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进一步引导信贷资金进入实体经济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0-28 07:26 来源: 金融时报记者 牛娟娟
信贷政策关系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事关科学发展、民生改善、金融稳定、社会和谐的大局。央行最新发布的今年前三季度社会融资规模统计数据显示,前三季度人民币贷款占社会融资规模的58.0%,这表明,当前信贷资金依旧占据我国社会融资规模的“半壁江山”,信贷资金在我国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性也由此可见。正因为如此,积极引导信贷资金进入实体经济一直以来都是管理层和社会各界关注的重点。
然而,引导信贷资金进入实体经济,不仅意味着要把握好信贷资金的投放节奏,还意味着要管理好信贷资金的流向,确保信贷资金真正进入实体经济,防止信贷资金空转和挪用。事实上,也只有把握好资金流入的方向,才真正有利于经济持续发展和促进经济结构调整。
今年以来,尽管总体新增贷款规模较去年有所下降,但我国信贷资金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有增无减。以近期以来备受各界关注的中小企业为例,今年银行等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不仅没有减弱,反而在不断加强,中小企业信贷融资状况得到进一步改善。此外,信贷资金在国家有关方面的支持和引导下源源不断地流向宏观调控倾斜的领域,如“三农”、小企业、就业、消费、节能环保、科技创新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资金流向的合理性基本得以保证。
当前,应该如何进一步引导信贷资金进入实体经济?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表示,信贷政策管理的理念和方法必须与时俱进,要注重建立和完善符合实际要求的协调机制、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同时,要充分尊重市场规律,充分尊重金融机构依法经营的自主权,充分发挥和保护金融机构创新的主观能动性和积极性。
“一方面,要立足我国国情,进一步完善信贷政策工作机制,改进信贷政策管理方式,丰富信贷政策操作手段,稳步推进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全面提高信贷政策的导向力。”来自工行的分析人士指出,“另一方面,要把创新摆在首要位置,不断提高金融市场运行效率,稳步推进金融市场对外开放,有效防范跨市场风险。要积极引导金融创新和金融市场更好地服务于实体经济,更好地服务于改善民生和社会和谐稳定,更好地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具体来看,首先,要进一步把好信贷资金的方向。要继续全面落实好稳健的货币政策,按照总体稳健、调节有度、结构优化的原则,进一步发挥好金融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和信贷政策的导向功能,大力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把信贷资金更多地投向实体经济,特别是“三农”和中小企业,更好地服务于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在资金有限的情况下,更需要银行业优化信贷结构,通过引导资金进入实体经济,将宝贵的资金用在刀刃上,认真贯彻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坚持按照“有保有压”的要求,合理调整信贷投向,确保“三农”、小企业信贷增速不低于同期各项贷款平均增速,严格控制“两高一剩”行业贷款,执行好差别化的房贷政策,严控资产价格泡沫,从资金源头上前瞻防控风险,有效地促进实体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其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继续认真贯彻执行《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流动资金管理贷款暂行管理办法》,《个人资金管理管理办法》和项目融资、业务融资,也就是“三个办法一个指引”,坚持全贷款管理原则,规范贷款业务流程,以实存实贷变为实贷实付,把贷款直接交付给交易对手,从源头上防范信贷资金被挪用,确保信贷资金真正进入实体经济,实现货币经济与实体经济的良性互动,通过对信贷资金的支付和流向进行严格监控,旨在确保资金用于真实的生产和贸易活动。
再次,鉴于利率市场化能有效调动资金组织者和供给者的积极性,形成以价格为导向的市场利率机制,使资金的经济功能充分发挥。有专家认为,应进一步放松利率管制,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消除名义利率和实际利率的差距,推动民间利率形成机制走向合理化。“应该说,当前推进利率市场化的总体环境较好,如果要发挥价格型工具的作用,可进一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把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作为完善货币政策传导的重要内容。督促金融机构及时、主动地研究和完善自身的利率定价机制,完善差别化的贷款定价机制,使不同行业和领域的资金价格充分体现宏观调控'有扶有控'的要求,从而提高货币政策传导效率。”郭田勇表示。
此外,还需关注当前信贷资金在进入实体经济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空转”问题,切实采取措施从源头上防范信贷资金被挪用或在实体经济外打转。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对外经贸大学金融学院院长丁志杰表示,现在很多企业都不愿意做实体经济,因为做实业回报低、见效慢,而参与投资甚至投机活动却很快就有高回报,这是不少资金即使进入企业也“浮在”实体经济之上进行“空转”的重要原因。
针对当前部分信贷资金“浮在”实体经济之上的状态,专家建议,要把资金资源配置到国民经济最需要的地方,当前需要在全面提高贷款质量的同时,切实加大对符合国家宏观调控方向的产业和行业的政策支持力度,引导企业和市场主体参与实体经济发展;同时,对于积极支持中小企业、“三农”等发展的金融机构,应更好地落实差别化监管政策,鼓励其积极性;还应进一步加强对信贷资金的监管,严防“影子银行”问题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