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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滋病检测实名 莫让检测成为排查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2-09 12:55 来源: 中国经营网

  制定严格的制度性措施使得病人的隐私得到保障,这是检测实名制得以长期推行的关键。

  卫生部今日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情况。在回答记者关于广西拟推动艾滋病检测实名制有关情况时,中国疾控中心主任王宇称,艾滋病的检测长期以来是遵循着一个自愿进行检测,不实名制监测就没有办法采取很好的治疗措施,会影响艾滋病防控成效。(中国新闻网)

  我国对艾滋病的检测通常遵循的是自愿原则。不能不忽视的问题在于非实名制检测保护了个人隐私的同时,在艾滋病传播的监测上缺少应有的措施。

  笔者认为这次实名制改革是冲着病情的控制去的,同时通过硬性的实名制检测的改革可以折射出,自1985年中国大陆报告首例艾滋病病例以来,艾滋病在中国的传播速度不容小视。控制疫情手段需要随着病情发展而变化。

  艾滋病人作为社会中的特殊群体,他们身上不自觉的标注着无辜、异类、痛苦、隐秘等常人不具有的特殊符号,这些都是疾病给他们带来的。记得描写艾滋病人故事的电视剧《失乐园》里,男主角那痛苦、自责、害怕受人歧视的复杂心里曾深深触动到观众的神经。艾滋病精神和肉体上的双重痛苦是常人无法理解的。

  而艾滋病毒检测的不像其它疾病监测,检测人通常在检测时使用化名,有的患者在得知病情之后竟然立即消失,有的早期患者因为对疾病缺乏应有的认识甚至耽误了治疗时间,这不仅影响到疫情的准确统计,也使得他们的配偶、性伴侣等成为潜在的病人。

  对此,艾滋病检测实名制实施的关键是在于保证患者不会因为其检测结果呈阳性而被曝露在社会的聚光灯之下。不能因为检测,从而带来一系列连锁反映使得艾滋病毒携带者失去生存的尊严成为社会的众矢之的。

  法律法规制定者必须要认识到的是,不能忽视实名制的曝光会间接的导致舆论把病人逼到死角,成为社会的不安定因素。要知道刑法第360条(第1款)就有“传播性病罪”的说明,恶意传播疾病也并不是什么新闻了。

  另外,艾滋病检测的实名制的推行不能忽视的另外一个结果是,使得潜在病毒感染人群对艾滋病毒检测的缺乏积极性。“即使规定不能公布检测者信息,但实名制后,可能潜在感染者也不敢去检测了。

  因此,制定严格的制度性措施使得病人的隐私得到保障,这是检测实名制得以长期推行的关键。同时加大隐私保障安全性的宣传,让患者对于检测带来的余波放心。

  艾滋病的防止要形成一个没有歧视的良好社会氛围,这也是一个成熟社会公民应有的素质。2006年实施的《艾滋病防治条例》中规定了:未经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公开艾滋病病人的信息,包括其姓名、住址、工作单位、肖像、病史资料等。这是在法律法规上向病人的倾斜。监管是一方面而前提是疾病患者没有失去作为公民应有的尊严,不要让检测成为排查,这样就不会导致一件出发点本来是好的事情向新的更坏的方向转化而诞生更大的悲剧。

  张培隆 中国经营网专栏作者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立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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