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移动沈长富案:裙带公司的不完全图谱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1-09 01:31 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程维
中国移动通讯集团重庆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沈长富涉嫌受贿一案的开庭审理,也让一张围绕沈长富而构建出来的裙带公司图谱逐渐显现出来,而这张图谱,至少涉及13家通信领域的公司。
2011年10月10日,沈长富出现在重庆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被告席,在法庭上,沈长富被公诉方指控在1990年至2010年间,利用职务便利,总计受贿3616万元。此时,距离其被“双规”,已有一年。
2010年10月19日,因涉嫌收受巨额贿赂,沈长富在北京机场被纪检部门“双规”,当年12月29日,沈长富被公安机关刑拘,今年1月12日被正式逮捕,并在随后的7月25日移交起诉至法院。
此次庭审显示,1990年至2010年期间,沈长富先后利用担任重庆市电信局无线分局局长、重庆市电信局副局长、重庆移动总经理、重庆移动董事长等职务便利,在设备供应、股份转让、工程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取不当利益,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3616万余元。
这些贿赂主要来自爱立信、四川冠达通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四川冠达”)等通信制造商和设备维护商。而在此背后,便是沈长富在位11年所构筑的至少13家裙带公司的利益输送网络。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掌握的资料和线索显示,沈长富背后的裙带公司,分别已介入或垄断了重庆移动的硬件采购、运营维护、销售渠道等各个环节。而目前,除沈长富之子沈俊成(又名“沈力”)旗下2家公司,其余11家公司尚未出现在对沈长富父子的指控中。
这也意味着,沈长富父子受贿案实际涉嫌受贿可能远高于目前3616万元的数额。在此之前,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原党组书记、副总经理张春江,四川移动原董事长、总经理李华等四名中高层管理人员已相继被判处死缓。
沈长富受审次日,其子沈力也因与国家工作人员同谋,利用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309万余元,已构成受贿罪而受审。
三条裙带关系线
本报记者的调查显示,沈长富在担任重庆移动董事长、总经理、党组书记的11年期间,通过其儿子沈力,铁杆朋友蒲德超、姐夫汪晓诚,构筑了一个完整的利益输送体系。
第一条输送路径是“沈公子”及沈长富好友刘卫线路。
庭审资料及本报记者查明的工商档案显示,沈力至少通过三家直接参股、控股或暗中实际控股的公司,来完成重庆移动的利益输送。
其中,沈力曾于2006年2月10日出资96万元,与沈长富的好友及另外2人共同组成重庆华宏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并在其中持股32%。刘卫在其中持股20%。目前暂无法确定另两名股东许定权、张跃是否为代他人持股的“影子股东”,这二人分别持股15%、33%。
沈力还以持“干股”的隐蔽方式,通过沈力的姑父汪晓诚代持股份,与刘卫共同成立了成都冠新通信技术发展公司,以及四川冠达通信工程有限公司。沈力在成都冠新和四川冠达两家公司内,均占55%的干股。
成都冠新曾为重庆移动提供无线座机,因产品质量有问题,2个月后基本停止营业,该利益输送通道中断。
但四川冠达这条利益输送管道,在沈长富的特别关照下得以打通。
沈长富及沈力的庭审显示,沈长富通过直接“打招呼”、特别推荐的、采用不公开招标的内部邀标的方式,让没有任何业绩,甚至初期还不具备资质的四川冠达,承揽到重庆移动万州区片区的基站代维护业务。
