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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圣祥:别让特许经营变成特权经营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7-04 06:30 来源: 深圳商报

  □ 本报特约评论员 舒圣祥

  日前,重庆涪陵区政府出台管理办法,提高加油站准入条件,并规定“加油加气站的有效期为30年,经营期满政府无偿收回”。一些民营加油站负责人认为,这是对民营加油站的歧视。相关部门称,此举旨在为当地混乱的成品油市场建立更为公平的秩序。

  民营加油站是私人财产,受国家法律的保护,地方政府凭什么到期无偿收回呢?对此,官方辩解称收回的是特许经营权。之所以要对加油站实施特许经营,一是可让更多人进入加油站行业,二是提高加油站经营的准入门槛。显然,此处的特许经营,与麦当劳、肯德基之类的商业特许经营,完全不是一个概念,而是指的政府特权经营。

  今年2月,温家宝总理在听取社会各界人士对《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时指出,“‘新36条’没有落实,民间资本就会遇到玻璃门、弹簧门。今年上半年一定要把实施细则制订出来。”近段时间以来,国家部委支持民营企业进入金融、能源、交通和社会事业等领域发展的政策细则陆续出台,可是,反观一些地方政府,却在不断抬高民企准入的门槛,前有黑龙江风能太阳能国有,现有涪陵到期无偿收回加油站。越来越多的领域被纳入政府特许经营的范围,这种做法,与国家的扩大民企准入领域的政策背道而驰。

  政府特许经营的法律依据,来自《行政许可法》第十二条第二项,“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行政许可法》颁布后,建设部2004年制定了《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其中将政府特许经营的范围规定为“城市供水、供气、供热、公共交通、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行业”。

  最近这几年,各地相继制定了地方性管理办法,把政府特许经营的范围不断扩充,绿化、公路、桥梁、隧道、港口、机场等相继被纳入。客观地说,这些领域,多少还和公用事业沾边,可是,涪陵居然将加油站也纳入特许经营的范围,实在是没有任何道理的:加油站里没有一分钱政府投资,加油站也不属于市政公用事业。

  试想,如果加油站也可以纳入政府特许经营,还有什么不可以纳入呢?加油站实行政府特许经营说是为了治乱,那么对餐馆饭店实施政府特许经营,还可以说是为了食品安全呢。更何况,政府特许经营并非天然有助于治乱,看看那些早就是政府特许经营的项目,比如供水供气,比如公共交通,哪个不是乱象频仍呢?因此,治乱只是说辞,关键在于利益。

  企业自己花钱买来的东西,过30年就要还给政府,然后再买一次。这样的特许经营事实上已经变成政府垄断,成为政府创收的一条财路。加油站特许经营出让金的收取,等于是油价成本中又多出了一部分,最后必然全部转嫁给普通消费者,进而促使油价愈发高企。因此,30年后无偿收回加油站,已不仅是当地政府在和企业争利,更是直截了当地与所有老百姓争利。

  涪陵无偿收回加油站,给我们的一个重要启示是:因为经济私利,滥用政府特许经营权的地方冲动非常强烈,必须有一部专门的法规对政府特许经营的范围进行明确的界定,并对政府特许经营行为进行严格的规范。要不然,仅仅只是《行政许可法》的笼统法条,滥用政府特许经营权与民争利,很可能会成为一种普遍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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