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6月14日 20:53 来源:法治周末
支付宝股权之争终于把雅虎推上了法庭,这场由美国投资者发起的、横贯中美互联网巨头的诉讼战将何去何从……
法治周末记者 黄希韦
美国当地时间6月7日,美国一家证券公司KendallLawGroup宣布,将代表雅虎股东在加利福尼亚南区法院对雅虎发起一项集体诉讼———凡是在4月19日至5月13日之间买入雅虎股票的股东,都可以在这项集体诉讼中成为原告。起诉的理由是雅虎在支付宝股权转移事件中违反了《1934年证券交易法》中有关虚假和误导性声明的规定。
美国投资者认为,雅虎控制的阿里巴巴集团旗下子公司支付宝被转移到了一家无法纳入财报的纯中国公司(浙江阿里巴巴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马云控股),已经完全脱离了雅虎的经济体系,但雅虎没有将这一动向及时告知他们,导致他们遭受了巨大损失。
案件所涉的阿里巴巴集团,是中国电子商务翘楚。雅虎作为大股东,持有阿里巴巴集团约39%的股份。业内人士都明白,此前,在雅虎持有的39%阿里巴巴股份中,最有价值的资产就是尚未上市的淘宝网和支付宝。若淘宝网或支付宝的控制权脱离阿里巴巴集团进入马云控制的另一家公司(浙江阿里巴巴),将导致雅虎的资产大幅缩水。
雅虎辨称,对于支付宝股权的变更,此前其并不知情,因为马云此举并未得到阿里巴巴集团董事会和股东们的批准,马云也未履行通知义务。
但随后,阿里巴巴集团即发表公告对此予以否认,称董事会一直在探讨此事,早在2009年7月召开的董事会上,就已获悉支付宝所有权将变更一事。马云更是话里有话:“支付宝的事情有些复杂。”
支付宝为何易主
在阿里巴巴集团的声明中,获得第三方支付业务许可证,是支付宝易主的最大动因。
2011年5月16日,香港召开的阿里巴巴B2B公司股东大会上,阿里巴巴集团董事局主席兼首席执行官马云首度回应了支付宝股权变更事件:根据央行2010年6月颁布的《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对于非金融机构内资绝对控股比例的相关要求,以及为了维护国家金融信息安全,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已经于2010年将所有权转至浙江阿里巴巴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根据《办法》规定,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任何非金融机构和个人不得从事或变相从事支付业务;申请人申请从事支付服务的,必须为国内依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且为非金融结构法人;外商投资支付机构的业务范围、境外出资人的资格条件和出资比例等,由中国人民银行另行规定,报国务院批准。
这意味着,内资容易外资难,若想拿到第一批支付业务许可证,内资身份显然更容易。
《法治周末》记者从央行网站上看到,近年来陆续拿到许可证的30多家第三方支付公司的出资人均来自国内。
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向《法治周末》记者透露,为了获得许可证,此前一些引入海外资本的第三方支付公司,均通过各种方法完成了“变身”,尽管此前获得的海外融资究竟以何种方式退出不得而知。
从阿里巴巴招股说明书中可以发现,阿里巴巴集团注册地位于开曼群岛,是支付宝的全资股东;阿里巴巴集团第一大股东雅虎和第三大股东日本软银(持有阿里巴巴集团29.3%的股份)持有公司近70%股权,对支付宝拥有联合控制权,支付宝没有一个纯内资的身份。
上述人士告诉记者,马云等管理层认为,支付宝公司必须要在百分之百合法和透明的前提下获得许可证,并保持可持续发展,因此必须要对支付宝股权进行重组。
可以想见的是,作为阿里巴巴集团大股东的雅虎,也希望支付宝能够获得许可证。就在今年5月,雅虎公司发言人朗奇克(Lengkeek)还在声明中确认,支付宝股权转移到浙江阿里巴巴是为了使支付宝尽快获得中国人民银行发放的第三方支付牌照。
