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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撤销洪良保荐人兆丰前董事总经理牌照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07 17:35 来源: 新浪财经

  新浪财经讯 6月7日下午消息 被外界视为触发香港证监会全面整顿保荐人素质的洪良国际招股造假事件,正在香港高院审理中。证监会继撤销洪良保荐人兆丰资本牌照后,今天进一步宣布撤销该公司前董事总经理康晓龙代表牌照,并撤销核准他担任负责人员。

  2009年上市三个月就被揭发招股书内容失实的洪良国际,被香港证监会作为保荐人失职的典型案件“严打”。除了此前宣布撤销兆丰资本机构融资提供意见的牌照,并重罚4200万港元之外,证监会今日进一步惩罚事件中的直接责任人——兆丰资本前董事总经理康晓龙,斥责其没有履行其作为保荐人主要人员及负责人员的职责。

  据了解,康晓龙是保荐洪良国际的两名主要负责人员之一,但在事件暴露后曾表示自己监督的是公司的不同部门,拒绝承认为洪良事件负上监督责任,并否认他负责监督处理洪良上市申请的交易小组,试图把责任推卸给其他员工。不过证监会认为,他与另外一名公司高层,一同身为主要保荐人员,对事件负有重要责任。

  据悉康晓龙在案件调查中,承认可以通过具体工作人员抄送的邮件,审阅交易小组的工作及监察上市项目的进度,但他表示并没有阅读大部分与洪良上市申请有关的电邮。他也没有审阅交易小组在向洪良的主要客户、供货商作出查询时,填写的尽职审查问卷,因而没有发现与洪良相关的交易数据等重要资料的遗漏。

  证监会方面则表示,康晓龙作为洪良上市申请的保荐人主要人员,曾签署并向联交所分别呈交承诺及声明,确认兆丰资本已经进行合理尽职审查,以及向联交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在各重大方面均属真实,没有遗漏任何重大资料。但他本人却没有采取合理的步骤确保尽职审查的进行,也没有适当监督,因此并未履行其承诺的职责。

  香港证监会上月9日出台《有关监管保荐人的咨询文件》,力争收紧保荐人监管,甚至可能让主要保荐人员为招股书内容失实负上刑事责任,虽然引发业界抵触但并未做出修改。文件的咨询结果将在三个月内出台,如果通过则将经由立法程序成为新的法律,主要保荐人员个人可能会被刑事指控,最高可判入狱3年并缴纳70万港元罚金。

  今年以来多家内地民企甚至有国企也陷入账目核查危机,市场将矛头指向企业上市保荐人,质疑相关投资银行盲目轻信公司董事局的陈述,在尽职审查方面没有适当履行职责。

  有本地投行界人士透露,保荐人为了争客户,普遍在上市前帮助企业“财务包装”做高业绩,让企业改头换面,甚至可能通过股东私下给保荐人一定数量股权,以利益绑定来推动上市。分析人士认为,新条例出台将有助于降低保荐人为了利益铤而走险、伤害投资者的机会。(彭琳 发自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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