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更多
字体:

新星化工否认公开指责建行为全球最大高利贷公司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8-09 18:45 来源: 财新网

  表示希望能尽快妥善解决该事件,并和建行深圳分行重筑良好的银企关系

  【财新网】(实习记者 陈奕勤)新星化工冶金材料(深圳)有限公司(下称新星化工)8月9日发表声明称,公司从未召开过专场新闻发布会,从未公开指责建行是全球最大高利贷公司。

  该份声明是针对8月4日《时代周报》报道的《建行深圳分行被指“全球最大高利贷公司”》一文发出。声明称,报道内容应是相关媒体通过该公司的当事律师及其他特殊渠道、方式获得,文中所表述的部分事件过程存在不完整性。

  《时代周报》报道称,新星化工公司于2009年向建行深圳分行申请贷款6000万元,加入了深圳市总商会互保池,获批3000万元贷款,期限为三年。但提前清偿贷款后,却被建行深圳分行纠缠在一个“期权财务顾问协议”中,涉及3%的新星化工股份。双方因此对薄公堂。

  报道引述新星化工指出,新星化工公司目前的股权价值已经达到每1%对应1000万元人民币,建行深圳分行可直接获取的利润为2688.82万元,加上296.79万元的常规利息,再加上建行深圳分行的仲裁反请求申请书中要求新星化工公司支付投资入股总价款两倍的违约金835.3228万元,新星化工公司总共需要向建行贷款两年期3000万元支付的金额竟为6918.13万元的天价。

  同时,该报道称,新星化工董事长陈学敏向时代周报记者愤慨痛诉,“我认为全球最大的高利贷公司,就是建行深圳分行。”

  对此,新星化工8月9日的声明称,从未公开指责建行深圳分行为“全球最大高利贷公司”。同时表示两年内实际支付建行常规贷款利息为296.79万元。对于报道所提的6918.13万元,新星化工只表示应只是四个数据的相加而得,包括股权利益2688.82万元,和常规利息296.79万元,违约金835.3228万,以及因贷款向建行多交的贷款利息之外金额为97.2万元。对此,新星化工表示作为新闻事件的当事方不予过多评价。

  同时,对于期权财务顾问协议的纠纷,新星化工的声明亦指出,从收到建行深圳分行投行部转来的《期权财务顾问协议》之日起,双方即对该协议的签署过程和协议内容产生巨大分歧。不过,新星化工表示,公司管理层一直保持克制、低调和协商的态度,并不希望事情进一步扩大和发酵,该次新闻事件的发生纯属“意外事件”。

  “当前,本公司依然真诚希望能尽快妥善解决该事件,并和建行深圳分行重筑良好的银企关系。”

  对于上述期权财务顾问协议纠纷,深圳建行日前已回应称,“该项业务是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由客户自愿通过协议安排给予银行的一个指定投资者在未来时间投资的权利。银行对这项期权可以行使也可以放弃。协议条款均经过合法合规审查,不存在霸王条款,也从未提及贷款,与贷款合同无关联关系。”■

分享更多
字体:

网友评论

以下留言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MSN观点更多>>
共有 0 条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发表评论

请登录:
内 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