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玻股份陷专利侵权泥潭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9-27 00:33 来源: 法治周末历经波折终获上市的北玻股份陷于专利纠纷难以自拔:认可侵权,则要面临天价索赔;否认,将会招致连续不断的诉讼和投诉
法治周末记者 马树娟
8月30日,遭“雪藏”一年有余的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北玻股份)终于如愿登陆深交所中小板。
之所以说是遭“雪藏”,是因为早在2010年3月19日,北玻股份的IPO申请就获得通过。然而,因身陷专利纠纷:未履行此前英国高等法院作出的侵权判决;未披露加拿大专利侵权事件,迟迟未能拿到证监会的批文。
北玻股份成立于1995年,是一家集玻璃深加工设备设计、制造、销售和深加工玻璃产品生产、销售为一体的制造商。
作为行业知名企业,北玻股份在招股说明书中称自己是一家“具有较多自主知识产权和极强创新能力的高新技术企业”,然而记者调查发现,这家所谓的“自主创新型”企业却频频遭遇竞争对手在境外的专利诉讼。
在最新的招股说明书中,北玻股份补充披露了过会时未披露的加拿大专利侵权事件,也采取了包括计提预计负债(核算企业根据或有事项等相关准则确认的各项预计负债,包括对外提供担保、未决诉讼等产生的预计负债)等一系列的应对措施。
虽然北玻股份提出的应对措施看似完美,但是专利诉讼的阴霾并未就此散去,其仍如一把高悬的达摩克里斯之剑,不知何时落下。
首次上会折戟专利纠纷
2010年3月19日,北玻股份IPO顺利过会,不过当时的它正在被两起境外专利纠纷牵绊了上市的步履。
纠纷的另一当事人是一家名为格拉司通的公司,该公司也主要从事钢化玻璃设备的制造。自2004年开始,该公司先后向英国高等法院和加拿大联邦法院起诉北玻股份专利侵权。两起专利诉讼案均以北玻股份的败诉告终。
在英国专利诉讼案中,英国高等法院作出判决:北玻股份构成侵权,判令北玻股份赔偿损失并和另一被告共同支付诉讼费用25万英镑。
2010年5月,格拉司通曾致函北玻股份,要求其履行英国高等法院的专利侵权判决,并在收到函件15天内支付全部索赔,数额共计1004.4万英镑。若按照当时的汇率计算,该笔赔偿额约合人民币1.04亿元,而北玻股份2010年公司净利润是9678.49万元。
对于这一巨额索赔,北玻股份在最新的申报稿中并未提及和说明。
此外,在首次上会时,北玻股份没有对其子公司在加拿大遭遇的专利侵权诉讼予以披露。
2007年,Tamglass公司(格拉司通公司的前身)向加拿大联邦法院起诉上海北玻(北玻股份控股子公司)和另外一家公司侵犯其在加拿大的两项专利。2009年9月,加拿大联邦法院作出初审判决,判定上海北玻败诉。
2010年11月,加拿大联邦法院就该案作出判决,认定上海北玻的侵权事实成立,禁止被告以任何方式出售侵权设备到加拿大,但该判决未明确具体的赔偿数额。
由于对英国高等法院的判决尚未履行完结,且加拿大专利案对公司造成的损失还不明确,北玻股份迟迟未能获得证监会的批文。
不过,在最新补充的招股说明书中,北玻股份就这两起境外专利案开出了药方:对两境外专利案可能给公司带来的损失计提预计负债8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两项诉讼的诉讼费用和律师费共计50万英镑、加拿大专利诉讼案可能产生的赔偿数额18万美元。不过,对于格拉司通于2010年提出的1004.4万英镑的索赔则不在其中);控股股东高学明作出承诺,承担任何由两境外专利案给北玻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有了该应对方案,北玻股份上市进程终于在2011年5月份取得了突破,经证监会发审委会后事项审核,北玻股份终于如愿于8月30日登陆了深圳中小板。
境外判决或堵死出口路
虽然北玻股份遭遇两起境外专利诉讼,并由此导致上市搁浅,不过其保荐机构第一创业证券和发行人律师均一致认为两境外专利案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不构成实质性影响。主要原因在于:“英国和加拿大法院的判决不能得到中国法院的承认和执行,该等判决在中国不具有法律效力。”
李顺德认为,我国与英国、加拿大未签署国际公约,或者司法协助协议,因此我国的司法部门可不承担协助英国和加拿大法院执行判决的义务。但由于被判专利侵权,在该专利的有效保护期内,北玻股份就不能再向英国和加拿大出口涉及该专利的产品。
虽然北玻股份在招股说明书中称,报告期内向英国和加拿大销售的设备只有两台,仅占报告期钢化设备销售数量的0.24%,即使失去英国和加拿大市场,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也不会构成影响。然而,事实似乎并非如招股说明书中描述的那样乐观。
以欧洲市场为例,报告期内(2008年至2010年),北玻股份在欧洲的业务收入分别为6686.72万元、3727.39万元、2654.37万元;收入占比分别为10.9%、6.07%、3.41%。3年间,欧洲业务收入下降幅度超过了60%。
更为重要的是,“根据欧洲专利条约,一项欧洲专利申请可能最终形成一项在多达38个成员国生效的专利。目前英国高等法院已判决北玻股份构成侵权,德国等其他37个成员国如果也属于该专利有效指定的国家,都可能参照英国法院的判决,认定北玻股份构成专利侵权,这就使得北玻股份不仅出口英国受阻,而且出口其他欧盟国家也将可能受到影响。”李顺德对《法治周末》记者说。
格拉司通中国区市场推广经理周婕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称:“目前格拉司通集团已经在英国申请对北玻股份进行强制执行,相关法律程序正在推进中。”
“如果在英国被裁定强制执行的话,英国法院可以禁止北玻股份在英国出售设备,对其出售的货物可以进行查扣,而且可以申请同英国签署司法协助协议、共同签订相关国际公约或有互惠关系的国家执行该裁定,直至所扣货物价值达到法院判决的数额为止。”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教授齐湘泉告诉《法治周末》记者。
可以说,专利诉讼案将北玻股份置于了一个两难境地:认可侵权,则要面临天价索赔,这无疑将直接影响到北玻股份的生产和销售;如果否认侵权,不执行国外法院判决的话,则又可能面临竞争对手持续不断的诉讼和投诉。
来源:[法治周末]责任编辑:[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