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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敏:高利贷危机本质上是信息问题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0-15 04:54 来源: 21世纪经济报道

  王敏

  作为一个非正规的金融体系,民间借贷更多的是基于一种信誉和关系的交易活动。正如费孝通在《乡土中国》里面描述的,基于家庭制度的中国社会是如一颗石子扔到河里所起的波纹,家庭是石子落水的地方,家庭的社会关系网就如波纹一样,由内而外逐渐变弱。民间借贷亦如是。在民间金融市场的波纹里面,由内而外,信息不对称程度以及基于此的借贷风险逐渐变强,而借贷的价格——利率则由内而外逐渐变高:由最低的月息1分, 2分,再到3分,最后到最外围的短期拆借的千分之三日息。因此,在民间金融市场上,因为信息的问题以及社会关系的远近,各种利率价格同存。

  所谓的高利贷——也许用短期拆借来得更形象些:千分之三的日息折算成年息将近百分百的年利率。民间金融市场上的短期拆借利率虽高,但时间短(1到2个星期),总的利率成本在可控的范围之内,因此很多企业愿意用短期拆借的钱来还银行贷款,等银行重新发放贷款,再将款项还给民间贷款人。除此之外,还有其它多样的需求,比如企业验资;又比如明天石油提价,今天若能融到一笔资金囤积石油相关的产品,即使是千分之三的日息,也是有利可图。简单地说,就是需求的短期性和临时性的特征。也因为时间短,大多数的短期拆借是没有抵押品的。也就是说“高利贷”这样的借贷活动对贷款人而言本身就是高风险和高成本的运作方式。所以,短期拆借的价格这么高,可不是没有缘由的:一方面是它的需求比较刚性;另一方面,它的供给成本不低,在当前公开吸储是非法行为的背景下,大多从事短期拆借的贷款人是用自有资金和向亲戚好友借款(2010年底浙江省出台的条例,亲戚朋友之间进行借贷不算是非法吸储行为)进行操作,而这些贷款人大多之前从事企业或者经商活动并有其它的投资渠道,他们自有资金的机会成本可不低,另外贷款人自己资金不足的时候,向同行拆借,价格在日息千分之一点五左右;最后一点就是所谓的“高风险高收益”了:别看放贷的能日进斗金,在类似2008年和今年这样的银根紧缩时代,可是有大量的从事高利贷或者说短期拆借的企业家因为放出的贷款收不回来而“死掉”。因为高利贷最大的需求来自银行还贷,企业怕向银行还款不及时上了黑名单,导致以后贷款不易。但是在信贷紧缩的政策下,企业还贷以后,银行往往是收回全部或部分贷款而不按原来的额度重新放贷——这样造成了高利贷链条断裂,可见信贷政策的多变和不确定性是非常可怕的。

  其实,这次危机,真正的部分是来自于企业家本身。因为他们的成长背景和时代背景,这些人有一个很大的共性:经营风险意识薄弱(或者说他们是偏好风险的盲目投资者),资金链紧张和财务管理混乱。虽然当前制造业的利润率很低,但现实中不乏一些高回报的投资项目,尤其是寻租而来的投资项目。当面对各种投资机会的诱惑,这些企业家往往是各个项目一起上,事先没有很好的资金预算,资金不足,就向民间借贷(尤其是高利贷),企业的整个资金链非常紧张,一旦外部环境恶化,资金链断掉,“死掉”是必然的,不管是高利贷的原因还是非高利贷的原因。

  在这过程中,因为民间借贷没有合法化,借贷信息是完全缺失的。大多数的人,在这家企业倒掉之前,从来不知道这个企业的真实的负债情况,只有借款的企业家知道自己完整的借款和负债信息,因此他们往往能成功地在这个市场上通过隐瞒和操纵自己的资产和负债信息进行各种借贷活动。也因为此,民间借贷对借款人缺少强有力的约束,道德风险的问题非常严重:只要借到钱去投资,赌赢了就大赚一笔,输了大不了跑路。因为这种退出机制的成本相对比较低,在一定程度上,民间借贷很难对违约的企业家进行有效的惩罚——这进一步加剧了道德风险问题。因此,所谓的民间借贷危机,本质或者说内因是企业家素质和因为信息不对称所产生的道德风险问题,政策的不可预期性是外因,高利贷最多是最后一根稻草而已。

  所以说,民间借贷以及所谓的高利贷危机本质上是信息问题!如果贷款人能知道借款人完整的借贷信息,很多借贷就不会发生,那些偏好风险的企业家的盲目投资活动就能得到有力的约束。而要做到信息公开,民间借贷的公开和合法化是第一步。可惜在现实中,我们对金融的管制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你不让他进入正规金融系统,非正规的金融市场必然出现,而因为非正规所带来的信息问题,最终会加剧整个金融市场的道德风险,从而影响正规金融系统。别以为民间借贷危机,正规金融就可以置身之外,一切都是环环相扣的:企业倒闭所拖欠的可不仅仅是民间借贷,大头还是银行贷款。

  最近几年,政府开始意识到这个问题,试图做些合法化的工作,比如成立小额贷款公司。一方面政府小心谨慎,允许你成立小额信贷公司好像是给了你莫大的恩惠似的;另一方面,市场的反应可是相当的冷淡。你要对民间借贷进行合法化,首要的一条是让从事民间借贷的人得到好处,没有好处谁愿意合法化?小额信贷一不允许吸储,二限制借贷利率,谁愿意合法化?不要对高利贷那么敏感,高利贷只是一个价格信号而已,反映的是市场的供给和需求而已(即使在美国,银行隔夜拆借利率也能达到类似日息千分之三的水平)。

  炒房可以有超过100%的年收益率,民间借贷为何不可?当然,我不是说高利贷就是好。如果高利贷的利率不是那么高,死的企业就不会那么多。但是高利贷是市场行为,供给和需求摆在那里,我们要做的不是阻止高利贷,而是承认高利贷,并通过合法化来降低高利贷的利率。因此要对借贷市场进行合法化,承认各种利率价格是第一步,否则又来限制利率那一套,没有人愿意合法化。其次,光合法化不够,还要给他合法化的好处。

  我有两个思考:第一个选择是允许公开吸储。公开吸储能大大地降低从事民间借贷的贷款人的资金成本,从而能降低利率水平;第二个选择,不允许公开吸储,那么你就要给他其它一个非常重要的好处:信息!

  现在正规银行系统已经有了一套企业的信息系统,但是这个系统只能记录企业在正规金融部门的活动,非正规金融活动是看不到的。允许从事民间借贷的企业家分享这个信息系统,他们就有动力合法化并参与到正规金融里面来。当然,其中会发生“搭便车”的问题:借款人总是希望自己的借款行为尽量不要被这些信息系统所记录,也许会贿赂从事民间借贷的企业家隐藏自己的借款信息。对于此,我们可以在法律上做些规定:如果某项借贷交易没有被记录到这个信息系统里面,那么一旦贷款人破产,光凭借条或者字据,这项交易就得不到法律的保护和支持——这一点还是很有杀伤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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