此后,沈力先后三次分得刘卫以红利的名义所送的人民币1309万元。目前,刘卫已经被当地检察机关起诉至重庆市大渡口区法院,预计近期将开庭审理。
刘卫还在渝设立了重庆呈祥通讯技术有限公司,股东共2人,刘卫持股40%,注册资本30万元。目前无法确认另2名股东周伟其、朱家祥手里的股份是否代持。
第二条利益输路径是沈长富的“铁杆兄弟”蒲德超线路。
沈长富案庭审资料显示,二人之所以成为铁杆兄弟,在于1998年蒲德超曾两次前往广东佛山,为沈长富收贿180万元人民币。行贿方是香港友邦电讯公司法人代表陈树畅,行贿目的是,让时任重庆电信局副局长的沈长富,为出售一家公司的股份提供帮助。此后,该公司持有的重庆澳斯通讯语声技术有限公司的股份顺利转让给了重庆市电信局。
涉及沈长富“亲友团”的13家公司工商档案及当地电信业界消息人士提供的信息相互印证的内容显示,该线路是沈长富构建的通过重庆移动向自己的“亲友团”企业输送利益最多的一条线路,也是涉及公司最多的线路。
蒲德超,1954年生,曾居成都市三倒拐街及青羊区芳邻路,有电子工业部44所、四川省人口影视中心工作经历。1993年后曾有四川恒达通讯公司工作经历,目前暂难确认该公司是否蒲德超自己创办。
工商档案显示,蒲德超自1998年开始,先后在重庆设立了或实际控制重庆心连心神州通信公司、重庆心连心神州天尔通信公司、重庆联基数码科技有限公司、重庆沃尔德科技有限公司、重庆特讯科技有限公司。
其中,联基数码主要负责承揽重庆移动的设备供应及手机终端供应业务,两家“心连心”公司负责承揽重庆移动的渠道建设及运营业务,沃尔德则主要负责提供增值服务。这几家公司覆盖了重庆移动的设备及手机供应、市场推广及渠道建设、运营,电信增值业务及其他外包业务。
此外,蒲德超还在与一名名为王万春的人合伙成立重庆力鹏科技有限公司、重庆特讯科技有限公司,王万春被当地通信业界人士认为是代沈力持股。重庆力鹏、重庆联基曾一度垄断重庆移动的手机供应及手机卖场网点。
第三条利益输送路径是,由沈长富的姐夫汪晓诚实际控制的重庆瑞迪恩商贸有限公司、重庆瑞迪恩科技有限公司、重庆英贝狄科技有限公司。其中前2家公司分别为重庆移动提供通信设备、器材,以及工程应用技术支持系统,软件开发及工程应用,以及电信增值业务,后一家公司主要为重庆移动提供系统集成及信息服务等业务。
因沈长富案并未结束,目前无法进一步确认沈长福在职期间重庆移动向这些公司输送了多少利益。
沈力的“商业头脑”
这三条利益输送路径中,沈力在通过四川冠达从重庆移动身上牟利已经在庭审中见光,为公众所知晓。然而,这背后还有鲜为人知,隐藏在“水下”的更大的利益输送渠道及公司群。
工商档案及本报记者的调查显示,沈力与重庆移动甚至中国移动之间的业务关联及瓜葛,并不仅限于成都冠新和四川冠达。
如沈力在重庆曾直接参股重庆华宏通信技术有限公司,这家公司的注册资本只有300万元,是一家看上去并不起眼的公司,但实际上并不如此。
这家公司也是目前本报记者通过工商档案能调查到的,唯一一个已经确认到沈力进入股东名单,且是目前查证到的唯一一个通过沈长富,将业务范围快速渗透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旗下其他各省级公司供应链及运营领域的公司。
重庆华宏的员工招聘资料称,该公司“是专业从事通信工程建设和系统维护的专业公司,公司在四川、重庆、云南、贵州、内蒙古、黑龙江、吉林、陕西、河南、湖南、广西等承接过2G和3G信号建设和系统维护工程。
重庆当地通讯业界的消息人士称,沈力还在重庆开设有一家广告公司,以承揽重庆移动的广告投放业务。
上述消息人士此前曾称,“你不要想直接从股东或者法人代表上查到沈力,他不会傻到用自己的名字去开公司。”显然,重庆华宏是一个例外。
不过,工商档案中的股权转让协议显示,2010年8月10日,沈力将自己在重庆华宏的股份全部转让给了刘卫,转让价格为500万元。此时,距离沈长富被“双规”只有近2个月。
上述消息人士称,2005年,重庆移动提出,要“以终端控制市场”,当然,要提高效率就必须将这类业务外包出去,外包给谁呢?两家在重庆的通信行业闻所未闻的公司——重庆联基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以及重庆力鹏科技有限公司。
工商档案显示,重庆联基成立于2003年7月14日,法人代表为陈茂建,系陈茂建与谭平共同发起设立,注册资本200万元,各持50%的股份,2006年11月6日,谭平将股份全部转让给了蒲德超,34天后,蒲德超的身影在股东名单上闪现一下后,就悄然退隐,将股份悉数转让给了一名1976年出生的成都美女濮澍。
