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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琦:央行已在14省区开展金融消费者保护试点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0-28 07:26 来源: 金融时报

  记者 牛娟娟

  本报北京10月27日讯 记者牛娟娟报道 人民银行行长助理金琦日前出席了在昆明举办的2011两岸金融交流会并发表致辞。金琦指出,加强金融消费者保护是当前金融领域改革新课题。加强对金融消费者保护,能够增强公众对金融体系的信心,防范系统性风险的形成和传递,有效维护金融稳定与安全。此外,区域发展总体战略特别是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顺利实施,将对两岸金融交流与合作提供难得的历史机遇。

  金琦表示,近年来,随着两岸关系改善和经贸交往的不断发展,两岸金融交流与合作也在深入推进,特别是在《金融监管合作备忘录》(MOU)和《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签署后,两岸金融交流与合作的领域逐步拓宽、层次不断提高。这次两岸金融交流会选择以金融消费者保护、区域经济发展与金融合作为主题,切合实际,与时俱进,对于进一步务实推进两岸金融交流与合作具有重要意义。

  金琦说,加强金融消费者保护是当前国际金融领域改革的新课题。加强对金融消费者保护,能够增强公众对金融体系的信心,防范系统性风险的形成和传递,有效维护金融稳定与安全。这次国际金融危机暴露出许多重大问题,其中之一就是由于对消费者的金融欺诈和权益侵害行为,公众对金融体系的信心严重受损。危机发生后,以美、英为代表的发达国家和国际组织深刻认识到保护金融消费者的重要性,纷纷通过改革相关立法和监管体制,进一步加强金融消费者保护,以修复现行金融监管体制的制度性缺陷。

  大陆金融当局一直高度重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针对金融机构披露信息不充分、不公平交易、甚至故意隐瞒和欺诈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人民银行、金融监管部门及消费者协会、银行业协会等先后制定了很多政策措施,完善和加强对金融消费者的保护,社会和媒体也发挥了强大的监督作用。目前央行已在14个省(区)的47个分支机构开展了金融消费者保护试点工作;从征信、反假货币、账户管理等方面加强对金融消费者的保护;出台了若干银行卡、个人金融信息保护、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等相关制度措施;启动了《个人破产法》的有关研究。但是,当前和今后大陆在加强金融消费者保护方面还有很多工作亟待推进,这些都对金融消费者保护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此外,金琦表示,区域发展总体战略特别是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顺利实施,将对两岸金融交流与合作提供难得的历史机遇。金琦说,经过11年坚持不懈的努力,西部大开发取得了巨大成就。截至2011年9月末,西部地区人民币贷款余额已经接近10万亿元,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累计发行的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近4000亿元。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以来的11年,是西部地区经济金融发展最快、变化最大的11年。

  金琦说,未来10年将是深入推进西部大开发的关键时期。西部大开发向纵深推进,为两岸经济金融合作提供了广阔的空间。特别是,2009年4月《海峡两岸金融合作协议》和2010年6月《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的正式启动,为两岸全面、深度的经济金融合作奠定了更为坚实的基础。“两岸金融交流会”又为两岸金融人士深入探讨和广泛交流提供了较好的平台,希望大家抓住进一步推进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良好机遇,共同探讨如何适应区域经济发展需要,建立健全具有特色的两岸金融合作机制,包括推动建立两岸货币清算机制,促进双向投资,加强新兴产业和金融等现代服务业合作,完善金融监管合作机制,培养两岸金融人才等问题。最大限度地实现两岸金融业的优势互补、互利共赢,最大可能地提升两岸金融业参与区域经济发展和抵御金融风险的整体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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