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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城中村改造凸显民生学问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8-18 00:00 来源: 中华工商时报

作者: ■管锡云肖杰

  山东省日照市区城中村改造中的三大片区,签订拆迁协议率分别达到90%、90%、85%。建成后的三大片区将各具特色,丰富着市民的生活,成为日照作为宜居城市的三颗璀璨明珠。

  在日照市区内,有着约占1/3城区面积的89个城中村,4.6万住户,14.26万人口。2008年以来,市里为改善城中村居民的生活环境,让拆迁居民生活在“楼宇气派、功能完备、环境优美、服务优良”的幸福社区,以“一个补偿的好政策,一个拆迁的好办法,一个开发的好模式,一个改造的好环境”,加快了城中村的拆迁改造步伐。

  如此浩大的拆迁工程,如何在短时间内,让拆迁居民达成共识?

  跟老百姓提拆迁改造,可要有一个补偿的好政策。一本《关于城中村改造意见》的38号文件,成为干部手中执行拆迁的原则和政策,也是百姓护身的“法宝”。“本着‘于民惠利不争利、居民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我们趟出了一条拆迁改造的路子。”日照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厉建伟这样说。

  厉建伟说的“好路子”,概括起来为:改造补偿,拆一还二;土地出让,全额返还;规费优惠,两免一减;长远生计,失地有保。所谓“拆一还二”,是居民拆一处旧房,可得到两套楼房;“全额返还”,是对村居拆迁腾空土地公开出让,出让收益,政府一分不留,全部让利返于安置补偿,剩余的也将归村集体经营升值;“两免一减”,即安置楼建设免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人防费,减收部分供电设施配套费;“失地有保”,是对村居改造与生产发展、就业培训、医疗和养老保险有机结合,使拆迁居民不仅安置好,还要有生计,享受新社保。

  如此以来,拆迁居民成为城中村改造政策的最直接受益者,一经改造,居住环境、生存空间、生活方式都会发生质变。居民由“要我拆”变成了“我要拆”。

  要想拆,还得有个群众认可的好办法,拆迁改造群众认的是协议拆迁。“一把尺子量后墙”,一个标准,统一丈量,一视同仁,“庄户法”解决了大问题;拆的过程中“具体怎样拆、拆了谁来建、户型怎么配”等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一律“我的地盘我做主”。

  政策要落地,少不了有个开发的好模式。2009年,市建委在高家岭村进行了首个“村企合作”改造试点。引进兴业集团的技术、资金参与开发,突破了村居自主开发存在的启动资金难、建设水平低、还迁周期长的弊端。自此,“村企合作”成为城中村拆迁改造的主要模式,采用率达到90%以上。

  用厉建伟的话说是:“村企合作”是“借鸡生蛋”,融入开发企业的资金实力,启动资金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垫付,建设投资用拆迁腾空土地出让收益就能全部解决,还能得到商服用房股权分配,居民长远利益也有了保障。

  日照市城中村改造能够形成规模之势,实现惠民利民的目标,离不开一个改造的好环境。据日照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的同志介绍,全市倡导政府服务要“多配钥匙少配锁”,少一些条条杠杠的约束,多一些“雪中送炭”的关怀。于是,审批过程“串联改并联”,政策上“红灯变绿灯”,全局一盘棋,整体推进。

  群众心里有杆秤。记者从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了解到,近几年日照市已累计拆迁房屋13407处,面积174万平方米,协议拆迁100%,没有发生一处强拆,没有发生一起群体性事件和集体越级上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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