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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永光:透明是现代慈善之魂

2011年06月15日 15:03 来源:《中国慈善家》

  如果一个不公开透明的慈善机构还能拿到捐款,肯定是违背慈善逻辑的,其背后一定是权力在起作用

  文  |  徐永光

  传统慈善的特征,是个人对个人的救济、施受双方的熟人关系,而现代慈善的要素包括国家政府、慈善组织、捐赠方、受助方和大众传播。现代慈善因为突破了邻里、亲友、熟人的关系,有很大的空间跨度,大众传播就成了现代慈善的五个要件之一,它对慈善需求告知、慈善项目、慈善理念、文化、法律法规传播有重要的作用,尤其媒体在慈善事业健康发展中的监督作用是不可或缺的。

  首先,现代慈善的社会性、公共性决定了它必须接受法律法规的约束。国家、政府在现代慈善中的职能是制定法律法规并进行有效监管。慈善的民间性则要求政府不能自己去做慈善,既定规则、又当运动员、还做裁判、权力越位,一定会导致监管缺位。

  第二和第三要素,分别是慈善组织和捐赠方。现代慈善需要专业慈善组织来作为捐助者和受助者之间的桥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捐助人应该完全出自自愿地把善款、善物托付给某个自己信任的慈善组织。慈善组织应充分考虑捐助者的意愿来使用捐赠物资,从而在慈善组织和捐助人之间建立起一个受托和委托的法律关系。自愿、自主选择受捐机构和项目、对捐款使用进行监督,都是捐款人的权利。既然捐款人有上述权利,慈善组织就不能对公众和企业搞“派捐”;公民、企业捐款或不捐款亦非强制性责任。

  换言之,如果一个企业对消费者、对员工、对环境、对国家(依法纳税)都很好地尽到了社会责任和法律责任,即便没有捐款(发生自然灾害例外),你能说它不尽社会责任吗?反之,一个产品谋财害命赚了钱的富人捐成了“慈善家”,你乐意吗?

  在慈善组织与社会、捐款人、政府的关系中,信息披露、公开透明是至关重要的,可以说“透明”是现代慈善之魂。如果一个不透明的慈善机构还能拿到捐款,肯定是违背慈善逻辑的,其背后一定是权力在起作用。优秀的慈善机构还会聘请独立第三方机构评估慈善资金使用的效果,从而提升社会公信力,获得更多信任,进而获得更多捐赠资源。

  第四个要素是受捐助群体或公益事业,视捐助者意愿不同,受捐的受益方既可以是个体,也可以是更大层面的群体。对受助的弱势人群人格上的尊重,不仅是现代慈善也是传播慈善所遵循的慈善伦理。我看到那些让孩子们唱着“感恩的心”对施舍者感恩戴德的电视画面,都会换台,不忍看下去。

  第五个就是大众传播,现代传播组织是现代慈善的有机组成部分。传统慈善往往发生于面对面和熟人社会的捐助,对于大众传播没有特殊要求;现代慈善则对大众传播有特别明确的媒介需求,包括信息告知、公众教育和项目监督三大职能。

  慈善组织需要发现受捐对象和受捐项目,大众传媒是慈善信息传播的“加速器”;对于现代慈善理念、文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传播,大众传媒要承担起普及和教育的作用;在最为关键的慈善项目进展、瑕疵曝光等方面,大众传媒又要承担起监督职能,做好慈善的“守望者”和“哨兵”。

  中国涉及慈善的法律、法规在世界上可能是最多的,但慈善组织透明度并不高。客观说,中国很多优秀的慈善机构都有紧迫感,20年来慈善公募基金会一直在探索自律道路。诸如《中国公益非营利组织自律准则》的形成,非公募基金会自律宣言的发布,整个行业的自律氛围和意识得到了提升。2010年,由35家基金会发起建立了基金会中心网,目前已有2255家基金会的基本数据,84%基金会2009年度的财务数据。基金会中心网将努力建成公众寻找“玻璃口袋”的信息平台,让“捐款人理性捐钱、基金会透明管钱、公益服务组织高效花钱”,推动一个透明高效公益产业链的建立。

  作者:徐永光,希望工程创始人,南都公益基金会理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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