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碘盐新国标暗含体制博弈

2011年05月17日 21:57 来源:法治周末

  近日,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副局长王斌透露,卫生部将发布新修订的《食用盐碘含量》标准,指导各省(区、市)在标准规定范围内,根据当地人群实际碘营养水平,选择适合本地情况的食用盐碘含量平均水平。

  去年7月,卫生部已就《食用盐碘含量》公开征求意见,标准拟调低碘盐中最高含碘量,将原国家标准规定的最高强化碘含量60mg/kg,修改为食用盐中碘含量的平均水平为20mg/kg-30mg/kg。

  而据王斌透露,《食用盐碘含量》目前仍在报批中,最快也要到今年下半年才能发布。

  遮遮掩掩的改革原因

  "食盐加碘并未造成我国居民的碘摄入过量,我国居民碘缺乏的健康风险大于碘过量的健康风险。"《食用盐碘含量》标准的项目负责人、卫生部碘缺乏病专家咨询组组长陈祖培反复向公众解释。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毛晓飞参与了一项关于食盐专营制度的课题研究,在调研中,课题组得出了与陈祖培不同的结论。

  "若继续适用旧的强制补碘的方式,恐造成居民过度食盐,进而产生甲状腺系列疾病。"毛晓飞对《法治周末》记者说。

  "补"还是"不补"

  事实上,早在2001年,负责"盐改"的国家经贸委盐业管理办公室就提出,细化食盐中碘含量标准,推行因地制宜科学补碘。

  在毛晓飞看来,"盐改"十年,其实早已形成改革共识,只是利益协调困难。

  难在何处

  "在目前的食盐专营体制下,盐政管理机构和盐业公司是一套机构两块牌子,后者不仅直接负责食盐的产销,且同时负责食盐市场的监管。"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律师邱宝昌直言。

  "改革的阻力大,动力不足,也容易拖延。"他说。

  难说到位的改革新标

  其实,不仅仅是改革动力问题,还有改革的魄力问题。被官方认为是动态管理标准的"20mg/kg-30mg/kg"的新标也颇遭质疑。

  毛晓飞认为,"20mg/kg-30mg/kg"的新改革标准,虽被寄予构筑质量安全之门第一步的厚望,但恐仅仅是在实际讨论中走过场。

  "没有真正做到因地制宜地补碘,根据缺碘的地理性特征、个体性特征制定符合个体需求的政策。"毛晓飞言语中难掩遗憾,"加碘的标准虽然调低了,但仍然等同于一刀切,其实可以完全取消碘量的标准限制。市场上应该有完全不含碘的盐,以供消费者根据自己的地区、年龄、个人健康来作出选择。"

  世界范围内,很多欧洲国家也一度缺碘,但大都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而放弃了食盐专营体制。在德国、奥地利的商铺中,既有碘盐卖,也有非碘盐卖。是否补碘,完全采取自愿原则,没有任何强制。

  对此,中盐协会秘书长宋占京显然不愿过多置评。他对《法治周末》记者说:"我们没有权力决定标准如何调整,这是卫生部的事情。"

  毛晓飞则很清楚彻底改革的难度:如果允许企业因地制宜地推出各种含碘量不同的盐,像生产和销售醋、酱油一样自由,就会威胁到目前的盐业专营体制,威胁到既得利益者的暴利。

  盐改跋涉十年,前路依然艰难漫长。

  邱宝昌反复提醒,重要的是放开盐业的专营体制,让市场竞争主体进来。

  "这不仅仅是对老百姓的健康负责,也是对老百姓的'钱袋子'负责,因为只有竞争,才能让价格更加合理。"邱宝昌说。

  来源:[法治周末]责任编辑:[吕亚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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