2007年11月1日,重庆联基注销。
重庆力鹏于2004年由卢铃、卢英、田睿、贺景云联合发起设立,注册资本50万元,2005年2月18日,一位名叫王万春的人接手卢铃、卢英的全部股权,购买价格分别为1元人民币,持股70%。
工商档案显示,王万春1977年出生,大专学历,1996年至2003年在重庆渝州宾馆娱乐部当普通员工,2003年至2005年在重庆力鹏公司任出纳——也就是说,这笔蹊跷的交易中,出纳员王万春仅出资共2元,就成为垄断重庆移动手机供应及销售业务的重庆力鹏公司工商档案上的第一大股东。
2006年12月10日,仅有50万元注册资本金,但仍能一度垄断重庆移动在主城区内的营业厅的重庆力鹏注销。工商档案显示,参与重庆力鹏注销的三个工作人员均与蒲德超旗下企业有关联。
现年56岁的蒲德超则对此表现得异常健忘。他在电话中皆以“不清楚”、“记不得了”、“不知道”回答本报记者的提问。
蒲德超与谁“心连心”
“记不清楚了”几个字,并不能掩饰蒲德超背后的一些事实。工商档案显示,蒲德超及其关联人旗下设立的至少6家公司,是围绕沈长富的裙带公司中,关系最复杂的公司群。
工商档案显示,2001年,蒲德超出资425万元,与另一人成立重庆神州通信有限公司,蒲德超持股85%。2003年,该公司更名为重庆心连心神州通信有限公司。此后该公司的股份曾几经变化,蒲德超曾全额持股,后又降至持股55%。
当地通讯业内消息人士称,此“心连心神州”公司的业务在2007年左右达到巅峰状态,该年度重庆移动近一半的自营销售网点全部外包给“心连心神州”。该人士认为“心连心神州”在整个渠道市场所占的比例,特别是在一个关键指标“用户发展”上在整个渠道上起到的作用实际不超过5%。
但是,重庆移动仍给予了超越一般代理商的优惠政策,凡是“心连心神州”发展的用户,除话费提成外,重庆移动还按每笔业务5元的佣金标准向其提供返费。“且‘心连心神州’十分擅长利用这种‘深度合作方式’,将高额话费拆分,大量套取重庆移动的佣金。”
另一种套取方式是,一些“心连心神州”营业网点大举输入一些虚假的新增移动手机号,套取佣金。工商档案显示,以“心连心神州”品牌注册的重庆移动渠道店多达102家。这一数据不包括这些店在各个小区,主要商业区设立的临时推广点。
当地通讯业内消息人士称,重庆移动大致有3000多家渠道代理商,但是没有任何一家渠道代理商可与“心连心神州”相提并论。这家注册资本仅有500万元的公司,每年从重庆移动获得的业务佣金,占到重庆移动整个代理渠道佣金的三分之二以上。其原因之一是,“重庆移动的最低收费额度是20元,也就是说按此标准计算,心连心神州的话费提成可以高达25%,而其他代理商的话费提成为1.5%,高出其他代理商近17倍。”
此外,2007年前后,“心连心神州”在重庆主城区所有店面,仅在话费收益一项上每月可实现大致250万元以上的收益(不含其他经营收入)。
对于上述信息,目重庆移动公司相关工作人员称,要接受媒体采访,需得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的同意。
工商档案显示,2001年8月2日,重庆移动与重庆神州通信有限公司(重庆心连心神州通信有限公司的前身)签署特许经营合同,该合同第一条明确规定,重庆移动将中国移动通信“心连心”服务品牌特许给重庆神州通信公司,“在重庆市行政区内以特许连锁经营模式独家运作。”
该合同确定,特许经营业务范围为中国移动通信的产品及服务,具体包括: “全球通”签约;预存进网业务的代理;神州行储值卡、充值卡的代理;中国移动的IP电话卡销售代理;移动电话开/停机业务代理;申请开通国际长途、国际漫游业务代理;代收移动电话费;多媒体查询、受理账单和投诉业务代理,以及其他经重庆移动许可的中国移动品牌的业务和服务。
此外,该合同还确定重庆神州通信公司还可经营手机及配件业务。
这一特许经营,把重庆移动用户终端的市场及渠道一网打尽,且是“独家运营”。
2010年11月11日,重庆心连心神州通信有限公司注销。此时,正是沈长富2010年10月19日被“双规”后的第21天。
三条“管道”的交叉结合点
沈长富、蒲德超构筑的利益输送线路,并不只有这么简单。
从利润角度看,重庆沃尔德科技有限公司才是重头戏。来自重庆通讯业界的消息人士称,沃尔德因与重庆移动高层关系特殊,其针对重庆移动的“商业机会”令当地所有SP(Service Provider,服务提供商的简称)艳羡不已,也难以望其项背。
