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定位开拓进取 共同推动两新目标顺利实现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9-13 12:49 来源: 《国有资产管理》文 / 王文斌
全国国资委监事会工作研讨会是在“十一五”圆满收官和“十二五”起步之年召开的,对谋划“十二五”时期监事会工作,完成开局之年各项工作任务,意义重大。国务院国资委、国资委党委对会议高度重视,王勇主任对会议专门做出重要批示,为全国国资系统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监事会工作指明了方向。孟建民副主任所做的重要讲话,充分肯定了国资系统监事会在客观报告企业情况,维护出资人权益,促进国有企业健康发展等方面所发挥的重要作用、取得的显著成绩和做出的突出贡献;深入分析了国有企业改革和国资监管面临的形势,提出了“十二五”时期监事会工作的目标任务。天津、河北、辽宁、山东、湖南、云南、甘肃和深圳等8个省市国资委同志所做的大会交流,展示了各自工作成效和创新做法,经验典型,各具特色,很有借鉴意义。会议分组讨论深入热烈,围绕王勇主任重要批示和建民副主任重要讲话,紧密结合本地工作实际,畅所欲言。这次会议既是国资系统从事监事会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交流经验,深入研讨,增进感情的宝贵机会;也是传递信息,开阔思路,谋划发展的一次会议。会议开得圆满,开得成功,开得有效。
一
这是第三次召开全系统的工作研讨会,距上次会议已有两年多时间。两年来,虽然没有大范围的互动,但是个别交流一直没有间断。我们高兴地看到,各地监事会工作发生了很多新变化,开展了很多新探索,取得了很多新成效,大家有很多新思考,坐到一起又有很多新收获。会议成果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回顾历程、总结经验、进一步增强了认同感和成就感。监事会工作是国有资产监管的重要组成部分,多年来为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和促进国有企业健康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得到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我们深深感到经过多年的不断实践和发展完善,进一步证明,外派监事会制度是符合我国国情、行之有效的国有企业监督制度,监事会已经成为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和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重要力量。同时,代表们也纷纷表示,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国资委领导同志的肯定,既是对监事会工作的支持和鼓励,也是鞭策和要求,大家认为,这次会议进一步深化了对监事会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切实增强了做好监事会工作的荣誉感,回去后要认真贯彻会议精神,凝聚信心和动力,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推进新时期国有资产监督工作上来,继续在维护国有资产安全、促进国有企业持续健康发展中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2.展望未来、谋划发展,进一步增强了责任感和使命感。“十二五”时期,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国有企业发展要上新台阶,国资监管要上新水平,监事会工作要有新突破,这对我们的工作提出了新要求。认清形势,展望未来,与会代表进一步增强了责任感和使命感,也充满了信心和期待,大家纷纷表示,这既是监事会工作的机遇,也是挑战,回去后,将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谋划“十二五”时期的各项工作,积极适应新形势、新发展,不断研究新情况、新问题,牢牢把握出资人监督职责,紧紧围绕国资监管中心任务,充分发挥自身特点和优势,积极创新监督方法,努力提高监督能力,进一步提升监督质量效率。
3.立足当前、开拓创新,进一步增强了主动感和紧迫感。各地国资委监事会工作发展很快,都在积极探索有效的监督形式。8个省市国资委所做大会交流准备充分,各有特色,代表们表示,这些做法值得借鉴,很有收获。分组讨论中,大家发言踊跃,气氛活跃,介绍了各自开展工作的情况。会议间歇,大家抓住难得的机会互相沟通,加深了解。通过近距离的深度交流,大家普遍感到,国资系统监事会的定位更加明确了,发展思路更加开阔了,监督工作的内容也更加清晰了。通过相互交流,大家也看到了差距,看到不足,特别是孟建民副主任提出的今后监事会工作五点要求,以及下一步的几项重点工作,大家感到要求很高,任务很重,都表示要立足当前,扎实工作,抓住机遇,主动开拓,及时总结好的做法和经验,不断改进和深化监事会工作,进一步增强监督的灵敏性、针对性、准确性、有效性和责任性,积极推动国有资产监督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
