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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加快推进“农转城”户籍改革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3-23 22:53 来源: 中国产经新闻

  本报记者 方开燕报道

  加大城乡统筹力度,实现农业转移人口转变为城镇居民,是破解“三农”难题,优化配置资源,推进城镇化、工业化进程,推进云南省跨越发展的重要战略举措。自2012年3月16日起,云南省“农转城”户籍迁移绿色通道全面开通、业务办理全面展开。云南省各级公安机关着力从放宽转户条件、推出便民利民措施入手,积极开展“农转城”户籍迁移业务。

  根据国务院《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国办发〔2011〕9号)文件精神与工作要求,云南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在针对该省户籍制度改革进程自检自查后,于2011年2月向公安部上报了《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的情况报告》,同时要求各级治安(户政)部门分析查找制约农业转移人员在城镇落户的原因。一方面从公安机关自身查找问题,调研是否存在因公安机关落户门槛高、手续复杂、便民措施不到位等因素致使农业转移人员在城镇落户难的问题;另一方面从农业转移人员自身权益出发查找问题,省公安厅致函教育、民政、社保、计生等相关职能部门,协调查找与“一元化”户籍制度改革不衔接、不完善、不配套的相关规定,研查是否因相关职能部门配套政策不到位,导致农业转移人员不愿意在城镇落户。

  2012年2月20日,云南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下发了《关于做好农业转移人口转变为城镇居民相关工作的通知》,对相关工作提出更加严格的要求。重点从六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从省公安厅到各州(市)、县(市、区)公安局层层落实工作机构,确定专门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职责任务,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

  二是科学制定规划,合理安排进度。各地公安机关依照工作实际,提前介入,率先谋划,具体分析本地农业人口底数、分布情况和现状,研究制定转户工作方案,合理安排工作进度,有重点、分步骤地稳步推进,确保“农转城”工作顺利开展。

  三是认真组织培训,加强业务指导。各地公安机关已分批分期组织相关警种、特别是派出所户籍民警和社区民警,系统、完整、深入地学习相关文件,吃透文件精神,开展分层次、分类别、重点突出、针对性强的业务技能培训和指导。

  四是开通绿色通道,规范服务流程,提供优质服务。要求各地公安机关设立专门转户窗口,提供“一站式”便民服务,并在2012年3月15日前统一制作、悬挂办事流程,印制表格,在户政窗口摆设提示卡片、办理指南、宣传册等材料,方便群众查询和使用。

  五是做好信息流转,及时提供转户信息。各地公安机关在办完转户户籍业务后,由迁入地派出所当场向转户人出具落户通知单,迁入地、迁出地县级公安机关分别将落户通知送达同级国土资源、农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确保转户信息及时流转。

  六是初步完成常住人口信息系统升级改造。省公安厅根据省政府的要求,已完成全省公安常住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平台的升级改造,对现有各项户籍业务办理和统计模块逐项进行了改造和调整,实现相关户口变动信息追溯、证明打印和报表统计等功能。在3月1日开始进行系统测试后,3月1日至16日,省公安厅派员赴昆明、昭通、曲靖、红河、大理、保山、怒江等7个地州,对“农转城”户籍迁移绿色通道建设、信息系统应用进行了检查测试,确保“农转城”户籍迁移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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