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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校车安全民调不跑调的前提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2-12 16:27 来源: 北国网-辽沈晚报

  吴睿鸫

  尽管社会公众包括舆论对此次校车安全条例民意调查,充满着无比期待,但是,笔者觉得,要想校车安全民调不“跑调”,首先,征求意见不能只“征”不“求”。政府在征求民意时,大多会在政府网站上通知,而且征求意见时间表也很短暂,像这次校车安全征求意见也只有一个月时间,更为重要的是,目前的征求意见,只是被动地“征”,没有主动地去“求”。

  所谓“求”,是指征询意见不能局限于收到的反馈意见,被动地接受意见和建议。比如,在征求校车安全意见方面,倘若翻开报纸或打开网页,到处都可以看到相关的意见和建议;在一些论坛上,有些建议和意见很有见地的,政府应多借鉴这类民间智慧;还有,全国人大还可以召开由各层面参加的校车安全座谈会,利用多种方式,来吸取真知灼见。唯有把“求”到的意见,吸收到校车安全条例草案中,做到征求并重,才能让校车安全制度设计更加完善和精湛。

  在国外,像校车与公共政策有关的民意征集,大都委托第三方机构来进行民意征集。反观我国,独立于政府部门的权威调查机构,还很少见到。我以为,不妨以校车民意调查为契机,脱离完全由政府部门的传统操作模式,委托给第三方调查机构去实施,以保障民调的公平与公正。

  最后,收集民意后,还应公布校车安全条例意见的详细结果。我觉得,校车安全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结束后,也应像车船税方案那样,向社会公开都收到了哪些意见,哪些建议被采纳,并尽可能说明理由,这不仅能有效避免征求意见“认认真真走过场”,也能使校车安全条例能取得预期目的和效果。否则,倘若公布内容只是一个孤单的修正草案,没有相关数据和情况说明和解释,只能靠专家和公众的随意和主观 “猜测”,不但不能取得共识,而且也难以服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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