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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小贷公司扩容进行时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5-28 07:51 来源: 《浙商》

  温州金融改革的主要目标是:2012年新增小额贷款公司30家,2013年总数达到100家,实现都市功能区和中心镇全覆盖。

  文 │ 本刊记者  沈晓琳

  小额贷款公司正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4月25日,《浙商》记者在浙江省金融工作会议暨推进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工作动员大会上获悉,浙江省已通过温州金融改革试验区方案实施细则,将于近日公布。浙江还将出台《关于加快金融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全力打造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和民间财富管理中心,建设金融强省。

  此外,浙江省副省长、温州市委书记陈德荣在会议上透露,温州金融改革的主要目标是:2012年新增小额贷款公司30家,2013年总数达到100家,实现都市功能区和中心镇全覆盖。

  此前的2月8日,浙江省工商局出台了业内首个小额贷款公司融资监管办法:《浙江省小额贷款公司融资监管暂行办法》(下文简称《暂行办法》),规定小额贷款公司须向工商部门如实申报融资信息,规范开展融资操作。此外,《暂行办法》还对小贷公司的融资方式做出了新规定。再加上《委托贷款管理办法》或将年内在部分城市推出试点,由此,小贷公司的融资渠道将得以大力拓展。

  “如果新规定落实,向其他小贷公司拆借资金也不失为融资的一种办法。”浙江某小额贷款公司王君(化名)说。几个月前,他正集合行业内的几家公司,向投行人士咨询小贷公司组团上市的可能性。

  小贷公司融资困境

  “缺钱”是浙江乃至全国小贷公司面临的普遍难题。据《2011年浙江省小额贷款公司运行分析》显示,截至2011年底,浙江省登记注册的小贷公司有186家,注册资本总额375亿元。“尽管数量不少,但普遍面临资金紧张的局面。”浙江省工商局负责人说,他记得去年10月做的一项统计显示,当时全省171家小额贷款公司,账面可贷资金仅为24亿元,可贷资金平均到每家只有1400万元。

  现实亦如此,“借款需求太大,资金不够放。”在《浙商》记者采访过程中,浙江省内多家小贷公司都吐露了相同的烦恼。

  而按照银监会2008年发布的《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小额贷款公司只能向银行业金融机构融资,且融入的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50%。意图为风险防范,但在此种框架下,小贷公司基本只能按照“前一笔贷款还回来再发放后一笔贷款”的模式来运营——后续资金跟不上,行业发展止步不前。

  事实上,王君们谋求上市也属无奈之举,“小贷公司要扩大规模只有转制成村镇银行,或者上市融资。”然而,转制村镇银行必须由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主发起人,谁愿意放弃控制权呢?至于上市融资,在可行的上市地点——香港或海外市场上所募集的资金,如何引入国内又是一个棘手的问题。

  新政助力小贷公司扩容

  小贷公司的发展困局已经引起监管部门关注。与银监会的《指导意见》相比,浙江工商局出台的《暂行办法》对小额贷款公司的融资机制进行了创新:第一是拓宽了融资渠道,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内,小额贷款公司可向主要法人股东定向借款、在本市范围内小额贷款公司之间进行资金调剂拆借、可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地方金融资产交易平台等合作,以回购方式开展资产转让等业务;第二是提高了融资比例。《暂行办法》规定,小额贷款公司按前三种方式进行融资的,其融资比例由原来的合计不得超过当时公司资本净额的50%更改为100%,额度较先前扩大了一倍。

  《暂行办法》甫一出台,即被视为对民间资本“监管松绑”的信号。“毕竟银行很难取代民间融资的地位。而且,金融资本完全掌握在国家手里,会带来大量的道德与法律风险。所以要从根本上解决民间资本的混乱问题,就需要将民间集资转为合法化,并对之进行规范。”周德文认为民间资本有望借此改变尴尬处境,从“地下”走到“地上”。

  对于身处金融改革中心的温州地区,当地小贷公司的生存现状更能体现行业发展趋势。4月5日,一场在温州举行的7家小额贷款公司主发起人入围资格的公开招标,因为其特殊的运作模式引发业内热议。“以往都是由下而上的申报审核,如今采用由省里先确定小贷公司的名额,再往下举行招投标的市场化运作模式。”温州市金融办的工作人员表示。

  此外,7家获得主发起人资格的投标人在日后组建小贷公司时,其注册资本金将不设上限,而银行增资也可以达到100%。“以往小贷公司的注册资本金上限是2亿元,银行增资比例只能达到50%,现在对中标的主发起人将在资金池上大力开闸。”温州市目前已有28家小额贷款公司。根据温州金改方案,到2013年全市力争扩大小贷公司总数达到100;根据此前的《加快小额贷款公司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小贷公司资本净额总量力争达到800亿元。

  政策风险和发展机遇并存

  当然,担忧的声音也会存在。事实上,仅有极少数的公司可以获得银行融资。“即使融资比例提高,贷不到款也是与事无补。”汇金小额贷款公司负责人说。至于与金融机构合作的回购业务,银监会曾提示银行谨慎对待此类合作以防范风险,所以采取此种方式融资的可能性非常小。小额贷款行业专家王灵俊指出,由于《暂行办法》是工商部门出台的地方性政策,银行能够在多大程度给予支持还不确定。

  此种情况下,小贷公司大多倾向于通过增资扩股来持续经营。“从源头上对小贷公司的资金流向进行监控,有利于稳定公司的股东结构。”浙江合兴小额贷款公司总经理金鑫说。不管是《暂行办法》还是《三年计划》,都允许并鼓励小额贷款公司将未分配利润注入注册资金。然而信贷政策一紧,民间资金俱紧。2011年存款准备金连续上调,出于自身企业对资金的大量需求,有些小贷公司的民企股东选择变更股权,用于套现救急。

  统计数据显示,2011年,浙江有33家小贷公司进行了股权变更(宁波地区除外),其中萧山萧然、乐清正泰、平湖康泰、南浔浔商等7家小贷公司进行了2次股权变更。“股东手中也没有钱,如何‘借’给小贷公司呢?”某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说,“小贷公司属于放贷机构中的小微企业,政策风险和发展机遇并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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