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7月14日 08:34 来源:南方日报
曾春光(广州)
广州地铁五号钱广州火车站站内,12日傍晚5时许,向上行驶的3号电梯在运行中突然停止,当时电梯上站满 了人,所幸未造成人员严重受伤。地铁公司方面回应称,经初步检查,系运行中有人按下了“紧急停运”按钮所致。据了解,这已经是近一周以内,广州地铁扶梯连 续第三次被人为按停。地铁公司有关人士提醒乘客,擅动安全装置将被追责。
据地铁方面统计,广州地铁平均每天的客流量420万人次,节假日超过500万人次。据不完全统计,每天420万人次的客流量中,超过一半以上搭扶梯从站厅上下站台。7天发生3次人为按停事件,确实让人惊讶,特别是在北京地铁电梯突然逆转造成惨剧后,尤为引人关注!
诚 然,按照2008年起施行的《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第33条规定,“擅自操作有警示标志的按钮、开关装置,非紧急状态下动用紧急或者安全装置”, 将“由公安部门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是,笔者认为,地铁公司不要总是想着追究别人的责任, 在追究别人责任的同时首先要追究一下自己的责任,看看自己的责任有多大、有多重?!
《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固然具有强制 性,但同时具有互助性和保障性,规范城市轨道交通管理,保障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顺利进行和安全运营,但它更直接指向和维护乘客的合法权益。须知道,乘客的 自律是靠不住的,否则相关部门就丧失了存在的价值;即使不是乘客主观故意,也完全可能在客观上发生事故。所以,动不动就说追责,显然是不妥的。
有 没有勇气追究自己,关键要有自省的觉悟,出了问题善于从自身找不足、查症结,而不是首先盯着别人;要有责任担当意识,不能总想着打别人的板子,自己当甩手 掌柜,把责任推脱得干干净净。这样,才能真正找出漏洞,从各个层面、环节加以修补、完善,也才能让乘客有所敬畏,进而认真检讨、改进。
地铁扶梯7天发生3次人为按停事件,可能更多的是扶梯设计或质量问题和相关部门监管不力造成的。有关部门应对扶梯的购买、使用、管理等负责,因为乘客出钱搭乘地铁,你就有责任让乘客安全、放心、舒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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