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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俊生:事业编制岂能做奖品?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9-03 11:48 来源: 财新网

  河北省盐水县把事业编制当奖品,恰恰说明“官本位”意识依然根深蒂固

  【背景】近日,河北盐水县把“事业单位编制作为工作奖励”,引起公众强烈质疑。

  2008年,为发展经济、招商引资,盐水县设立了“县长特别奖”,其中规定,对“全县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的单位或个人、纳税大户、招商引资大户等,可安排其家属中符合学历要求的人员到事业单位工作。

  据媒体报道,截至目前,盐山县政府已奖出事业编制47个,大多被安排到县公安局、检察院、财政局、教育局、卫生局、交通局、建设局、县政府办公室和县委办公室,尤其以公安局居多。

  把事业单位编制当奖品,完全违背了公开招考的原则。而就在今年年初,河北省委组织部和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还联合下发了《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要求全省各地在6月前制定相应实施办法。

  面对媒体的质疑,盐山县近日表示,将“废止与上级文件精神不一致的文件”、“对不符合政策要求者予以清退”、“对符合条件者公开择优录用”。但是,这种做法为何能通行多年?这反映出政府治理存在哪些深层问题?

  中国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刘俊生认为,事业编制与行政编制一样,都是公共职位,应向全民开放,公开竞争,以体现政治机会平等。盐水县把事业编制当奖品,严重违背了法治原则。这恰恰曾证明,中国当前,“官本位”意识依然根深蒂固。

  刘俊生指出,地方政府为推动招商引资、发展地方经济,有权出台相应的奖励措施。但这种奖励必须有两个基本前提:一、不能违背现行法律法规及规章;二不能违背公平竞争、公开招聘等法治社会的基本原则。

  在他看来,诸如此类荒唐事频发,有其深层的体制根源。尽管中国正在建设法治国家,但现实中,“人治”色彩依然浓厚,这就导致:“黑头文件(法律)不如红头文件(行政法规),红头文件不如白头文件(领导批示),白头文件不如口头文件(领导口头命令)”。

  同时,党委领导、议行合一的体制也影响了对一些明显违法的所谓“红头文件”的及时纠错。“关键的问题是红头文件的纠错机制缺失,尤其对一些地方党委政府联署的文件,没有一套有效的纠错机制”。

  地方人大监督的缺位也是问题所在。刘俊生认为,目前,地方政府法制办或同级人大对一些严重违法的红头文件,可能会有所提示或制约,但对一些轻度违法或不违法但有违法治精神的红头文件,依然缺乏实质性监督和制约。

  他最后指出,党政权力缺乏足够约束,是造成政府执法犯法的根源。在这种背景下,媒体的外部监督就显得非常重要。近年来媒体的监督日渐增强,这是好事。媒体的监督,一方面可推动政府自我纠错,另一方面也有助于各级人大启动监督和纠错机制。■

  (财新记者 杜珂 采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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