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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不应在产品“收益”上再跌跟头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8-08 05:22 来源: 金融时报

  牟龄

  今年上半年,银行理财业务快速扩张势头迅猛。随之而来的,是涉及银行理财产品亏损的报道也在最近频频见诸报端。从华夏银行理财产品的“零收益”、到监管部门对中信银行理财客户投诉进行听证、再到“平安银行3款理财产品巨亏”等,不一而足。加之近期监管层整顿规范理财产品销售,诸多现象合在一起,似乎给人一种银行理财市场乱象丛生,产品收益状况趋差,“零收益”、“负收益”又要卷土重来的感觉。

  那么,目前银行理财产品整体收益状况究竟是在趋好还是趋差?答案无疑是前者。

  据相关机构对今年上半年到期银行理财产品的统计,截至6月30日,共有7731款银行理财产品到期,到期收益率最高的达到了20%,其中,人民币理财产品收益率最高的达到了9.19%。在到期产品中,仅有两款理财产品的收益率为负,7款理财产品收益为零收益。在整个到期产品中,占比仅为0.12%,这个业绩不仅远远好于往年的情况,也远远好于同期基金的表现。

  银行理财产品收益实现情况整体表现持续趋好,来自两个方面的支撑:

  一是理财产品的结构本身发生了变化。近两年来,经历了全球金融危机的冲击和不断严厉的监管限制,银行理财产品基本回归稳健轨道,产品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到今年一季度,银行发行的低风险的保本浮动收益型和保证收益型产品已占到全部银行理财产品的45.43%;而被认为具有高风险特性的结构性银行理财产品,在全部银行理财产品中的占比仅为3.36%。基本可以用“稳健”二字来高度概括银行理财产品的风险特征。

  二是最近被曝光亏损的多为结构性产品,即便是结构性产品其本身风险结构、期限结构也在发生变化,降低了风险系数。表现为产品趋向短期化资产配置,减小挂钩标的的波动幅度;结构设计上保本或部分保本的产品增多,非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减少。有数据显示,2010年银行共发行结构性银行理财产品647款,到期且公布收益率的结构性银行理财产品共496款,其中,零负收益产品仅27款。应当说,结构性银行理财产品的整体风险程度和风险状况较之以往已经大大改观。

  有时,对个别事件的放大和渲染,会给市场释放出错误的信号。但是,强调银行理财产品收益状况整体表现趋好,也并不意味着要讳言面临的问题和风险隐患。根本上说,银行理财产品实现收益状况的好坏,反映的是银行的风险管控能力。而在加强风险管理方面,银行改善的空间一向很大。2008年银行理财业务深陷“负收益”、“零收益”泥潭,与银行盲目扩张、夸大收益、透明度不高,从而加大经营风险有着密切的关系。今年银行理财产品发行出现爆发性增长,其间伴随的恶性竞争,也很有可能给未来埋下风险隐患。

  银监会6月29日发布了《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对银行理财产品的整个销售流程进行规范和控制,矛头主要针对的就是银行部分销售人员为了增加理财产品销售业绩,向投资者片面夸大产品收益、隐瞒产品风险水平等。那么,实际情况又如何?今年“抗通胀”成为银行理财产品最大的“卖点”,但在今年上半年到期的7700多款银行理财产品中,到期收益率跑赢6月CPI的只有52款,占到期产品总数的0.67%。另外,理财产品未能实现最高预期收益的情况也频频出现,可见在收益的问题上“水分”多多,监管并非“无的放矢”。

  夸大产品收益问题的重现,与银行理财产品竞争加剧、同质化严重密不可分,这也是银行理财产品最大的软肋之一。另外,信息披露不透明,理财产品资金投向不清,风险控制措施不到位,同样是目前银行理财业务发展中始终未能得到很好解决的问题。如果在这些关乎市场基础建设的问题上,迟迟看不到应有的规范和改善,银行理财业务今后能否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就要打一个大大的问号。

  当前,银行理财产品同质化严重,是因为大家用简单重复替代了产品的创新。由此,改变同质化严重的现状,根本就是要加大创新。无论是从保持银行理财业务持续增长以及防范风险上考量,还是从顺应市场需求日益多样化的趋势出发,银行都应加大创新力度,推动银行理财产品走向多元化、多样化。

  其次,应加大信息披露的力度,防止对投资者的误导。因为只有产品的信息透明度提高,产品的风险可控度也才会相应提高。目前对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缺乏明确的细则规定,如何才算披露充分也没有统一的标准和尺度,尚有赖于监管层不懈的推进和努力。

  另外,就是要在产品中完善风险控制措施。据相关机构近两年来的跟踪统计,银行在理财产品的风险控制措施设置上的表现,一直难以令人满意。从今年上半年的情况看,在所有发行理财产品的银行中,仅有十几家银行在产品中设置了风险控制措施,几千款产品中设置了风险控制措施的产品也仅有100多款,由此可见,加强理财产品的风险控制措施,是银行需要进一步给予重视的环节。

  尽管我们一直在强调风险“买者自负”,但是,如果万一出现风险,银行以为与己无关,那就太“天真”了。因为,“收益”在另一方面更关乎的是银行的信誉。毕竟,银行曾经在“负收益”、“零收益”上跌过跟头,千万不能再重蹈覆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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