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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许康菲事故索赔成为标本案例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8-17 01:11 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

  蓬莱19-3油田溢油事故,即将进入法律追责阶段。根据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网站发布的公告,北海分局将代表国家向渤海蓬莱溢油事故责任方提起海洋生态损害索赔诉讼,并向全社会公开选聘法律服务团队代理此案。

  今年6月,美国康菲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开发的渤海蓬莱19-3油田发生溢油事故,对我国海洋生态环境造成了损害。此前,国家海洋局已经针对康菲石油作出20万元的行政处罚。但根据海洋生态所受到的损害状况,20万元的罚款明显过轻。

  回顾蓬莱19-3油田溢油事故两个多月的历程,海洋管理部门的应对一直处于被动状态,舆论多有指责之声。康菲公司是否能在8月31日前封堵溢油源尚是未定之事,却又爆出新的溢油事故。紧接着,河北出现350万笼扇贝疑因漏油死亡的事件,养殖业主却颇有索赔无门的无力感。

  无疑,康菲石油“制造”出的污染事故不断升级,管理部门确有监管力度不够和督导能力欠缺的问题存在,但与此同时,海洋部门亦有无奈。从行政处罚的力度来说,20万元已经达到上限。如果要继续追责的话,则必须进入法律程序。

  蓬莱19-3油田溢油事故形成劣四类海水面积840平方公里,按渤海总面积7.7万平方公里计算,此次污染面积已经超过了总面积的1%。这起事故究竟在多大程度上破坏了海洋生态环境,未来又可能留下多少短期内难以预料的影响,需要继续调查与评估。不过,从公共利益出发,国家海洋局代表国家在法律层面对责任者进行索赔,当是必需之事。

  《海洋环境保护法》第90条规定:对破坏海洋生态、海洋水产资源、海洋保护区,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的,由依照本法规定行使海洋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代表国家对责任者提出损害赔偿要求。也就是说,现行法律明确支持国家海洋管理部门作为诉讼主体,向责任者康菲石油依法提出索赔。

  要肯定的是,通过法律武器来捍卫公共利益是解决海洋溢油污染的有效手段。此前国家海洋局针对康菲石油行政性的督导和行政处罚,都已被证明较为苍白无力。没有进一步的依法进行索赔,海洋生态利益很难得到起码的维护。特别是在海上石油开发日益频繁、类似污染事故可能处于高发期的背景下,蓬莱19-3油田溢油事故的依法追责应成为一个具有标本意义的案例。

  提及海洋污染事故,人们很容易联想到墨西哥湾的漏油噩梦及事后的追责,英国BP公司为此付出了惨重的经济代价。BP创建了一笔200亿美元的基金,专门用于赔偿漏油事件的受害者。在法理上,这并无疑问,“谁污染,谁负责”显得天经地义。清除污染需要经济成本,责任者必须要为这样的成本埋单。

  现在的问题,是生态的损失究竟该如何核算,国内法律制度中并没有明晰的标准,至于潜在的损失,包括养殖业、旅游业等的损失,更是难以评估。也就是说,无论是从技术上,还是从制度漏洞上看,依法索赔尽管态度清晰、路径正确,但索赔之路确实艰难。

  比较来看,墨西哥湾漏油事故发生之后,美国司法部门指责BP违犯了《清洁水法》、《石油污染法》以及《濒危物种法》等数部法律,较为完备的法律体系为索赔提供了坚实的法律支撑。但是,此次针对康菲石油的索赔,所依据的只能是《海洋环境保护法》——原则性的法律解释弱化了追责的力量,立法的滞后由此亦可以清晰看出。

  因此,透过蓬莱19-3油田溢油事故,一是提醒人们,建立或优化常态应急机制,防止石油泄漏事故的发生,殊为重要;二是提醒立法部门,完善相关法律制度,显得愈加迫切。当然,处理重大的漏油事故,也并不是只有通过法律索赔一条路可走,类似建立企业油污基金及推行海洋污染责任保险制度等做法,也需要更多地进行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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