研讨交流中,大家畅所欲言,提出了很多好的意见和建议,大家关注的问题主要有:
1.关于制度建设。与会代表对《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修订进展十分关心。代表们围绕《条例》中有关监事会的派出主体,调整范围,国有控股、参股公司国有资产监督等修订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展开了热烈讨论,有的同志提出《条例》要明确监事会加强对国家出资企业及其重要子企业监事会的管理;有的同志提出此次《条例》修订要把地方纳入进来,而不是参照执行;有的同志提出要增加建议权、质询权、督促企业整改权,等等。有的省市代表还提出探索建立统一的外派监事会监督检查作业规范。近两年,国务院国资委监事会工作局在推进监督工作规范化上做了些实事,陆续出台了15项工作规则,正在制订集中重点检查、境外资产监督等一批工作规范,同时也在研究监事会及其成员考核评价、责任追究、薪酬激励等办法。适应监事会工作需要,我们归集整理了监督检查工作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国务院国资委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特别是监事会建立以来的各项制度成果,初步形成了近百万字的国有资产监事会监督政策法规制度汇编。
2.关于组织体系。经过多年的努力,各级国资委监事会不断完善组织机构,积极落实人员编制,着力充实监督队伍,从上到下形成比较健全的监事会组织体系。有的省市监事会管理机构得到升格,许多代表提出要加强监事会日常管理机构建设,希望我们向有关部门反映,进一步强化监事会管理机构职能。随着监事会工作的深入开展,各级国资委监事会日常管理机构职能也在不断扩展,国务院国资委监事会工作局也在不断调整,实现了工作服务与业务组织并举,加大了业务组织力度。特别是近两年,组织了集中重点检查、境外资产监督以及各类财务、审计、薪酬等系列专项检查,强化了监督成果的汇集,加快了报告运转速度,及时上报和反映监事会监督信息和成果,得到国务院领导同志和国资委领导同志的高度重视和充分肯定。各级国资委监事会日常管理机构与我们面临同样的任务,要不断加大业务组织、协同配合、成果运用、工作保障力度,进一步增强统筹、协调、服务的能力,力争在现有的基础上有新的突破,有更大的进展,更好地推动监事会制度深入发展。
3.关于监管融合。一些代表提出,近年来各地国资委在整合监管资源、构建监督合力上下了功夫,但是在推进环节、相互借鉴监督成果上还需要进一步努力,有的地区反映收效甚微。今年1月8日,王勇主任在国务院国资委监事会2011年度工作会议上指出,国资委和监事会是一个整体,共同承担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促进国有经济发展壮大的责任。必须加快建立有效的协调联动机制,实现监管资源的融合、整合、联合,进一步形成监管工作的合心、合作、合力。为此,我们也做了积极的努力,首先,在制度衔接上增加力度。监事会与委内厅局在制定相关国资监管制度办法时加强衔接,在前期调研阶段加强沟通,在拟定制订阶段积极建言,在出台实施阶段共同督导,更好地促进国资监管制度在企业的贯彻落实。其次,在业务配合上真抓实干。监事会在完成监督检查任务的同时,与委内业务厅局建立了常态化的协同配合机制,今年委内11个厅局提出了44个协同项目,特别是在首次开展的中央企业综合分析会上,监事会发挥接触企业多、了解情况深入、问题和风险看得透彻的优势,介绍情况综合全面、反映问题切中要害,得到了国资委领导同志的高度认可。再次,增进信息沟通。监事会掌握企业情况真实全面,反映的监督信息及时准确,成为国资监管工作的重要信息渠道,监事会和委内各厅局都以大国资的视野,提炼和挖掘工作信息,加大交流力度,更好地促进了国资监管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
4.关于沟通交流。这次会议是一次很好的交流平台,大家都感到收获颇丰。按照刚刚施行的《地方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指导监督办法》(国务院国资委第25号令)的要求,国务院国资委监事会和省市国资委监事会之间应当加强纵向沟通协调,健全完善上下联动、规范有序、全面覆盖的指导监督工作体系,加强指导监督工作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日常信息沟通交流平台。许多代表对今后加强交流合作提出了很多好的建议,如定期或不定期地召开全国性或区域性的监事会工作交流会,探讨新问题、研究新方法、开阔新思路。也有代表提出,建立平面和网络交流平台,我们也在努力,今年5月在《国有资产管理》杂志上,开辟了监事会工作局专栏,陆续刊载近两年改进和深化监事会工作课题成果,以及地方国资委监事会工作的经验成果,希望大家积极投稿。这次会议上有8个地方国资委做了大会交流,这次没有机会展示的省市,工作也各有特色,我们也在研究为大家提供机会,创建舞台。下一步,我们将创办《国企监事会工作》,由我们主办,请各地国资委协办,以双月刊的形式,刊载各地国资委监事会制度建设、监督工作、理论研究、队伍建设等情况,希望大家群策群力展现出自己的特色。此外,监事会工作局近两年承担的国资委立项软科学研究课题,也都邀请大家参加,得到了有关地方国资委的大力支持。我相信,只要我们共同推动,信息交流工作一定会做得有声有色。
