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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评:贱价房被权力贱卖

2011年05月10日 15:35 来源:钱江晚报

  昨天有则新闻说,2007年,广东高州市财政局将其收债所得的1800多平方米的房产,以30余万元出售,亏空高达40余万元。

  卖这房子亏大了,若是个人卖,没那么缺心眼的。明眼人一看,就能洞察其中的猫腻:买方与卖方肯定有着不同寻常的关系。后媒体调查证实,买主的哥哥是该局下辖一财政所所长。有人说买主捡了一个大便宜,可这个便宜真的不是“捡”来的,用“运作”两个字可能更妥贴。没有运作,财政所长的弟弟恐怕连购买的资格都没有。因为他哥哥是所长,他必须执行利益回避制度。然而他非但没有回避,而且 70多万元的房子仅以30余万元就拿下了,功夫实在了得。

  30万余元价格是高州市财政局委托一家评估机构评估出来的,当人们对其公正性进行质疑时,这家评估公司不作正面回应,只表示他们与高州市财政局有过“约定”,“评估报告书的使用权归高州市财政局所有,”并承诺“未经高州市财政局同意,本所不随意将评估报告向他人提供或公开”。看来这不是一般的运作,事前就已作好了“封口”准备,且从系统内扩展到系统外。这种自以为聪明的做法,恰恰暴露了个中有见不得人的黑幕。如果心中无鬼,这30余万元的价格是如何评估出来的,完全可以放到太阳下来晒晒。

  对房子被贱卖,高州市财政局还编出一套拙劣的托词,说房子地处医院对面,可闻哭声而风水不好,很难卖,买主买下此房是给财政局解套。好像高州人都信风水,唯有这位所长的弟弟不信这个邪?而事实上,在当地老百姓眼里,邻近医院的房子利用价值才更大。如果以此价格对外公开销售,不让人抢破头才怪呢。

  亏国家肥自己,透过高州“贱价房”事件,让我们看到某些官员代表的其实是个人利益,一旦有合适机会贪欲就情不自禁表露出来。“运作”动用的是关系,一般是靠金钱来进行润滑的。高州“贱价房”事件有没有行贿和受贿问题,咱不好说,好在广东省纪委已介入调查,还是等着听纪委的消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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