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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永光自辩: 当时青基会不违规投资,我早已死无葬身之地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9-08 14:25 来源: 南方周末

  “我要么上天堂,要么下地狱”

  南方周末:当时为什么一定要进行投资?

  徐永光:1988年颁布的《基金会管理办法》实质上要求基金会零成本运作,但这是不可能的,首先是机构人员要吃饭,其次只要做事就会有成本。从保值和增值的角度看,任何时候把钱放在银行里都只有缩水,而且当时通胀压力非常巨大,我们也不得不进行投资。

  现在好像一提到基金会进行投资,就会觉得是“挪用了善款”,但其实在国际上,基金会进行保值增值是常规。国际上保值增值的原则有两条,第一是关注的原则,就是我不可能把钱放在银行里缩水,那是不负责任的,第二是审慎的原则,不可以乱投资。

  南方周末:那为什么坚持一定要自己进行投资?1995年人民银行总行规定基金会投资要委托金融机构,这条规定你当时是违反的。

  徐永光:1990年代是经济大发展时期,投资环境也很混乱。很多其他基金会后来都遭遇到资金收不回来的情况。这么说吧,如果我当初把钱给了这些金融机构,今天我徐永光早已死无葬身之地!这个规我觉得违得好!

  1990年代,国家要求信托公司脱离银行,原来他们还有银行背景,资金链条断了会由银行给他们输血。一脱离,绝大多数信托投资公司只好拼命找项目圈钱填窟窿。我给你一个数字,你就明白——1992到1998年信托公司有339家,到1999年国家对信托公司推倒重来的时候,只存下来59家。所以面对1995年这样的通知,后来我们向人行提出要求——你们来推荐我给谁,你不推荐我就不给。

  

  当年的“大眼睛”女孩已长大成人,而希望工程那段公案依然还在尘封之中。 (解海龙/图)

  南方周末:但是举报材料中显示,你的很多投资项目血本无归。

  徐永光:我用青基会1亿多的投资,到今天为止换来的是2亿多的收益,从结果上现在可以给大家一个交待。

  2003年的审计报告提到,从1989年到2002年累计增值净收益6867万,也就是说到2002年底的时候,资产管理净增值6700多万。其中项目投资的净收益是3751万,主要来自投资和调汇。2002年的风波之后,青基会陆续收回长期投资项目,这部分净收入1200多万。

  现在青基会最新财务数据,到2010年,我们的长期投资还剩2800多万。这中间包括两个上市公司的股权,一个叫北京嘉事堂药业,一个是北京银行。这两个公司的价值,嘉事堂是1414.5万股,净收益市值大约是1.6529亿,目前已经过了解禁期。北京银行市值约892万,这两家上市公司加起来就有1.7亿。再加上前面的部分,收益已经超过两亿。

  南方周末:既然保值增值是合理的,为什么在很长时间里,希望工程还要刻意对公众隐瞒投资信息?

  徐永光:当时人们对希望工程有不切实际的期望,你是拿希望工程的捐款去投资,赚了是应该的,赔了你就是犯罪。当时人们不允许希望工程投资有亏损,人们情感上不能接受。

  希望工程投资失误的事情要张扬出去的话,确实也是一个非常严重的损失。对希望工程来讲,这是很难承受的,只好在财务上进行一些“平账”处理。

  比如北海四维这个项目太惨了,怎么办,只好用深圳新产业来收购,深圳新产业我们投了一千万,占股10%。我们和新产业讨论能不能用新产业的分红来补北海四维的亏空。这样操作当然不规范,但是整个合同协议这个东西是真实的,也不是说是骗人的东西。过个几年下来,我的亏损都由你的盈利把我补平了。所谓“包装”讲的就是这个。严密地说这样的财务处理是违规。

  南方周末:但是按甘肃省青基会前秘书长苏宪华的说法,你四处投资的行为当时已经掏空希望工程账户,影响了对孩子们的正常救助。这也是方进玉撰文批评你的原因之一。

  徐永光:投资不能造成基金会支付困难,这是底线,如果我把这个底线突破了,那就真是一个不可饶恕的违规。偶尔会有资金紧张,但是我也能够拿钱来,一定要补上,这个一定是没有问题的。攻击我的人如果能举出一个真实的拿不出钱的案例,我就服气。

  南方周末:你能据此认为这样的质疑就是恶意攻击吗?这样投资的方式真的没问题吗?

