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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增值税改革不能只是形象工程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1-02 13:13 来源: 大河网-河南商报

  ■韩青(媒体从业者)

  终于盼来了减税!

  财政部10月31日公布修订后的增值税、营业税、资源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其中,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有较大幅度上调。新税法11月起在全国全面实施。(详见昨日河南商报A05版)

  这几年只见物价疯涨,而不见工资上涨,在国富民穷的惨淡现实下,民间要求结构性减税的呼声不断,这次的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上调想必会受到诸多微小企业的欢迎。美中不足的是,此次减税由财税部门一家敲定,公众参与程度不足,减税方案也因此有些像是“形象工程”。

  没有经过公开透明的讨论,人们就不知道减税额度的依据。比如说,这次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虽然大幅上调,但上调额度是否合适,是否有助于优化税收结构,对其从流转税为主过渡到直接税为主能起到多大作用?财税部门在决定前肯定是做了详细的测算,但这些具体数据应让公众知晓。

  另外就是这次只见起征点提高,没提到税率会如何调整。曾有研究表明,如果增值税税率由现在的17%下调到15%,企业的利润将增加1.5%。而早在2004年,东北三省一市便开展过增值税转型的试点,企业税负明显减轻,政府财政收入也大幅增加。如果这些研究和实践的经验已得到确认,政府就不应过于谨慎,在上海等新试点上花费太多时间,而应尽快出台降低税率的措施全国推广。 

  增值税等税种虽已开征多年,但一直是以国务院颁布的“暂行条例”为依据,没有经由人大上升为法律。其实,既然税收取之于民,就应该多听听纳税人的意见。“无代表,不纳税”,增值税如何改革,财税部门可以提供详细的数据作参考,但要让各界代表博弈、谈判、妥协后决定,这样既能让改革在讨论中变得公开透明,也能保证改革方案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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