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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暴利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4-10 06:30 来源: 深圳商报

  据多家媒体报道,目前,19家高速公路上市公司中有13家公布了2011年年报,平均毛利率高达56.08%,最高的重庆路桥毛利率达到91.14%。毛利率水平超过房地产行业甚至白酒行业。

  谁成全了高速公路的暴利

  欧木华:《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分别规定了“政府还贷公路”与“经营性公路”的收费期限,前者是15年,后者是最长25年,中西部地区可放宽至30年。前者不以营利为目的,但很多“政府还贷公路”在收费即将期满之时,会被转让出去,于是这些公路摇身一变成为“经营性公路”。还有报道指,“转让经营权是要扣掉前面的收费时间的。然而,北京没有一条收费公路是如此执行。”这岂止是不规范,根本就是无规范,有多少惊人利润依靠的正是这种收费模式?

  高速公路暴利呼唤“还路于民”

  张瑞东:公路是最基本的基础设施,应是政府为公众提供的公共产品。然而在我国,由于政府在资金及管理上力有不逮,才有了“贷款修路,收费还贷”一说。然而,多元化投资主体的逐利性,让公路收费成为赚取暴利的“无底洞”。在美国,为了确保公路的公益性,政府始终是公路投资的主体,保证了公路的公益属性。8.9万公里高速公路中只有大约8000公里是收费路段,绝大多数公路甚至连收费站都没有。对于非政府出资的收费公路,政府在财政充裕时也会回购公路债务,使之变成真正姓“公”的公路。

  政府掏钱看似做了“冤大头”,但公路事业的发展,往往能加速当地经济的快速发展,到最后还是一笔“精明账”。实际上,政府回购公路债务并非新鲜事物,目前在我国各地均已有实践。但由于规模较小,级别较低,形不成应有的效果和影响。当前应该继续扩大回购的规模和级别,让更多的公路免费通行,政府主动承担起更多的公共责任。按照我国2011年40万亿元的GDP、过10万亿元的财政收入规模,有序地回购一部分路权和路债,是政府财力可以承受的。

  “卡通斑马线”

  据媒体报道,近日,湖北省公安厅交管局发布了一条征集卡通斑马线意见的帖子,帖子下方附有一张相关图片。图片中,一条黑白相间的斑马线上,印着5个可爱的卡通人物。国内已有多地设置个性斑马线,但因涉嫌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有地区在设置新斑马线后不久又将其撤除。

  强化“避让”意识,交警使错了劲

  井水明:本来,行人在人行横道内横过道路具有绝对的路权,即优先权。所有车辆在行经人行横道时,如遇行人在人行横道内行走,则必须要停车避让。交警部门不在培养驾驶员“避让”意识上下功夫,却在创意个性斑马线上寻找着眼点,说是希望“斑马线”内互相礼让,行人车辆互保安全,可主观意愿与事实状态相背,驾驶员的个人修养和驾车意识没有达到应有的水准,以改变斑马线样式的方法来强化驾驶员的“避让”意识,显然是用错了劲。

  斑马线的威慑力不是靠创意

  段思平:不知从何时起,斑马线俨然成为交管部门展示创意的舞台。浙江台州有立体斑马线,西安曾出现过秦腔戏曲脸谱斑马线,还有不少地方使用彩色斑马线。本月初,洛阳市尝试使用彩色斑马线。警方发现,彩色斑马线的警示效果要比普通斑马线好得多。的确,在短期内斑马线的变化引发的视觉冲击,可以对司机和路人产生较好的提示效果,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司空见惯之后,还有多少优势可言呢?

  《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明确规定“全国实行统一的道路交通信号”,斑马线上的创意比拼从一开始就与法律规定背道而驰。此外,无论什么形式、什么图案的斑马线,都无力让“斑马线上车让人”这一基本规范真正得到普及。说到底,斑马线被迫频频“变脸”,罪魁祸首正是斑马线上的不文明行为者。行人过街不走人行道、驾驶员遇斑马线不减速都是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唯有更加严格的监管和更加严厉的处罚,才能真正将斑马线“划”进人们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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