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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银行杠杆率有望年内均达4%以上

2011年05月23日 18:41 来源:财新网

  分析师预计,2011年底上市银行实际杠杆率均能达到4%以上,将主要影响负债业务较弱的中小银行

  【财新网】(实习记者 王申璐)银监会日前出台的有关规定(征求意见稿)要求商业银行杠杆率不得低于4%,分析师认为,这对上市银行近期影响不大,至2011年底各上市银行实际杠杆率均能满足要求。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1年5月20日就起草的《商业银行杠杆率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公开征求意见。《办法》规定,商业银行并表和未并表的杠杆率均不得低于4%。

  国信证券分析师邱志承告诉财新记者,虽然《办法》提出的杠杆率不低于4%的监控标准较巴塞尔Ⅲ不低于3%的标准更为严格,目前国内多数上市银行杠杆率都在4%以上,该政策对上市银行近期基本无影响。

  交银国际今日发布研报称,预计2011年底各家上市银行的实际杠杆率均能达到4%以上,基本满足银监会要求。研报称,据粗略测算,2010年底上市银行中杠杆率低于4%的有招行、光大、华夏、深发展,但这几家银行2011年均有融资计划,预计2011年底上市银行杠杆率整体加权水平为 4.67%。交银国际将维持银行业领先评级。

  按照《办法》规定,系统重要性银行应当于2013年底前达到最低杠杆率要求,非系统重要性银行应于2016年底前达到最低杠杆率要求。

  邱志承指出,杠杆率这一指标最主要是为限制上市银行大幅扩大同业负债和同业资产的行为,同业资产和负债占比在过去5年持续提高,主要体现在中小型银行上,这一政策对负债业务较弱,依赖同业负债的银行将有进一步的影响。

  另外,银监会网站发布的信息称,《办法》的实施在短期内会给少数银行业金融机构带来一定的资本补充压力,但由于《办法》设定了相应的过渡期,其影响总体上是有限的。

  5月初,银监会发布《中国银行业实施新监管标准的指导意见》,确立了中国银行业实施新监管标准的政策框架。此次,《办法》的起草以及征求意见,意味着中国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拨备率、杠杆率、流动性新四大监管标准细则开始逐步落地。

  杠杆率监管指标是单靠风险加权的资本充足率监管一定程度上失效后被引入的,在此次金融危机中,一些商业银行利用复杂的经济资本模型套利,使其在资本充足率处较高水平时杠杆化程度仍在扩大。2010年12月,巴塞尔委员会发布了第三版巴塞尔协议(Basel III),控制商业银行杠杆化程度。

  此次杠杆率监管指标的出台被认为有利于防止金融机构资产负债表的过度扩张和过度承担风险,控制银行体系杠杆化水平的非理性增长和系统性风险的不断累积,同时有利于弥补银行内部风险管理模型可能存在的缺陷,防止商业银行资本套利行为,确保整个金融体系维持一定水平的合格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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