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6月08日 15:35 来源:财新网
无居住证不能申领驾照、享受法律医疗救助等服务;无居住证租房,屋主将受三倍租金罚款
【财新网】(综合媒体报道)广州在全市范围对流动人员进行清查登记,不主动登记办理居住证者将失去享受服务的资格,有关人员亦将受到处罚。
据《广州日报》,广州市流管办有关负责人表示,为更好规划、配置公共资源,广州市将全面铺开流动人员清查登记,摸清流动人员数量。不主动登记办理居住证将失去享受服务的资格,包括申领驾照、申请法律援助、申请医疗救助等等。如果流动人员未按规定办理居住证,个人、用人单位、屋主或代理人亦会受罚。
据报道,这次是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公安、国土房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及12个区、县级市联合行动,为推进和完善以利益导向为基础的居住证制度,广州流动人口入户入学、免疫接种、特种病防治、就业指导、技能培训、法律援助、社区服务等,都需凭居住证。流动人员必须凭有效居住证才能办理社保、医保、医疗救助等基本保障。
流动人员若未按规定办理居住登记,公安机关将处50元罚款;填报虚假信息的,处500元罚款。如果屋主或代理人,不督促流动人员去登记办居住证,不按规定报告流动人员信息的,公安机关将会按每安排居住1人处1000元罚款。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身份证明的流动人员居住的,公安机关将会处月租金三倍罚款,若出租屋内发生治安、消防安全事件,屋主将受到行政拘留等处罚。
用工单位若招用未申报居住登记或办理居住证的流动人员、未办理用工备案的,应督促尽快办理,否则社会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将按每招用1人处500元罚款。
另据《羊城晚报》报道,广东率先在全国推出以居住证制度为核心的“一证通”制度,目前全省已发放居住证2900多万张,基本实现了流动人口居住证全覆盖。■
(财新记者 刘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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