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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财产申报仅是自我陈述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5-17 00:59 来源: 中华工商时报

  作者: ■本报评论员何翠云

  近日《学习时报》撰文指出,有效实行官员财产申报至少需要10年。看到这样的文字,真的有些惊讶,为何有效实行官员财产申报还需要10年呢,有效实行官员财产申报真的有那么难吗?

  官员财产申报与公开,作为一项有效的防止官员腐败贪污的措施,已在多个国家成功实践,且被多国验证与借鉴,并在多个国家和地区,将这一项国际上通行的极具约束力的反腐制度,上升为法律。

  不与欧美等发达国家对比,就说宝岛台湾,据了解,台湾的“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早在1993年就已获通过,它和“公职人员财产申报资料审核及查阅办法”等法规一起确立了关于官员财产的强制申报、强制公开、强制信托、强制处罚四大原则。

  实际上,我国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已推行17年,1995年《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就已出台,官员每年都在填写财产和个人情况申报表,但官员财产仅停留在申报阶段,并不对社会公众公开,缺乏真正有效监督,官员财产申报几乎流于形式。

  近几年,媒体不断爆出的贪腐官员的人数和贪腐的资金数目,让公众震惊愤懑,同时也让公众不断反思,反腐并不得力,由此,对制度反腐、官员财产申报与公开的呼声也越来越高。

  《学习时报》称,有效实行官员财产申报至少需要10年。那么,什么是有效实行官员财产申报呢?笔者认为,这种提法本来就是模糊的,如果官员财产仅仅停留在申报阶段而不对社会公开,那么,永远也难以有效实行官员财产申报。不仅如此,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如果仅仅限于党内规章、党纪或政纪等规范范围,而不将官员财产申报制度上升到国家法律层面,那么有效实行官员财产申报,也是遥遥无期。

  对于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我们首先应从常识的角度去认识,笔者认为,如果我们将讨论的对象仅仅局限在官员财产申报的范围,那么,无论在技术层面上怎样完善官员财产申报的工作,都无法解决官员在申报财产的同时不断地贪腐,因为仅仅是申报而没有核查、没有有效的社会监督与法律的制裁,申报根本起到反腐的作用。

  申报财产仅是官员的自我陈述,申报之后的是核查、监督、强制处罚等,申报之后的工作不去探讨与跟进,仅仅谈论申报有什么意义呢?即便将申报工作做得再好,没有后续措施,依然难以遏制腐败。

  据《学习时报》文章说,我国实行官员财产申报工作的死结在灰色收入很难统计,赃物折算困难。笔者认为,官员财产申报工作固然有死结,固然存在技术层面的问题,但是,建立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将官员财产申报制度上升为法律是没有什么死结的。

  如果无法统计灰色收入,那么暂且不去管灰色收入好了,只要官员财产不但申报而且向社会公开并受公众监督,这也是进步。或者我们不去管灰色收入与赃物折算,只要将官员财产申报与公开制度上升为法律,这也是一种威慑。

  当然,从官员财产申报技术层面的改进也是重要的,如推进金融信息联网、金融实名制。如韩国实行金融实名制之后,很多官员自行辞职。

  全国人大代表韩德云连续7年向全国人大提议关于建立官员财产公开制度,今年他的提案便是《请求全国人大尽快将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纳入立法计划》。这是一种自发的社会进步。

  其实,对于官员财产申报立法,无论是从经济发展、社会建设还是党的生死存亡的角度来说,都是急迫的。其一,在经济发展上,由于我国经济发展主要是依赖投资和出口驱动,缺乏新型产业技术的引领,经济增长是缺少持续的动力的,如果不从政改着手,释放经济发展的活力,前景并不乐观。其二,在社会建设层面上,社会诚信缺乏,社会道德底线的失守,急需政府官员与公职人员首先诚信公正廉洁。其三,从执政党的角度,腐败是灭亡之路,党政官员财产公示立法是最好的反腐良药。

  据有关机构调查,受访人员九成以上还有七成公职人员,都赞同官员财产申报立法,可见,官员财产申报立法既是民意,也是大势所趋。当然这需要具备刮骨疗伤的决心和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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