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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奴”之死牵出信用卡行业乱象

2011年07月15日 00:54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李伊琳

  核心提示:一名刑辩检察官称,“银行滥发信用卡也存在一定过错、有责任。”

  在浙江宁波十年的湖北女子黄珺,因银行信用卡而客死他乡,经本报刊发后(见7月13日9版《“夺命”信用卡》一文),引发各界关注。

  因涉嫌信用卡“恶意透支”,黄珺被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望春派出所刑事拘留,此后在宁波市看守所非正常死亡。

  当地警方认定为自杀,但家属有异议。双方协商尸检鉴定黄珺死因。目前,检察机关也已介入调查。

  调查与善后的背后,作为“卡奴”的黄珺之死也将银行系统信用卡业务中的种种乱象,再度拉入公众面前。

  一人多卡时代

  黄珺在宁波拥有深发展、交行、广发行、招行四张信用卡。据她姐姐介绍,信用卡基本都在她2007年6月至2009年6月投资黄金期货期间,银行上门推销办理的。

  那确实是一段银行信用卡“跑马圈地”的黄金时期。一人开4张信用卡并非个案,不仅宁波如此,全国各地一片狂热。

  “一般银行发卡业务都实行双轨制,主要是本行员工做指标和业务外包两大途径。”一股份行信用卡负责人私下透露。在这种竞争态势下,银行总行为占有市场,下级行及员工为完成考核,外包中介为达到盈利,纷纷降低办卡门槛,以致站街式揽客,凭一张身份证就可办卡。

  由此,发卡量激增。据香港《文汇报》报道,从中国实行信用卡的2003年起,至黄珺办卡时的2009年前8个月,信用卡已突破1.75亿张,在短短6年间,暴增58倍。虽然之后增速减缓,但仍处于大幅增长状态。

  5月18日,央行发布《2011年第一季度支付体系运行总体情况》显示,截至一季度末,信用卡累计发卡量为2.42亿张,比上一年同期增长25.7%。

  因为有前期的滥发之因,信用卡坏账渐显。

  黄珺的四张卡其实并不算多。福建厦门思明区检察院曾提起公诉过的一个案子,一对夫妻,就拥有信用卡31张。

  而且,这对夫妻还玩起了信用卡套现连环手,从2006年夏天开始,丈夫以自己的名义,先后从10多家银行申领了20张信用卡。他又背着妻子,以妻子的身份证去银行办了1张信用卡。

  后来,张妻为了帮助丈夫解决资金周转困难,也先后向8家银行申领了9张信用卡,并将这些卡交给丈夫使用。

  风险告知够不够?

  “银行滥发信用卡也存在一定过错、有责任。”浙江一名刑辩检察官介绍,信用卡刷卡透支犯罪趋于密集化,除了发卡行在信用卡管理上的漏洞外,银行为了抢占市场而降低对持卡人的风险评估要求,且并没有充分评估申请人的偿付能力也暗藏了风险。

  此外,对于不少“善意”多卡持卡者而言,办卡大多是应熟人考核需要的推销。银行对信用卡偿付责任的告知并不充分。

  黄珺曾对其姐姐表露,因黄金期货投资亏损,个人债务不仅有银行信用卡取现,还有民间欠款。但她认为,个人会需要钱紧迫一些,银行的应该不会碍事。

  浙江一事业单位的徐姓持卡人称,两年前办了一张交通银行信用卡,没人向他介绍过利息怎么计算、偿付违约一定的额度和时间还会涉嫌犯罪等信息,直到黄珺事发后,他才猛然意识到这个问题。

  为此,记者欲通过交行网站“信用卡”一项中查阅,除了还款期限,最低还款额等简单介绍外,没能找到相关刑罚的法律资料。而拨打其客服热线95559电话银行系统,也未能获取相关信息。

  银行“封口”

  “交行一直没找过我们协商,是我们主动找上他们的。”黄珺的姐姐告诉记者,而且还要求“要连本带息一起还”。

  黄珺交行信用卡透支的卡本金为3.5万元,利息将近2万元,达到了2009年12月最高法、最高检联合发布的《关于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划定的“1-10万以内为较大金额”。不过除此外,《解释》还要求欠款时间超过3个月,且银行要发两次以上催收通知到本人后,可被认定为“恶意透支”。

  “黄珺一直在还款。”黄珺的姐姐表示。

  对于银行是否曾发出过催收通知,7月14日,记者电话联系交行宁波分行信用卡相关业务部门时,一名自称姓李的女士说,她已知道了黄珺之事,但其他情况并不清楚。此后,记者联系分行办公室相关人员,却未获得任何反馈。

  黄珺欠款的广发银行总行一位人士14日告诉记者,目前因为公检法已介入调查,该行不便对此做出任何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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