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6月23日 10:20 来源:中国金融杂志
存款准备金政策效应是与一个国家的具体制度相联系的,不能全以“猛药”来看待,必要时可以作为一个常规性的货币政策工具使用
■ 王晓蕊
由于货币供应量对存款准备金率调整的影响极其敏感,在货币政策的“三大法宝”中,存款准备金政策被公认为“巨斧”或“猛药”,因此各国央行一般不常动用这一政策工具。尤其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在一些西方国家,由于公开市场业务操作频繁等原因,法定存款准备金率普遍较低,如美国、加拿大、瑞士、新西兰、澳大利亚等国央行都降低或取消了法定存款准备金,零存款准备金率正逐渐成为一种趋势。而在我国,存款准备金政策从未淡出人们的视线,我国在最近27年中对法定存款准备金率进行了42次调整(截至2011年5月18日)。尤其是从2010年1月18日上调存款准备金率以来,不到一年半的时间,连续上调存款准备金率11次累计5个百分点,大型存款类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达到21%的历史高位。存款准备金政策问题再次引起各界的关注和讨论。
存款准备金率的上限问题
此前,在2007年2月法定存款准备金率上调至10%时,市场就有一种观点认为,1990年以来的历史最高水平13%将是法定存款准备金率上调的上限,但到2007年11月,这一“上限”即被打破。也有一种观点认为,韩国历史上存款准备金率曾达到22%的高水平,边际存款准备金率甚至达到50%左右的高水平,与之相比,我国存款准备金率仍有较大上调空间。笔者认为,这些观点都是机械地、静态地看待存款准备金率的上限问题。
正确认识这一问题首先要认清当前存款准备金政策的作用实质。当前金融领域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就是持续贸易顺差、FDI和国际投机资本的大量进入导致外汇占款持续增加,造成被动性的货币投放增加,导致流动性不断扩张,通货膨胀压力加大。存款准备金率连续上调就是为了回收因外汇流入过多导致的过剩流动性,实施紧缩政策以应对日益强化的通货膨胀预期。韩国历史上实施高存款准备金率的时期也都是外贸顺差输入流动性的高峰期。因此,在现行的汇率体制下,只要外汇流入继续增长,存款准备金率就有上调的必要。也就是说,存款准备金率并不存在一个绝对的上限。只要外汇占款继续大规模增加,存款准备金率就有继续上调的可能。从某种意义上讲,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外汇占款的增速决定了存款准备金率的上限。显然,这个上限是个动态的概念,随着外汇流入水平的变化而变化,不存在一个静态意义的上限。不过,从欧美经济复苏状况及国内外经济结构调整情况看,笔者认为,当外汇占款增速放缓时,存款准备金率也有停止上调甚至下调的可能。
存款准备金政策在流动性管理中的作用
我国之所以将存款准备金政策作为一种常规性的货币调控工具,有其特殊的宏观环境和制度背景。它是与汇率制度弹性较弱和金融市场不发达这一背景相联系的。弹性较弱的汇率制度决定了难以通过汇率的灵活变动解决出口大量增加和短期资本大量流入的问题;金融市场不发达又制约了通过公开市场操作对冲流动性的操作空间。这一制度背景决定了存款准备金等数量管理工具在解决流动性过剩问题上的重要性。其他面临同样问题的发展中国家,如韩国、智利、波兰、泰国等,也存在同样的问题,因此都曾实行较高的存款准备金率。而日本等发达国家由于汇率制度弹性较强以及拥有发达的金融市场,因此其应对外汇流入主要采用了汇率大幅升值等价格调节工具。所以,存款准备金政策效应是与一个国家的具体制度相联系的,不能全以“猛药”来看待,必要时可以作为一个常规性的货币政策工具使用。
而且,存款准备金率也是一个较好的宏观审慎的政策工具。在经济上行周期,可以通过提高存款准备金率将过剩的流动性锁在“池子”里,以抑制经济过热趋势;反之,在经济下行周期,则可适度下调存款准备金率,将“池子”里的流动性放出,缓解市场资金紧张状况,以刺激经济复苏。可见,在现阶段,存款准备金政策不仅仍有存在的必要,而且是对宏观调控极其有用的一个政策工具。
存款准备金率上调政策对银行业的影响
