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山东酝酿商品房明码标价细则

2011年05月12日 04:51 来源:济南时报

  时报5月11日讯 (记者李绍庆)在今天举行的济南市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检查会上,市物价局局长孙建民坦言,目前济南市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存在三大问题。

  孙建民说,济南市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虽然比五一前有了很大进步,但仍存在三大问题。一是有经营者没有在售楼处等交易场所明码标价;二是明码标价的标示方式不规范,如历下区工业园的东山雅郡项目、山东普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林景山庄项目等;三是明码标价标示的内容不完整,如山东和辉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的中南名邸等。对未执行明码标价规定或执行不到位的经营者,物价检查人员均依法进行了提醒告诫,个别的给予了处罚。

  孙建民告诉记者,5月中下旬,将对全市商品房在售楼盘进行拉网式检查,对商品房销售中存在的标价混乱、信息不透明、价格欺诈等行为,按照国家规定依法严肃查处,对性质恶劣、造成影响的典型案件要及时予以公开曝光。

  记者了解到,按目前的处罚规定,违反价格政策最多只能罚款5000元,但对于商品房销售违法行为来说,这个处罚标准太低,5000元起不到足够的惩戒作用。另外,如果一个新楼盘违反标价规定,要处5000元的处罚,是整个楼盘处以5000元罚款?还是一幢楼罚5000元?还是对每一户进行处罚?这些都有待于明确、具体。

  记者从省物价局了解到,山东省商品房明码标价实施细则正在酝酿中,预计很快就会颁布实施。届时,对商品房经营者的违价行为将有明确的处罚标准和尺度。

  

分享到:
网友评论
登录名: 密码: 快速注册新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