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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光裕内幕交易赔偿案9月6日开庭 赔偿或达数亿

2011年07月21日 15:20 来源:中国经营网

  在黄光裕内幕交易罪终审宣判后,李某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递交诉状,请求法院判决黄光裕等赔偿自己的损失。

  【中国经营网综合报道】正在谋划竞拍英国“皇家方舟”的黄光裕,9月份又将站在被告席上。

  据法制晚报报道,黄光裕内幕交易民事赔偿案定于9月6日上午9时30分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黄光裕内幕交易民事赔偿案,是迄今为止国内首例内幕交易案。

  2010年5月18日,北京二中院以黄光裕犯内幕交易罪、非法经营罪和单位行贿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14年。此次内幕交易民事赔偿案则是在刑事案件的基础上,股民寻求自己的利益。

  据证券日报报道,2010年此案立案之时,有媒体报道称,黄光裕等人操纵中关村股票进行内幕交易,保守估计涉及13万股民。

  黄光裕内幕交易赔偿案9月6日开庭赔偿或达数亿

  另据新华网报道称,此次原告李某为投资者,李某认为,自己出卖股票的行为与黄光裕等人购买股票的行为是同一时间的反向交易,其损失与黄光裕的内幕交易行为存在因果关系。

  香港文汇报报道称,李某要求赔偿金额为40多万元,与李某一样向黄光裕等人提起民事赔偿的有100多位投资人,整体要求赔偿金额大概1000多万元。

  另外,由于存在13万“潜在原告”,业内人士分析,此番黄光裕被诉民事赔偿案一旦正式开庭,黄光裕还可能面临着众多投资者提起的民事赔偿诉讼,彼时,其赔偿数额有可有会可能高达数亿元。

   黄光裕的内幕交易

  根据黄光裕刑事判决书,黄光裕实施的第一起内幕交易的被告应当是黄光裕和杜鹃,第二起内幕交易的被告为黄光裕、杜鹃和许钟民,其中许钟民对30个账户的内幕交易行为承担责任。

  谁是原告?

  据证券日报报道,,黄光裕涉及内幕交易的实施日为2007年4月27日至2008年5月7日。内幕交易揭露日为2008年11月24日,即黄光裕被北京市公安局专案组拘查消息证实之日。诉讼时效截至日为2012年8月30日。也就是说,符合条件的投资者为:2007年4月27日至2008年5月7日间,曾经持有过中关村股票,并存在亏损的投资者,均可起诉。

  编辑 袁森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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