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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2011年06月29日 08:43 来源:深圳商报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土地交易市场管理规定》,受法院及有关单位委托,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将公开拍卖下列房屋和土地使用权,凡有意者请持个人身份证(单位凭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委托人身份证)及深圳银行存折到交易中心办理竞买申请手续。(详细情况请致电或到中心竞买咨询台咨询及索取相关资料)。以下清单中的数据、信息以拍卖当天公布的顺序清单为准。

  备注说明:

  备注1-6:拍卖物建筑面积、性质及是否欠地价和土地使用费以相关主管部门最后核定为准。

  备注7:根据嘉里物业管理(深圳)有限公司颐园管理处提供的《收费通知单》显示,截至2011年3月,拍卖标的物拖欠物业管理费共计123158.4元。

  备注8:根据《房地产估价报告》,截止至2011年3月31日,拍卖房地产欠缴管理费、本体维修基金等合计人民币98279.12元。

  备注9:房产总面积为117.82平方米本次拍卖其50%产权拍卖成交后法院仅出具法律文书房产过户及交付事宜由竞得人自行处理其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备注10:室内家电详见《评估报告》;该房产与0505打通,其恢复原状的费用与风险由竞得人承担。

  备注11:该房产与0503打通,其恢复原状的费用与风险由竞得人承担。

  备注12-14:家电、家具详见《评估报告》。

  拍卖公告中A、B、C、D、E的相关说明为:A、拍卖成交后,法院出具法律文书确认,拍卖物是否可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主管部门查询并处理;B、拍卖物建筑面积以相关主管部门核定为准,若实际面积与登记面积不符,其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C、拍卖物按交付时现状拍卖;D、是否存在其他瑕疵,委托方未核实;E、成交价不包含转让时双方的一切税、费、应补地价及土地使用费(拍卖物为净值拍卖),过户时所产生的转让双方一切税、费和应补地价、应补土地使用费由买受人承担,其税、费和应补地价、应补土地使用费金额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

  温馨提示:1、竞买申请人到交易中心的受理窗口办理竞买申请手续设定选房密码,并取得《房地产竞买申请受理回执》。2、竞买申请人在银行办理转帐手续时,请在银行的《现金交款单》用途栏注明:×月 ×日拍卖房保证金。3、竞买申请人凭银行到款单据和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房地产竞买申请受理回执》到中心财务窗口开具收据后选房密码方可生效,请在拍卖前一工作日受理申请时间内到自助终端选择竞买标的。4、除有特别说明外,以上标的物拍卖成交后竞得人除须支付成交价款外,还须按以下比例支付交易服务费:成交价5000万元以下的(含5000万元)部分,按2%支付;超过5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1%支付;超过1亿元的部分,按0.5%支付。5、拍卖会入场规定:拍卖会凭票入场,入场门票在竞买申请人领取竞买号牌时一并发放,每位竞买申请人限领取入场门票两张。6、我中心将于7月6日下午2:30—4:00举办7月15日拍卖会的拍卖标的物答疑会。近期拍卖答疑会时间:6月30日下午2:30—4:00(举办7月7日拍卖会的答疑会)。答疑地点设在土地房产交易大厦拍卖厅,欢迎竞买人届时积极参与。7、如因竞得人不符合深府办〔2010〕82号通知规定的可购买住房主体资格条件或所竞得拍卖标的物套数违反该通知规定的,由此产生的如竞买无效或不能办理房地产权转移登记等相关法律责任,概由竞得人自行承担,与拍卖人无关。

  2011年深房地拍第33号公告(总第842场)

  拍卖时间:2011年7月15日上午1000受理申请时间:2011年6月29日至2011年7月14日1630(工作时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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