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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制定者对反垄断调查需更多思考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1-21 19:27 来源: 《第一财经周刊》

  垄断之战

  国有企业史无前例地被卷入一项反垄断调查,政策制定者需要更多思考

  金晶

  中国的《反垄断法》可能令两家重量级的国有企业遭受损失这件事,可确实让不少人都惊讶不已。这项法律上次发挥作用时被否决的是可口可乐对汇源公司的收购案。

  故事的发生过程也挺有戏剧性的。首先是央视在新闻节目中透露,发改委正调查中国电信(微博)和中国联通(微博)在互联网接入市场上的垄断行为,节目中一位官员还暗示两家公司可能为此要付出数亿甚至数十亿的罚款—而按照惯例,类似的调查以往总是并没有那么容易被披露的。

  接着《人民邮电报》发出一篇言辞激烈的稿件,直接指责央视的报道完全是错误百出—这也够令人意外的。这份报纸是工信部下属的媒体。

  当事方和主管部委目前还未作出公开回应,但要厘清事情的真相倒也并不困难。反垄断调查的起因是一些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对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提供的价格感到不满。这里不免强调一句,消费者对价格的不满往往难以推动类似的调查进行。

  简单来说,两家公司向终端消费者提供宽带接入的服务,作为中国的骨干网建设和拥有者,与其它宽带接入商例如长城宽带的互联过程中,也会收取相应的网间结算费用。在这中间,两家公司涉嫌的价格歧视问题出现了—根据《反垄断法》,作为具备市场支配地位的公司所作出的垄断行为将会适用于该法律。

  按照工信部规定,电信和联通可以将宽带接入商分为A和B两类,A类实行1000元/月/M的标准,而B类可 自行协商价格。实际情况是,A类往往是可能与其构成重要竞争关系的公司,包括中移动旗下的铁通、广电系公司等,而B类小型接入商们则可以得到更低的价格。

  接下来,A组公司们便开始采用从B组公司手中购买流量的办法来减少运营成本,这被称为是“流量穿透”。中国电信在去年9月份实行了大规模对“流量穿透”的清理工作,这直接导致例如铁通20%的带宽中断,也引发广电系的不满,这被认为是两家运营商被举报垄断的原因。

  根据投资银行高盛高华的报告,网间结算和带宽租赁收入目前分别占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收入的9%和6%,而个人带宽收入分别占到25%和17%。中国电信2010年获得净利润158亿元。

  这场垄断之战的蹊跷之处就在于,我们大致可以判断的是,就被调查的范围来看,价格规则基本是由政府制定的,可以认为这是一种政策补偿。两家公司事实上是在国有资产被划分过程中获得了垄断优势,而在这种情况下,它们同中石油、中石化类似,会习惯于利用该地位在市场竞争中获得更多利润。

  一旦反垄断调查结果成立,两家公司可能将承担处罚,但事实是,中国相关政府部门在政策制定上更应当适时作出调整。在那之前,两家公司已经因为披露的消息而在资本市场上大受损失。

  但积极地看,这次调查将隐藏的问题暴露出来还是一件好事,这可能会促进一些有益的改革,其中一种可能是互联网接入领域获得更充分的竞争从而提高服务水平。一种说法认为,中国移动(微博)可能在此事件后获得固网运营牌照。

  最终来说,政策制定者可以做出更多让步,在三网融合等产业发展问题上做出更有利于竞争和消费者利益的抉择,而不是各自保护自身利益而延误改革的进程。而另一方面,国有特别是垄断性企业每年获得巨额利润,而掌握着定价权的发改委更多时候正扮演着保护这些巨额利润的角色,令国有企业逐渐丧失承担社会责任和增强公司治理的动力,这当然是错误的。但愿这次反垄断调查案会改变一些糟糕的现状。 

  作者:金晶(本刊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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