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5月27日 23:28 来源:华夏时报
本报记者 严葭淇 北京报道
2009年1月8日下午,位于北京郊区的一间私人会所高朋满座,来自中国影视界的20位一线编剧济济一堂。他们是汪海林、费明、石康、彭三源、高大勇、邵晓黎、李辉、阎刚、薛晓璐……那天,由他们共同出资的喜多瑞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宣告成立。
这是中国第一家编剧经纪公司。采用的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的方式,公司的股东,也就是一级合伙人,由至少有一部收视冠军电视剧或影响极大电影作品的编剧组成。艺术总监则是享有“中国第一编剧”之称的邹静之。
在喜多瑞的开业典礼上,公司董事长、编剧汪海林慷慨致辞:“我们是与众不同的影视制作公司。400年前,伊丽莎白时期,在小小的斯特拉福镇上,年轻的莎士比亚前往伦敦去寻找自己的梦想,在那里,最终作为一个编剧,他使自己的名字变得永恒……他还拥有了自己的剧场,他是这个剧场的编剧、演员和股东。剧场的名字叫‘环球’,至今还在上演他的戏剧。”
两年后的2011年5月,喜多瑞在寻找自己的梦想路上,也迎接了公司的第一场官司——起诉《中国1921》的制片方浙江影视集团拖欠稿费、恶意欺骗的侵权行为。
来自《中国1921》的官司
5月10日,作为《中国1921》的编剧,喜多瑞董事长汪海林、总经理刘毅、合伙人阎刚先后发表微博(http://weibo.com),称该剧制片方浙江影视集团拖欠稿费,并存在恶意欺骗行为。
在5月23日的采访中,汪海林向记者出示了与浙江影视集团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并介绍了纠纷的起因:2009年,喜多瑞公司和浙江影视集团就《中国1921》达成协议:按剧本创作进程,浙江影视集团分阶段支付相应稿酬,喜多瑞公司以剧本形式入股电视剧制作,并参与该剧的利润分成,同时享有出品人身份。但在《中国1921》开播前,喜多瑞被告知不能成为该片的联合出品人,已经完成的剧本按照稿酬方式结算。
但即便是稿费,喜多瑞也没收全。汪海林说:“这部剧去年10月就创作完成了,从去年年中到5月十几号,剩下的七成稿费我们一分也没有拿到。”汪海林表示,“之所以在只有大纲稿酬的情况下完成剧本,是因为当时制片方承诺,经费太紧张,稿酬就算作投资。但今天他们却说,你一家民营公司,担任献礼剧出品方,不合适。”
而浙江影视集团却在回应时指责喜多瑞“闹事、抹黑”,并明确表示“出品方的背后是版权的所有问题,这部剧是国有资产投资,他们并没有出钱,其他的署名也有无形价值,乱署名意味着国有资产的流失。”至于稿费,他们表示已经付清,还晒出了一张“48万元”的农行账单,并要求喜多瑞出具相关投资合同。
对此汪海林的总结是,他们就是“耍赖”。他说,他们当初确实没有签订投资合同,“因为他们一直口头上说一定签一定签,事后却以各种理由拖延。”
而记者发现,即使是在制作方晒出的合同中,也明确写着“喜多瑞、浙江影视集团、中国电视剧制作中心为‘联合摄制’”。同时,汪海林出示的合同写着,总稿酬为240万元,分四次付清。
此外,双方合约中还规定,浙江影视集团在尚未全额支付本合同约定之报酬前,不得使用剧本拍摄和发行影视剧,否则喜多瑞有权要求被告停止拍摄,并按照合同约定之报酬给予原告双倍赔偿。汪海林表示:“从著作权来看,他们在未支付稿酬的情况下拍摄该剧,其实是非法的。”
汪海林表示,他们已向法院提出起诉,要求浙江影视集团支付拖欠稿酬114万元。而由于全剧比原合同约定多剪出4集,根据合同,甲方还应支付超出部分稿费24万元,共计138万元。
维权呐喊催生喜多瑞
今天,当我们回放喜多瑞成立的场景时,不能不一同回放一下喜多瑞成立前中国编剧整体的生存状况。那其实并不遥远。
2008年2月,在好莱坞编剧罢工的硝烟渐渐散去时,中国的影视编剧却发出了维权的呐喊。其时,他们已被压抑和压榨得太久:临时增加编剧,强行换编剧,不经编剧同意把本子卖给第三方,随意删改剧本,在剧中看不见编剧的名字,甚至写完剧本拿不到一分钱……在庞大的影视产业链中,编剧成为地位最弱势最无助的群体。
近百名中国影视编剧的首次呐喊催生了喜多瑞。编剧应该团结起来,加强在影视制作中的话语权,哪怕是抱团取暖也不应该放弃。这是喜多瑞成立的初衷。而对于公司的定位,编剧们是这样设想的——“喜多瑞不是一个卖剧本的公司,它是一个拥有巨大创作能量的制作公司。喜多瑞的目标是依靠自己的原创力,制作出最新颖独特同时也是最具商业性的产品。喜多瑞的作品将永远把故事放在第一位,我们的编剧,不仅是写字的人,他们还将是故事的最终执行者和监督者,我们将与优秀的制片人、导演、演职员合作,创造出属于我们自己的作品,这是我们共同的目标。”
喜多瑞在成立之初,就描绘了一幅让编剧成为一部作品的监制、制片人,从而真正拥有作品的版权的蓝图。但也许这幅蓝图的真正绘就,还要假以时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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