  徐永光:我确实要承认,这样一种投资策略在流动性上有时候会有一些紧张,在当时的环境下面我们投资冲动太大。我在考虑资金效率和充足现金的问题上,过多地考虑了资金效率。但如果按照另外一种理论,这些都是捐款,你都不应该动,你都不应该流动,我认为那就是一种浪费。

  南方周末:那如何看2001年假信事件?

  徐永光:管理失误的概率总是存在的。我一直讲我是在天堂和地狱之间走钢丝,我只有两条路,不是上天堂就是下地狱!到今天为止,对徐永光来讲,依然没有第三条路!

  在当时的情况下,公众的热情让我们停不下脚步,但是我知道它的风险。救助一名失学儿童,从考察到资助到反馈,需要两千多道程序,救助一百万的失学儿童,工作流程就有两千多万道。而人们对希望工程的要求是万无一失。即使以万分之一的概论算,两千多万道程序的失误也是两千个。

  南方周末:在财务管理方面,方进玉文章中一项重要指控是动用630万元给职工买房。

  徐永光:我让员工安居乐业有什么错?我没有拿一分钱捐款,还通过投资收益解决了员工的福利。我认为做公益的人就不要有家庭生活了,做公益慈善的人就要去喝西北风了,那这样谁来做公益呢?投资收益的钱按照现在的财务制度叫作非限定性资产,我用于工资、福利做什么都是可以的。

  南方周末:2002年国家审计署对青基会的审计报告最终为何未公开?

  徐永光:那次审计是非常深入细致严格的,无论捐赠项目资金流向还是投资项目资金流向,都进行了追踪。纪检部门进行了两轮核查,因为有两次举报信。

  临结案前,团中央书记处领导找我谈话,告诉我所有问题都已查清了,没有事。但在查阅财务发票时发现了一个新问题,你有一张属于家里装修的发票在青基会报销。当时我很惊讶,让办公室查清是怎么回事。办公室拿出了报销依据:根据北京市公房管理条例规定,公房房屋结构改造,费用由房屋所有权人支付。我在装修房屋时拆除了厨房,属于公房结构改造,这笔费用按规定应由单位报销。这是发现的唯一的个人“假公济私”的问题。

  南方周末:这么说那次质疑风波之后你算是全身而退?

  徐永光:信托法起草人之一,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律师周小明2002年曾经说过三个前提条件,只要青基会在这三个前提条件下立得住脚,它就会立于不败之地。其中第三点就是:管理层是自律的、没有败德行为。我徐永光永光要做到什么样子?我曾经跟财务的工作人员说过,你们休想在我身上捞一根稻草,我没有道德上的问题,我的个人所得税一分都不能少交,不能给你们留下话柄!

  从我个人讲,我1980年是副处级干部,1986年是正局级,我如果继续走仕途差不到哪里去。我离开团中央也不是犯错误,我是88年5月决定的,不是第二年。牟利谋财有的是路,我干嘛要在公益的路上给自己牟利啊?

  南方周末:你个人对这份审计报告持什么态度?

  徐永光:当时我建议公布这份报告,是因为即便在财务处理上有些不规范的地方,但毕竟没有任何道德上的瑕疵。

  但是审计报告是否公开,并不属于中国青基会的职权范围。

  还有,当时审计所遵循的准则,完全是传统的一些规章制度。基金会到2005年才有一个《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可以遵循,以前套用的是《国家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这好比我是一个男人,你让我穿女人的衣服,结果穿得不合身,挣脱了线缝,就说你违规。所以,如果把这些公布出去,也许对希望工程会造成很大伤害。上一页1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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