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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治慢”要对症下药

2011年06月24日 04:23 来源:深圳商报

  本报昨日报道,深圳交警将从6月27日开始查处在高速公路上低速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时速低于60公里的“蜗牛车”将被处以500元的罚款。查处高速公路上的“蜗牛车”,提升高速公路的通行效率是好事,但高速公路“治慢”是不是就一定要处罚“蜗牛车”呢?处罚“蜗牛车”是不是就一定能解决高速公路不高速的问题呢?

  从实践经验来看,一些车辆在高速公路上低速行驶是会降低高速公路的通行效率,是有可能引发交通事故,但这是小概率事件,而且现在的高速公路都不可能只有一条车道,即使有一辆车用低于60公里的时速行驶,也不会对公路造成根本性的影响,毕竟几辆车并排低速行驶的情况是极端现象。所以,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我们的交通主管部门花这么大的力气去治理处罚时速低于60公里所谓的“蜗牛车”,对提高整个高速公路的通行效率,对解决群众反应强烈的高速公路不高速等问题作用有限。

  要让高速公路的车真正跑起来,进一步提升高速公路的使用效率,关键在于我们能不能找到问题症结所在,能不能对症下药。

  其实,现在导致高速公路不高速的原因,首先是现在高速公路缺乏科学管理,精细化管理。经常开车的人都知道,每逢节假日深汕高速都会堵车,而最后我们往往又会发现,引发大面积堵车的原因其实很简单,往往就是某一处地方在修路,临时封闭了一小段;或者某处正在安装一个什么交通设施,临时占用了一条车道;甚至是路面上有一个小坑,也可能导致车辆减速,产生拥堵。如果说,我们的管理部门能够预先做好规划,对道路实施精细化管理,减少封闭车道的随意性,避免在车流高峰期占用车道,很多时候拥堵是完全可以避免的。

  其次,高速公路不高速的一个重要原因,是部门利益在作祟。以机荷高速和深汕高速为例,几乎每个节假日媒体都会报道,因为荷坳收费站收费原因而导致车辆在荷坳收费站出现大面积拥堵。那我们就想不通,全省的高速公路都已经联网收费,为什么荷坳收费站就一定要单独收费呢?任何一辆经过荷坳收费站的车辆,最终都必须从某一个高速公路收费站出入高速公路,为什么就不能合并到一起收费呢?说白了,不就是其中的某段高速公路收费比人家贵,而不愿意联网收费吗?这样的部门利益藩篱不打破,车辆在高速公路跑得再快,最终也只能在收费站“等堵”。

  部门利益的另一个重要表现就是随意设置限速路段,在高速公路某些特殊的路段为了行驶安全设置一些速度限制是必要的,但这样的限制应该谨慎而科学,是应该经得起实践检验的,是应该有助于提高交通效率的。可现在有些部门为了多收违章罚款,利用手上的权力随意设置“限速陷阱”,把限速变成部门敛财的工具,过度限速必然会降低社会公共交通效率。

  最后,对所谓的大货车尾灯较暗,超载导致车速慢等,其实都有专门的法规在规范,对尾灯不规范的车辆,年检的时候就不应该通过;超载车辆则本来就不应该让它上高速公路,而且我们也有专门的“治超”法律和措施,为什么我们不从源头上把问题给解决了呢?非要等到他们到了高速公路上了,成为交通安全隐患了,交管部门才来花力气整治呢?

  高速公路“治慢”其实是一个系统工程,要规范的不仅仅是车辆与驾驶员的个人行为,它还涉及到社会交通的每一个参与者,涉及高速公路基础设施和管理的每一细节。我们要让高速公路真正成为社会的大动脉,真正提高社会的运行效率,管理者首先要先尽好管理责任,不能把所有的责任和义务都推给司机,毕竟更多时候,高速公路不高速的根源在管理部门,而不是在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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