三
结合监事会工作实际,今后我们的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以《条例》修订为重点,不断推进“三化”建设。制度建设是做好监事会各项工作的重要保障。2009年4月,国务院第55次常务会议上国务院领导同志指出,要建立监事会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和标准化。为贯彻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我们提出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健全完善以《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为统领,以《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为主体,以一系列监督检查工作规则为支撑的制度体系建设。当前的重要任务是《条例》修订工作,我们要继续攻坚破难,适当时候将通过调研、座谈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大家意见,争取尽早完成修订任务。在规范监督检查业务方面,要结合国资监管法律法规体系建设、监督方式方法创新、监管资源整合等新情况、新任务,抓紧研究制订和完善监事会工作的规章制度、配套办法、工作规范、作业准则。在日常管理方面,抓紧研究制订行政保障,监事会及其成员考核评价、责任追究、薪酬激励等各项办法。形成包括国务院、地方政府以及各级国资委、监事会等多层次的制度架构,基本实现监事会职责定位、履职方式、工作流程、队伍管理、行政后勤保障等制度的全覆盖,深化监事会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和标准化建设。
2.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不断探索监督有效实现形式。监事会监督是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力量。各地积极探索监事会监督与现代企业制度相结合的有效途径,努力改进国有独资企业监事会监督模式,不断深化国有独资公司监督模式,有效创新了国有资本控股及参股公司监督模式,实现了股权多元化企业的监督。外派监事会制度的发展是不断探索、总结和创新的过程。应当坚持紧密结合中国国情企情、法律法规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围绕新形势下监事会的行权履职,不断推动体制创新;应当坚持与现代企业制度相结合,有效发挥监事会监督制衡作用,体现监督的权威性、独立性、有效性,增强监督的灵敏性、针对性和准确性;应当与国有企业的发展实际相结合,既要依法依规有效维护国有资产权益,又要尊重企业作为独立市场主体的法人地位,做到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
3.以提高质量效率为抓手,不断提高监督的有效性。质量效率是监事会有效性的重要基础。监事会要密切关注企业异常变化,及时向各级政府和国资委报告企业的重大事项和重要情况;切实完善年度报告、专项报告、情况报告等报告制度,准确反映企业存在的问题及薄弱环节,及时揭示重大风险及隐患;不断优化运行机制,努力改进监督方式,创新完善工作方法,规范优化监督检查、分析报告、督促整改、跟踪落实等相关业务流程,切实提高监督工作质量;不断深化当期监督,健全完善监督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和责任体系,推进合力监督,拓展成果运用,切实提高监督工作成效;增强监督的科学化程度,建立“报告、处理、落实、反馈”工作闭环,把握监督主业,突出监督重点,切实提高监督效率。
4.以增强监督权威性为核心,不断加强监督队伍建设。队伍建设是做好监事会工作的重要保障。监事会工作是一项极具挑战性的工作,监督工作要树立权威性意识,监督检查报告要客观公正,监督工作流程要规范有序,检查结果要经得起时间历史的考验。要建立好选人用人机制,把好入口关,保证队伍的综合素质,监事会人员要有财务、审计、法律、管理等专业背景,还要有分析、协调、调研、表达等综合能力。要加强和改进干部的学习培训、考核评价、薪酬激励和工作问责等制度,加强监事会内部建设,建立高效有序的国资监管工作机制,推动监事会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5.以“六要六不”行为规范为基本内涵,不断培育监督文化。“六要六不”行为规范是监事会制度的生命线,体现监事会队伍的特点,代表监事会的优势和传统。国务院国资委监事会每年都要召开专题会议对照检查,已将其融入思想意识,纳入规章制度,贯彻于实际工作中。历任监事会主席和专职监事努力传承这一优良传统,逐步培育了以“六要六不”行为规范为基本内涵的监督文化。我们要保持这种优良传统,传承这样的监督文化。坚持原则、坚持纪律、坚持学习,始终保持清醒头脑,时刻筑牢思想防线,努力划清利益边界,以维护国有资产安全为己任,一以贯之地保持监事会队伍的良好精神状态和清廉的工作氛围。■
注释:* 本文根据国务院国资委监事会工作局局长王文斌在全国国资委监事会工作研讨会上的总结讲话编辑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