不过,一直希望通过支付宝上市来获取更多利益的雅虎,肯定不愿也不会轻易放弃对支付宝的控制。
虽然雅虎希望同时能保持自己的股权,但支付宝一夜之间改姓“马”已成事实。
“雅巴”恩仇疑云
仅从目前情势来看,比起马云的浙江阿里巴巴,投资价值大幅缩水又遭集体诉讼,并且可能面临证券市场压力的雅虎可谓郁闷至极。
事实上,关于支付宝股权转移一事,已沸沸扬扬闹腾了一个月。一方面是雅虎指责马云等未告知其股权转移之事,另一方面是马云坚称雅虎知道此事。
此时的雅虎必须说清楚的是,支付宝转移一事,雅虎是否早已知情却未告知股东阿里巴巴和雅虎,到底谁在说谎
“我表达几个观点:一是支付宝股权转移100%合法,所有事情肯定在董事会上讲得很清楚,这么大的事情任何偷鸡摸狗的举动都会招来麻烦;二是100%的透明,不可能悄悄把事情办了,3年以来,从央行的2号令发布到现在,董事会每一次都参与讨论;三是必须保障公司安全、健康,可持续发展。”马云称。
《法治周末》记者试图就此采访雅虎总部发言人,但对方简短回复称,除公开声明外目前不作其他回应。
北京某金融机构从业人员马洪刚向《法治周末》记者分析,不论按照哪个国家的法律,大规模的资产转移都应通过董事会决议等程序。那么,雅虎方面的董事会成员要么参与了决议,亲眼目睹支付宝股权转移出去;要么不知情、未参与决议,则支付宝股权转移的行为着实损害了阿里巴巴集团其他股东的权益。
然而,雅虎终究在此事上态度暧昧———在“转让是否获得董事会批准”这一关键性议题上,始终不愿明确表态。
“我真不敢相信,支付宝那么一大笔资产从手里流出去,雅虎竟然看不见!竟然说它毫不知情!”美国投资者Sandy表示难以置信。
路透社一则报道则从政治角度分析此事:在第三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中,中国要求美国放宽中国公司在美国的收购和投资,而美国则要求中国放松金融管制。支付宝已经变成了中美博弈的一个政治筹码,以表达美国对中国金融管制的不满。
诉讼如何收场
据美国媒体披露,此次集体诉讼理由是,作为阿里巴巴集团的最大股东,雅虎应该早就知道支付宝的股权转让事宜。但雅虎涉嫌拖延告知支付宝股权转移等事宜,造成股东投资遭受巨大损失;并且在支付宝转移发生之后,雅虎未能及时制定相应市场战略,以恢复雅虎在阿里巴巴集团投资的价值。
美国律师事务所TrippLevy表示,将调查雅虎是否早在2009年7月就知道支付宝所有权转让交易但没有披露。
国外媒体一致的预测是,不论如何,如果这一集体诉讼进入司法程序,将对雅虎造成巨大影响。一旦Kendall胜诉,雅虎将面临高额赔款。
雅虎前总裁谢文告诉《法治周末》,在支付宝转让中,雅虎和软银是否知情,是决定转让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定依据。“先探讨转让股权是否合法,然后才是赔偿问题。”谢文说。
广东律师陈勇儒则另有观点。他认为,支付宝股权变更之前,其身份是外资企业,按我国法律规定,其股权变更仅需原支付宝公司的投资方同意即可。但是,根据《开曼群岛公司法》,离岸公司的章程是严格保密的,因此章程如何规定转让重大资产或子公司股权的权限很难查证,除非由阿里巴巴集团主动提供。
更有国内外人士将目光看得更远。美国律师LauraSmith说,如果调查查明在支付宝股权转移的过程中阿里巴巴方面并未同雅虎、软银方面进行充分商议,则这显然不符合国际商业惯例,此外,支付宝转移的价值似乎偏低,雅虎和软银是否对3亿元左右的交易价格认可,仍存在疑点。
谢文也表示,雅虎需要在此次诉讼中向股东交代雅虎的资产是否流失,股东投资的利益是否受到了损失,一旦雅虎解释不清上述问题,也不排除雅虎转而向阿里巴巴提起诉讼的可能。
“而阿里巴巴集团的另一大股东———软银也是个‘大地雷’,若其采取激烈的做法,届时将让马云和阿里巴巴陷入更深的泥潭。”谢文说。
来源:[法治周末]责任编辑:[吕亚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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