上述人士透露,在SP刚开始萌芽的早期,大致是2001年,在一般SP只能每月从重庆移动拿到几千元至上万元SP服务结账的时候,沃尔德每月就能从重庆移动拿到50万~60万元的服务提供费用。
多位当地电信业从业人士称,大致在2007年,沃尔德每年从重庆移动获得的收益高达4000万~5000万元。不过,这一信息未能得到沃尔德公司确认。
沃尔德公司由蒲德超与陈茂建、马子飞等共6人在1998年6月发起设立,蒲德超出资25万元,持股50%。
工商档案显示,沃尔德的股东曾发生多次变更,注册资本金也随之巨幅变化,注册资本金在100万元~1000万元之间多次波动。除蒲德超外,另有两名股东引人注目,分别是2001年9月3日在该公司股东名单中出现的刑德纯,以及一位名叫蒲原的人。
刑德纯,北京市东城区人,1956年生,2001年9月3日出资300万元占沃尔德60%的股份,至2008年3月15日时,刑德纯将自己手里的25%的沃尔德公司股份转让给了蒲原,蒲原的股份上升至75%。此时,另2名股东杨华、马子飞分别持股12.5%。
蒲原,女,重庆市渝中区大坪人,1962年6月17日生,1979年高中毕业后进入永川邮电局当报务员至1985年,此后进入重庆师专学习3年,毕业后进入重庆电话信息台任“电长”(记者注:档案原文如此,不知其意),1993年至1998年任重庆通信信息公司经理。
当地通信业界人士称,沃尔德公司老总与重庆移动高层“关系深厚”,“移动的业务,基本上都是几家公司垄(断)起在做的。”
沃尔德公司网站上的信息称,“1999年由蒲原女士创建沃尔德公司,当年承接重庆市政府金贸工程”。这一表述中创建时间及创建人与工商注册档案不符,但“当年承接重庆市政府金贸工程”应值得采信。
蒲原在蒲德超的重庆心连心神州通信公司中担任董事,一名永川大昌镇的名叫蒲德平的人也是该公司董事。蒲德超生于1954年,蒲德平生于1956年,蒲原生于1962年,三人是否有兄妹关系或其他亲属关系,还无法确定。
刑德纯曾在蒲德超的重庆心连心神州通信公司中持股45%,仅次于蒲德超。刑德纯在重庆开设了重庆群奥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目前暂未能查证到该公司的其他信息。
相对于蒲德超序列的公司群股东关系的纷繁复杂,沈长富的姐夫汪晓诚的几家公司的股东结构,就简单得多。
2006年12月1日,汪晓诚创办重庆瑞笛恩商贸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5万元,至2008年时注册资本增加至1400万元,股东均为汪晓诚、沈秋华、汪渝3人,持股比例分别为25%、28.57%、46.43%。其中汪晓诚、沈秋华的身份证住址完全一致。
2001年,汪渝的持股比例增加至50%。至2010年6月30日审计时,该公司的总资产为2975万元。
重庆瑞笛恩商贸有限公司对外投资有北京瑞笛恩科技有限公司、重庆瑞笛恩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同方合志科技有限公司和重庆英贝狄科技有限公司,至2010年6月30日时的股权投资账面余额为1657万元。
重庆瑞笛恩科技有限公司由蒲原与汪渝二人于2001年发起设立,注册资本500万元,其中蒲原持股80%,汪渝持股20%。这是蒲德超序列的公司群与汪晓诚序列的公司最大的交集,其间,曾在蒲德超旗下公司群中担任要职或法人代表的陈茂建也在重庆瑞笛恩科技有限公司担任监事。
瑞笛恩科技公司的企业介绍曾称,该公司主要提供增值服务软件,业务涉及含重庆移动在内的中国移动10个省级公司,且“中国移动市场和数据部领导曾前往视察”。
汪渝曾于1996年8月至1997年7月在爱立信(中国)广州分公司有工作经历,此时汪渝22岁,并于2000年10月至2001年3月在重庆沃尔德科技公司工作。
上述公司群中的主要公司均有当地通信管理局颁发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及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目前还无法确认这些许可证是否曾获得沈长富的支持或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