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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民间借贷仅有名分不够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1-15 01:44 来源: 国际金融报

  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日前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民间借贷是正规金融有益和必要的补充,具有制度层面的合法性,这是央行首次对民间借贷定性。但要使民间借贷从法律和政策上真正得到认可,还是要推进金融体系改革。

  因此,当前中国经济发展的一个主要动力是中小民营企业,其中的核心又集中于融资问题,要解决融资问题就必须从金融信贷方面入手,扶持与之相对应的中小服务金融机构。

  正是靠着民间借贷的发展,民营中小企业才有了今天的地位,进而改变了中国的经济发展面貌,实现了中国整体经济实力的上升。有一组数据可以验证:根据工信部数据,截至2010年,中小企业总数已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9%以上,提供了全国80%的城镇就业岗位,上缴税收约为国家税收总额的50%,创造的最终产品和服务价值相当于国内生产总值的60%左右。此外,目前中国65%的发明专利、75%以上的企业技术创新、80%以上的新产品开发,都是由中小企业完成的。而今年4月中国企业家调查系统发布的报告显示,从企业过去3年已实施的重大融资方式来看,55.3%的企业选择了“民间借贷”。

  自温家宝总理温州之行提出研究温州金融试点改革的建议后,相关部门有了迅速进展。11月8日,温州市开始全面实施“1+8”地方金融改革创新战略,从体制、机制上推动解决当地中小企业的资金债务危机问题。

  方案提出积极争取推动利率市场化改革,使各类贷款利率在央行公布的法定贷款利率4倍内可以自由浮动,由借贷双方自行议定。温州金融试点的落实将给中国金融改革带来活力。

  中国金融发展虽然经过了前期市场化改革,但是国有金融绝对垄断的优势依然明显,正规金融体系无法满足实体经济的需要,金融垄断亦会陷入高利贷危机的恶性循环。因此最根本的办法还是要推进金融体系改革,开放民间金融市场,尤其是推动小微金融服务机构的发展。

  因此,央行对民间借贷的定位算是给了一个名分,但最终还是要进行金融改革,使民间借贷从法律和政策上真正得到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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