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博山:工会缘何当起理财产品推销员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4-25 22:32 来源: 中国产经新闻本报记者 雷士武报道
一项被称为“为全区职工谋福利”的理财产品推广却因为领导开会“摊派”认缴而备受诟病。
这一事件发生在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并将博山区总工会推上风口浪尖。据反映人称,一场有关信托投资的募集活动由于未能达到预期募集额,博山区政府机关单位有关领导开会要求,向职工下达认缴额,引起部分职工的不满。事情原委如何?记者赶到当地进行了采访。
自愿集资还是硬性摊派?
据知情人介绍,此次集资是由博山区总工会发起,各机关、事业单位工会具体负责实施。所募资金用于购买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下称华鑫国际)推出的一款信托理财产品。
上述知情人提供的一份“华鑫国际理财产品明白纸”显示,该信托理财计划合法、合规、安全,干部职工可得到稳定的回报。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区总工会向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会会员推荐购买信托理财产品。本次信托计划每人最低认购额为1万元,多交者以1万元的整倍数递增,最高限额每人10万元;理财产品期限为3年;利率为每年8%;利息一年支付一次,本金及第三年利息到期一次支付。范围限定在博山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会会员。认购期从3月7日起到3月13日,以认购总额达到2亿元为止。
上述材料还显示,本次信托计划由区总工会代为服务,不收取任何费用。由认购者把资金存入区总工会在工商银行、农联社开设的账户,资金到位后,区总工会将全额把资金转到华鑫国际账户,并委托其管理运用理财产品。
材料要求,认购者将资金存入区总工会在工商银行、农联社开设的账户后,将存款回执交所在部门,由部门汇总本单位认购者信息,含认购者姓名、身份证号码、认购金额、联系电话等,然后加盖公章,认购结束后统一到区总工会换取收据,日期统一填写信托产品成立日期,同时领取认购协议(一式两份),认购者签字后,本人留一份,另一份由单位收齐后交区总工会存档。
对于知情人提供的上述“明白纸”内容,记者在博山区总工会也得到了证实。据该会丁副主席介绍:“本次集资也是出于好意,是为全区职工谋福利,总工会只是推荐产品,实际上相当于中间人角色,买不买采取自愿原则。截至3月23日已募集资金1.1亿元,这几天总工会将与认购者签订认购协议。”
“由于在规定的认购期内只募集到3000多万元,未达到预期的认购额。之后,博山区各政府机关单位开会,以硬性摊派的方式向职工下达认购额。”知情人向记者透露。
一位不愿具名的博山区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向记者抱怨道:“领导开会讲了,最低认购额2万元,我们也没办法,都是政府公职人员,不想领导给脸色看。其实很多人都不愿意购买,华鑫国际才成立不到两年,要是出了风险谁负责啊!”
对于博山区总工会及机关单位为何要推行这种费力不讨好的事,丁副主席表示:“可能是有些部门领导采取的工作方式、方法不恰当,区总工会没有硬性要求,也不涉及经济利益。”
推荐产品还是非法集资?
然而,集资究竟购买何种理财产品,记者采访的数位认购者以及总工会有关负责人均表示不清楚。对于认购款为何要汇入总工会开设的账户,认购协议又为何与总工会签订?究竟是推荐产品还是直接集资?博山区总工会并未给出明确的说法。
按说,工会作为群众性组织,理应做好本职工作,维护好广大职工合法权益。而博山区总工会却职责不清,扮演起商业公司“推销员”的角色。
北京京创律师事务所孔民律师分析认为:“依其集资形式来看,实质上是总工会在集资。首先集资款是交到总工会的账户,认购者又是与总工会签订协议。总工会本身并不具有有偿集资的主体资格,所以其集资活动很难得到相关监管单位的许可,已经涉嫌非法集资。若政府单位通过硬性摊派,并未充分尊重认购者的意愿,涉嫌运用公权力强制集资。”
事实上,对于乱集资行为,国家曾多次发文予以禁止。早在1993年,国务院出台的《关于清理有偿集资活动坚决制止乱集资问题的通知》规定,禁止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向内部职工或者向社会公众进行有偿集资活动;禁止社会团体举办还本付息或者支付股息、红利的有偿集资活动;凡违反本通知规定的要严肃查处,并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对此,博山区相关部门向本报表示,将会积极整改,让投资人和华鑫国际直接签订相关协议,工会不再介入。但截至发稿时,本报也未收到该区对有关此事的任何整改内容的书面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