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农赣商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5-11 20:36 来源: 中国经营报谭洪安,熊学慧
明朝官场中流行一句话:“命运低,得三西。”
三西即山西、江西和陕西。言下之意,这三省公认都是穷地方,当官的捞不着什么油水。但恰恰是穷山恶水出商人,陕西帮与山西帮合称“西商”,笑傲明清商界五百年,而通称“江右帮”的江西商人(因从长江北岸来看,吴越一带的江东在左,江西在右),一度与西商、徽商(又称新安商人)成鼎足三分之势。
在当时人眼中,江西“地狭人多,为农则无田,为商则无资”,说白了还是一个“贫”字,从商者也多为苦出身。据现代学者统计,有资料可查的1500余名明清江西商人中,六成以上是家境贫寒的农家子弟,因为生计拮据而弃农经商。另有两成即300名左右为弃儒经商,因江西历来是科举大省,读书人多,但功名难求,仕途艰险,很多人或家贫无力长期供养,或久读不中萌生退意。反正读书做官是为了脱贫致富,如果经商也能达到这一目的,何乐而不为呢?
由于经商者中罕见“官二代”、“富二代”,明清江西商人的另一特点是中小贾居多,借贷成为他们最主要的资金来源,且以在同乡、同族、亲友及邻里间的中小额借贷较为常见。江西是一个家族社会发达的省份,许多家族都有公置产业,专门有一笔钱贷给族内子弟。借贷双方立有书面契约,作为追索债务的法律依据,不过因借贷都是在熟人之间进行,一旦发生纠纷,多为“私了”,很少告到官府。
除了借贷,还有人靠给大户人家打工积蓄钱财,或努力耕作,将农业利润转化为商业资本,有文化的人则教书授徒,以所得作为经商本钱,又或者从小商小贩起家,转而从事“大买卖”。当然,也有些运气好的人出身经商家庭,得以继承大笔财产,或利用家族声望能够集资从商。
以江右帮为主体的明清湘鄂赣地区商人,主营行业多以本地物产为依托,如粮食、瓷器、茶叶、木材、纸张、布料、烟草等,同时也从外地贩运本地所需的食盐、棉布等。精明的江西商人还以善于经营带有高利贷性质的典当质押业闻名,湖广、河南、云贵川和福建等地,都有他们从事此类业务的详细记载流传下来。
不过,穷苦出身、中小贾多、财力薄弱,也成了明清江西商人的命门,使他们之中的大多数始终无法像西商、徽商那样,结交官府,投入巨资,贩茶贩盐,做大做强。首先,他们经商的终极目标不是致富,而是脱贫,往往提倡“知足常乐”,经营稍有盈余,家境渐见宽裕后,就不再谋求扩大投资规模,获取更多利润,反而愿意回家购田置产,当起“田舍翁”。其次,他们信奉“能聚能散”,认为成功的商人能养活自己和家人就行了,不应以聚财为唯一目的,钱财多了难免成为负担。再次,他们遇事多采取“息事宁人”姿态,每每有人欠债不还,债主只是把债券一把火烧掉了事。最后,“父母在、不远游”的传统观念,也使得他们经商活动范围受限,有时为了尽孝千里奔丧,置生意于不顾,导致二次返贫。
以上种种透露出的信息是,小农出身的江西商人不愿冒太大风险,对社会动荡和人身安全心存恐惧,又因置身“文章节义”之邦,顾忌乡里宗族的舆论评价,深受传统道德观念的束缚,缺乏尊重市场规则和契约精神的自觉意识。
有现代学者曾做过抽样分析,发现明清时期江西抚州府临川县、建昌府新城县、南昌府丰城县等经商人口较多的6个县69名商人里,共利用商业利润进行过109项投资,其中置办田产、赡养家人、资助亲友的生活性投资23项,占总量约21%;兴义塾、助科举、救灾赈荒、修桥铺路等社会性投资84项,占总量约77%;而开矿冶炼等产业性投资仅有2项,占总量不到2%。
由此可以想见,一度与西商、徽商并驾齐驱于明清商业大舞台的江右帮,为何到了近世,除少数常年在外经商的大家族外,大多日渐式微,“泯然众人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