事项及建议,及时以国资委名义直接印送有关部门;加强与国务院办公厅沟通,将重大事项和建议归纳整理后,报国办备案,转请国办催办,以加大督促处理落实力度。二要加大委内运用力度。对报告反映的需由国资委处理落实的问题,由监事会工作局进行归类整理,限时呈报分管委领导批转相关厅局处理落实,限时由相关厅局反馈落实结果。三要加大企业整改力度。监事会检查发现的需要由企业自行纠正和整改的问题,报告报出前要与企业及时交换意见,督促企业自行纠正和整改。已有整改结果的,直接在报告中说明情况;尚未整改的,报告报出后继续督促企业整改。加强对企业整改后续事项的监督,确保中央企业真正受益于监事会监督检查成果。从2010年起,每年要将报告事项处理落实情况汇总报告国务院。

  7.不断增进委内工作协同。监事会要主动融入国资监管大局,进一步加强与委整体工作的协调性、融合度,寻求监事会监督与全委工作协同的结合点,全面增进与委内厅局的交流,不断畅通沟通渠道,逐步探索建立双向、直接的信息沟通、工作配合、成果共享机制。要继续加强与财务、审计、巡视工作的协同,积极参与有关检查项目;加强与董事会试点办工作交流,对相关企业董事会工作发表评价意见;加强与委内有关厅局的工作沟通,密切关注企业资金管理情况、国有产权转让、全员业绩考核、非主业投资、科技创新投入、节能减排、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等情况。加强对企业各类检查工作的协调和配合,积极探索建立委内“大监督”格局的途径和方法。

  8.积极开展重要课题研究。课题研究是制度建设的基础,也是改进和深化监事会工作的重要内容。2011年要继续推进行业共性问题研究,适时开展对中央企业“走出去”、多元化发展、转变发展方式等企业面临共性问题的研究;继续组织第三批监事会工作软课题研究,适度扩大课题数量,提高研究报告的质量,做好课题成果的转化工作。监事会工作局要深化业务组织职能,在课题立项、组织、调研、成果转化等环节充分发挥协调和引导作用。

  9.继续抓好大办事处建设。认真总结大办事处体制实施以来的有关经验,逐步把握监事会在新型组织架构下的运行规律。完善公文运转制度,办事处与企业之间、办事处与委内厅局之间的工作联系、业务沟通和信息交流,要形成规范的公文运转程序,通过统一的书面形式与企业交换意见;结合处级干部定岗定编,继续深入研究内设工作组之间的分工与定位,厘清职责边界;增进办事处之间的沟通交流,从2011年起,除不定期组织办事处主任例会外,探索开展监事会内部中央企业监督检查情况的交流,各办事处都要逐步掌握和了解各个中央企业基本情况,为进一步深化当期监督、研究共性问题和换届工作奠定基础;设立专项检查工作组即第28办,配合委内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和专项财务检查,进一步统筹安排委内对中央企业审计和检查工作。

  10.着力加强监督队伍建设。建立高素质的国有资产监督队伍,是做好监事会工作的重要保障。一要加强培训工作。研究制定“十二五”时期监事会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建立需求调查、课程设置、考试考核等流程管理工作规范;坚持分层培训理念,精心设计相关课程,不断创新培训实现形式;继续推进短信课堂和网络课堂,探索举办各种形式专题培训班。二要做好干部晋升工作,逐步形成常态化的监事会干部晋升机制。三要加强保密工作。严格执行国家保密局关于计算机网络安全保密的“十个不准”和“五条禁令”的规定,加强保密管理,做好内网保密测评,进一步加强保密宣传教育,确保不发生失(泄)密问题。

  监事会工作局要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精品意识和效率意识。精心协调组织监事会主席的公务活动,努力做好监事会日常服务;进一步加强与委内外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沟通协调,加强监事会业务研究、业务组织和业务咨询;及时准确汇总分析监督成果,加大处理落实督办工作力度;深化中央企业财务分析工作,升级扩充监事会业务管理与信息服务平台,进一步加强信息技术保障。■

  解释:* 本文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党委委员孟建民在监事会2011年度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编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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