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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小年:房地产调控难言成功

2011年05月23日 23:20 来源:《浙商》

  许小年 中欧国际工商学院教授

  调控政策不符合经济学原理,由此决定了政策作用的有限,而且是弊大于利。

  近年来的房地产调控政策有“三不合理”,特别是70/90的规定(70%以上的商品房面积必须在90平方米以下)和“限购令”,一不符合市场经济的伦理,二不符合法治国家的法理,三不符合经济学的基本原理。

  70/90的规定既限制了消费者的自由选择权,也限制了开发商的经营自主权,“限购令”则直接剥夺了消费者的自由购买权。这些行政干预措施均不符合市场经济的伦理。

  调控政策不符合经济学原理,由此决定了政策作用的有限,而且是弊大于利。

  房屋是具有消费和投资双重属性的商品,投资的目的是资产的保值和增值。保值、增值都是未来事件,投资品的价格因此与当期供给和需求的关系不大,而主要取决于预期未来的供给和需求。

  如果将收入、婚龄人口、城镇化等因素决定的需求称为“刚性需求”,对“弹性需求”或者“投资/投机需求”影响最大的就是通胀预期、替代性投资品以及未来房屋供应。预期未来通胀越高、持续时间越长,购买实物产品以保护储蓄价值的冲动就越强,当期房价也就越高。预期未来投资渠道继续狭窄,当期的需求就越旺盛,带动当期房价上升。

  未来房屋供应取决于土地供应,“18亿亩红线”使预期基本无悬念:地产商和百姓都认为土地供应会越来越少,房产将越来越稀缺。在这样的预期下,地产商捂地,放慢开发节奏,当期供应下降;在这样的预期下,消费者抢购,各地频现“日光盘”,开盘即销售一空。僧多了、粥少了,房价焉有不涨之理?

  “国十条”、“新八条”、“限购令”仅针对当期供应和当期需求,对预期几乎没有影响。如果说还有一点影响的话,那就是增加了未来的不确定性,令开发商更加谨慎,令购房者的心情更加迫切。难怪调了这些年,房价越调越高。

  3600万套保障性住房对未来供给和需求的预期有无影响?当然会有,但哪个方向还很难讲。地从哪来?钱从哪来?地方政府过去靠卖地弥补赤字,今后不仅卖地收入少了,而且还增加了保障房的建设开支,这一进一出的亏空谁填上?若无财税改革,又有谁能填上?在房地产市场复杂的利益博弈中,地方财政从来就是举足轻重的力量。3600万套保障性住房没有改变基本的利益格局,地方财政依旧是个有待解决的问题。

  财税改革,平衡地方预算,消除土地财政。土地制度改革,建立真正的土地市场,彻底扭转土地和房产长期稀缺的预期。

  改革恐怕是绕不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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