现在一般担心的是存款准备金率不断上调会导致银行业盈利状况恶化。由于目前人民银行对存款准备金支付的利率远低于市场利率,相对于银行信贷和债券资产而言,存款准备金属于低收益资产,因此存款准备金率上调的确会对银行业的盈利能力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不过,对此应有客观认识。如果上调存款准备金率导致银行体系流动性净减少,导致银行贷款增速下降的话,银行业盈利水平确实会受到影响,根据当前利差状况,影响程度大概在1%左右。但是,如果存款准备金率上调只是对冲了外汇流入增加而被动扩张的流动性,并未使银行体系流动性净减少的话,银行体系依然能保持上调前的贷款增速,则原有的净利息收入并没有减少,原有的盈利水平并不会受到太大影响,只是新增的盈利能力有所下降而已。因此,上调存款准备金率对银行业整体盈利水平的负面影响并没有想像的大。
需要引起重视的倒是上调存款准备金率会对各金融机构产生不对称影响。因为新增流动性在我国各家金融机构之间的分布是不均衡的,而存款准备金政策却是“一刀切”的。持续上调法定存款准备金率,使不存在信贷扩张问题的银行(主要是中小银行和涉农金融机构)也受到“连累”,不得不紧缩其并不过剩的流动性,这将影响其经营状况,并使中小企业和农村贷款难问题更加突出。在经济转型时期,作为总量政策的货币政策,也需要承担一定的结构调整责任,这是我国与发达经济体的不同之处。为减少总量准备金政策的负面影响,央行已实施差别存款准备金率,如对涉农金融机构(尤其是中西部地区涉农金融机构)或发生重大自然灾害地区的金融机构实行差别存款准备金率制度。笔者建议,还可以借鉴韩国中央银行历史上管理流动性的经验,实行边际存款准备金制度(Marginal Reserve Requirement,MRR),即在按法定存款准备金率计提准备金外,对新增存款部分按一定比率计提附加准备金,新增流动性较多的金融机构提取更多的存款准备金。这一制度既能较好地对冲因贸易顺差和外资流入带来的过多流动性,又能避免总量存款准备金政策存在的“一刀切”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兼顾“效率”和“公平”。
存款准备金政策对流动性管理的作用
从我国近几年的实践来看,存款准备金政策在管理流动性方面发挥了较为关键的作用。但是,存款准备金率毕竟是偏重总量调控的政策工具,在灵活性方面仍显不足,而且商业银行对超额存款准备金的方向操作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削弱存款准备金政策的效果。更为重要的是,由于我国银行体系流动性过剩产生的直接原因是国际贸易顺差和热钱的流入,央行被迫投放大量的基础货币。其背后更深层次的原因则是内外经济结构失衡。存款准备金政策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流动性不断生成的问题,而只能暂时对冲过剩的流动性,为结构调整创造相对稳定的货币金融环境。
要从根本上解决流动性过剩问题,不仅需要加强存款准备金政策与其他货币政策的配合,更需要包括外贸政策、财政税收政策、资源价格政策、产业政策和收入分配政策等在内的一系列宏观经济政策作出重大调整才能完成。在与其他货币政策的配合方面,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和微观主体治理机制的不断改善,可以更多地灵活使用公开市场操作等数量型手段加快资金回笼,择机利用利率等价格型工具来控制信贷增长和稳定通货膨胀预期。同时,加快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市场化改革进程,增强汇率弹性,加大利率与汇率调整的协调配合。
其他宏观调控政策也应作出重大调整,如由单纯鼓励出口的外需推动转向扩大内需;进一步完善财税体制,理顺中央和地方的财权与事权关系,改变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的过度依赖,通过开征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来抑制过剩行业投资的高速增长,通过实行差别税率来增加过剩领域的投资成本以控制其规模的非理性扩张;完善土地政策,充分考虑市场的需求和供给状况,稳定房价,有效地抑制房地产市场过度膨胀;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从依赖工业投资转向依赖消费服务业,发展第三产业;完善收入分配政策,提高低收入群体的工资水平,扩大国有企业利润分红比例,既在一定程度上减弱企业再投资冲动,适当缓解投资过热,又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居民消费能力,全方位扩大消费内需。■
作者单位: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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